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1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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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州人有遣吏獻犀簪於孫權者,舟過宮亭廟而乞 靈焉。神忽下教曰:「須汝犀簪。」吏惶遽不敢應,俄而犀 簪已前列矣。神復下教曰:「俟汝至石頭城,還汝簪。」吏 不得已遂行。自分失簪,且得死罪。比達石頭,忽有大 鯉魚,長三尺,躍入舟,剖之得簪。

張璞字公直,不知何許人也。為吳郡太守,徵還,道由 廬山,子女觀於祠堂,婢使指像人以戲曰:「以此配汝。」 其夜,璞妻夢廬君致聘曰:「鄙男不肖,感垂採擇,用致 微意。」妻覺,怪之,婢言其情,於是妻懼,催璞速發。中流, 舟不為行,闔船震恐,乃皆投物于水,船猶不行。或曰: 「投女則船為進。」皆曰:「神意已可知也,以一女而滅一 門,奈何?」璞曰:「吾不忍見之。」乃上飛廬臥,使妻沈女于 水。妻因以璞亡兄孤女代之,置席水中,女坐其上,船 乃得去。璞見女之在也,怒曰:「吾何面目于當世也!」乃 復投己。女及得渡,遙見二女在下,有吏立於岸側曰: 「吾廬君主簿也。廬君謝君,知鬼神非匹,又敬君之義, 故悉還二女。」後問女,言但見好屋,吏「卒不覺在水中 也。」

建康小吏曹著為廬山使所迎,配以女婉。著形意不 安,屢屢求請退。婉澘然垂涕,賦詩序別,并贈織成褌 衫。

宮亭湖孤石廟,嘗有估客下都,經其廟下,見二女子 云:「可為買兩量絲履,自相厚報。」估客至都,市好絲履, 并箱盛之,自市書刀,亦內箱中。既還,以箱及香置廟 中而去,忘取書刀。至河中流,忽有鯉躍入船內,破魚 腹得書刀焉。

《搜神後記》:晉太康中,謝家沙門竺曇遂年二十餘,白 晢端正,流俗沙門。常行經清溪廟前過,因入廟中看, 暮歸,夢一婦人來語云:「君當來作我廟中神,不復久。」 曇遂夢問婦人是誰,婦人云:「我是清溪廟中姑。」如此 一月許,便病。臨死謂同學年少曰:「我無福,亦無大罪, 死乃當作清溪廟神,諸君行便可過看之。」既死後,諸 年少道人詣其廟。既至,便靈語相勞問,聲音如昔時。 臨去,云:久不聞唄聲,思一聞之。其伴慧覲便為作唄。 訖,其神猶唱讚語云:「岐路之訣,尚有悽愴,況此之乖, 形神分散,窈冥之歎,情何可言。」既而歔欷不自勝,諸 道人等皆為流涕。

《幽明錄》:南康宮亭廟殊有神驗。晉孝武世,有一沙門 至廟,神像見之,淚出交流,因標姓字,則是昔友也。自 說:「我罪深,能見濟脫不?」沙門即為齋戒誦經,語曰:「我 欲見卿真形。」神云:「稟形甚醜,不可出也。」沙門苦請,遂 化為蛇,身長數丈,垂頭梁上,一心聽經,目中血出。至 七日七夜,蛇死,廟亦歇絕。

《述異記》:「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黃苗為州吏,受假違期 方上行經宮亭湖,入廟下,願希免罰坐,又欲還家,若 所願並遂,當上豬酒。苗至州,皆得如志乃還。資裝既 薄,遂不過廟。行至都界,與同侶並船泊宿。中夜,船忽 從水自下,其疾如風。屆夜三更,苗至宮亭,始醒悟,見 船上有三人,並烏衣,持繩收縛。苗夜上廟階下,見神」 年可四十,黃白披錦袍,梁下懸一珠,大如彈丸,光輝 照屋。一人戶外,白平固。黃苗上願:「豬酒遯回家教錄, 今到命謫三年取三十人。」遣吏送苗窮山林中,鎖腰 繫樹,日以生肉食之。苗忽忽憂思,但覺寒熱,身瘡舉 體生斑。毛經一旬,毛蔽身,爪牙生,性欲搏噬。吏解鎖 放之,隨其行止,三年凡得二十九人。「次應取新淦一 女,而此女士族,初不出外,後值與娣妹從後門出詣 親家,女最在後,因取之。為此女難得,涉五年人數乃 充。」吏送至廟,神教放遣,乃以鹽飯飲之,體毛稍落,鬚 髮悉出,爪牙墮生新者。經十五日,還如人形,意慮復 常。送出大路,縣令呼苗,具疏事覆前後所取人,遍問 其家,並符合焉。髀為戟所傷,創瘢尚在。苗還家八年, 得時疾死。

《伽藍記》:「虎賁駱子淵者,自云洛陽人。昔孝昌年,戍在 彭城,其同營人樊元寶得假還京師,子淵附書一封, 令達其家,云宅在靈臺南,近洛水鄉即是。至彼,家人 自出相看,元寶如其言,至靈臺南,了無人家可問,徙 倚欲去。忽見一老公來,問從何而來,徬徨于此。元寶 具向道之,老公云:『是吾兒也』。取書引元寶入,遂見館」 閣崇寬,屋宇佳麗,坐命婢取酒。須臾,見婢抱一死小 兒而過。元寶初甚怪之,俄而酒至,色甚紅,香美異常, 兼設珍羞,海陸備具。飲訖辭還。老公送元寶出,云:「後 會難期。」以為悽恨,別甚殷勤。老公還入元寶不復見 其門巷,但見高岸對水,綠波漣漪,唯見一童子,可年 十五,新溺死,鼻中出血,方知所飲酒是其血也。及還 彭城。子淵已失矣。元寶與子淵同戍三年。不知是洛 水之神也。

《侍兒小名錄》:開元中,有士人從洛陽道見一女子,容 服鮮麗,泣謂曰:「己非人昆明池神之女,嫁劍閣神之 子,夫婦不和,無由得白父母,故欲送書一封耳。」士人 問其處,女曰:「池西有斜柳樹,君可叩之。若呼阿青,當 有人從水中出。」士人入京便送書,池上果有此樹,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