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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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敢有毀壞偷盜佛及天尊像者,以不道論;沙門壞 佛像,道士壞天尊者,以惡逆論。」

唐置崇元署寺觀監,掌寺觀僧尼、道士、女冠之政。 按《唐書百官志》:「崇元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 九品下。掌京都諸觀名數與道士帳籍、齋醮之事。新 羅、日本僧入朝學問九年不還者,編諸籍。道士、女冠、 僧尼見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過三夜。出踰宿者,立 案連署,不過七日。路遠者,州縣給程。天下觀一千六 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冠九百八十八,寺五 千三百五十八,僧七萬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萬五 百七十六。兩京度僧、尼、道士、女冠,御史一人涖之。每 三歲,州縣為籍,一以留縣,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 部,道士、女冠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有府二人, 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元學博士一人,學生 百人。隋以署隸鴻臚,又有道場、元壇。唐置諸寺、觀、監, 隸鴻臚寺,每寺、觀有監一人。貞觀中,廢寺觀監。上元 二年,置漆園監,尋廢。

高祖武德 年幸國學命僧道講金剛經及老子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大唐新語》:高祖嘗幸國 學,命徐文遠講《孝經》,僧惠乘講《金剛經》,道士劉進嘉 講《老子》,詔劉德明與之辯論。於是詰難鋒起,三人皆 屈。高祖曰:「儒、元、佛義,各有宗旨,劉徐等並當今傑才, 德明一舉而蔽之,可謂達學矣。」賜帛五十匹。

武德九年。廢浮屠、《老子》法,尋復之。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九年四月辛巳,廢浮屠老子 法。六月庚申,復浮屠老子法。」

按《舊唐書高祖本紀》,「九年夏五月辛巳,以京師寺觀 不甚清淨,詔曰:『釋迦闡教,清淨為先。遠離塵垢,斷除 貪慾。所以弘宣勝業,修植善根,開導愚迷,津梁品庶。 是以敷演經教,檢約學徒,調懺身心,捨諸染著,衣服 飲食,咸資四輩。自覺王遷謝,像法流行,末代陵遲,漸 以虧濫。乃有猥賤之侶,規自尊高;浮惰之人,苟避徭 役,妄為剃度,托號出家,嗜慾無厭,營求不息。出入閭 里,周旋闤闠。驅策田產,聚積貨物。耕織為生,估販成 業,事同編戶,跡等齊人。進違戒律之文,退無禮典之 訓。至乃親行劫掠,躬自穿窬,造作妖訛,交通豪猾。每 罹憲網,自陷重刑,黷亂真如,傾毀妙法。譬茲稂莠,有 穢嘉苗;類彼淤泥,混夫清水』。」又伽藍「之地,本曰淨居, 栖心之所,理尚幽寂。近代以來,多立寺舍,不求閒曠 之境,惟趨喧雜之方。繕采崎嶇,棟宇殊拓,錯舛隱匿, 誘納姦邪。或有接延廛邸,鄰近屠酤,埃塵滿室,羶腥 盈道,徒長輕慢之心,有虧崇敬之義。且老氏垂化,本 實沖虛,養志無為,遺情物外。全真守一,是謂元門,驅 馳世務,尢乖宗旨。朕膺期馭宇,興隆教法,志思利益, 情在護持。欲使玉石區分,薰蕕有辨,長存妙道,永固 福田,正本澄源,宜從沙汰。諸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 勤練行守戒律者,並令大寺觀居住,給衣食,勿令乏 短。其有不能精進戒行者,有闕不堪供養者,並令罷 遣,各還桑梓。所司明為條式,務依法教,違制之事,悉 宜停」斷。京城留寺三所,觀二所,其餘天下諸州,各留 一所。餘悉罷之。事竟不行。

太宗貞觀五年詔僧道致拜父母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高宗龍朔二年詔釋老致拜君親以令狐德芬議復詔不拜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 二年六月乙丑。初令僧尼等並盡禮致拜其父母 按《佛法金湯編》:令狐德芬,武德初為祕書丞。高宗龍 朔二年,詔釋老致拜君親。敕群臣議之。德芬時為司 成館大司成。議曰:「竊以釋老二教。慈敬弘深。有國因 循。遂開崇尚既久。其法須從其道。切為拜伏。理恐未 通。何者?削髮異冠帶之儀,持盋豈樽俎之禮?申恩方 祈定慧,無勞拜跪;嚴親報德有冀真如,何必屈膝慈 后?山林既往,非無廊廟之賓;朝野裁殊,理宜高尚其 事。今使責以名教,有虧其旨,臣等愚昧,請從不拜為 宜。」時眾議請拜者三百餘人,請不拜者五百餘人。六 月八日,詔曰:「朕商榷群議,沉研幽賾,然箕」、潁之風。高 尚其事。遐想前代。固亦有之。今後不宜拜跪。

乾封元年詔兗州置觀寺各三所天下諸州置觀寺一所各度七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乾封 元年正月。兗州界置紫雲仙鶴、萬歲觀。封巒、非煙、重 輪三寺。天下諸州置觀寺一所。」

按:《續文獻通考》:「兗州置觀寺各三所,各度七人。天下 州一觀一寺,各度七人。」

中宗嗣聖八年即太后天授二年夏四月令釋教在道法之上僧尼處道士女冠之前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神龍元年正月丙子諸州置寺觀一所以中興為名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中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