併依時估定其物價
《明會典》
《市廛》
凡城市鄉村諸色牙行,及船埠頭,並選有抵業人戶 充應,官給印信文簿,附寫客商船戶住貫姓名、路引 字號、物貨數目,每月赴官查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 牙錢入官,官牙埠頭容隱者,笞五十,革去。
凡諸物,行人評估物價,或貴或賤,令價不平者,計所 增減之價,坐贓論。入己者,准《竊盜》論,免刺。
凡買賣諸物,兩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其利,及販 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為姦計,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 貴為賤者,杖八十。若見人有所買賣,在傍高下比價, 以相惑亂而取利者,笞四十。若己得利物,計贓重者, 准《竊盜》論,免刺。
一、各處客商輻輳去處,若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 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賒貨物問罪,俱枷號一箇月。 如有誆賒貨物,仍監追完足發落。
凡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秤 尺,作弊增減者,杖六十。工匠同罪
皇清
《大清會典》
《市廛》
凡城市鄉村諸色牙行,及船埠頭,並選有抵業人戶充應,官給印信文簿,附寫客商船戶住貫姓名、路引字號、物貨數目,每月赴官查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官牙埠頭容隱者,笞五十,革去。凡諸色行人評估物價,或貴或賤,令價不平者,計所增減之價,坐贓論,一兩以下笞二十,罪止杖一百,徒三年。入己者,准《竊盜》論,免、刺。
凡買賣諸物,兩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為姦計,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貴為賤者,杖八十。若見人有所買賣,在傍高下比價,以相亂而取利者,笞四十。若己得利物,計贓重者,准《竊盜》論,免刺。
一、各處客商輻輳去處,若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賒貨物,問罪,俱枷號一箇月。如有誆賒貨物,仍監追完足發落。凡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秤尺作弊增減者,杖六十,工匠同罪。
牙儈部選句
王安石《寄曾子固》詩:「思君挾奇璞,願售無良儈。」 賀鑄《留別僧訥》詩:「穴從西班,誰比數牛儈,馬醫猶爾 汝。」
陸游《寓嘆》詩:「人怪羊裘忘富貴,我從牛儈得賢豪。」
牙儈部紀事
《漢書趙王彭祖傳》:「趙王擅權,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 〈注〉「平會」,兩家買賣之。賈者、榷者,禁他家獨王家得為 之也。即,就也,就諸縣而專榷賈人之會,若今之和市 矣。
《後漢書逢萌傳》:「萌與同郡徐房、平原李子雲、王君公 相友善,並曉陰陽,懷德穢行。房與子雲養徒各千人, 君公遭亂獨不去,儈牛自隱。時人為之論曰:『避世牆 東王君公』。」
《善謔集》:晉庾純之父,嘗為伍伯。賈充之先,嘗為駔儈。 充置酒而純末至。充曰:「君行常在人先,今何忽後?」純 曰:「會有少市井事未了,是以後爾。」
《唐書王君廓傳》:「君廓,并州石艾人,少孤貧,為駔儈。」 《舊唐書食貨志》:「除陌法,天下公私給與貨易,率一貫 舊筭二十,益加筭為五十,給與他物或兩換者,約錢 為率算之,市牙各給印紙。」
《嬾真子錄》:唐世士大夫崇尚家法,柳氏為冠,公綽唱 之,仲郢和之,其餘名士,亦各修整。《舊傳》:柳氏出一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