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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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謂盡無而不盡有,得意復爽吾所期。」《周之問》曰:「盡 有盡無,非極莫備,知無知有,吾許其道家,唯非有非 無之一地,道言不及耳。非有非無,三宗所蘊,倘贍餘 慮,惟足下其眄之念,不使得意之相爽,移失於有歸 耳。」

《通源》曰:「非鳧則乙,蹟固然矣。蹟固其然,吾不復答。」又 曰:「吾與老釋相識正如此,正復是目擊道斯存。」又曰: 「得意有本,何至取教。」又曰:「誠哉有是言。吾所以見道 來,一於佛。」周之問曰:「足下之所目擊道存,得意有本, 想法性之真義,是其此地乎?佛教有之,足下所取非 所以,何至取教也?目擊之本,即在教跡,謂之鳧乙,則」 其鴻安漸哉?諸法真性,老無其旨,目擊高情,無存老 蹟。旨蹟兩亡,索宗無所論,所謂無侮於道,本當無侮 於何地哉?若謂探道家之跡,見其來一於佛者,則是 真諦實義,沿文可見矣。將沿於道章而得之乎?為沿 於《德篇》而遇之也?若兩無所沿,而元德於方寸者,此 自足下懷抱,與老釋而為三耳。或可獨樹一家,非老 情之所敢逮也。

《通源》曰:「虞芮二國之鬥田,非文王所知也。斯自鹿巾 之空負頭上,環杖之自誣掌中,吾安能了之哉?」周之 問曰:「足下謂苦下之,且藏即色,則虛空有闕矣。足下 謂法性,以即色圖空,則法性為備矣。今有人於此,操 環杖而言法性,鹿巾之士執虛無而來,誚曰:『爾不同 我,吾與爾鬥』。足下從容倚棘,聽斷於其間,曰:『皆不可 也。謂其鹿巾空負於頭上,環杖自誣於掌中,以足下 之精明特達,而判訟若斯,良虞芮之所以於邑也』。」 通源曰:「吾不翔翮於四果,卿尚無疑其集佛,吾不翔 翮於五通,而於集道復何晦」周之問曰:「足下不翔翮 於四果,猶勤集於佛教;不翔翮於五通,何獨棄於道 跡乎?理例不通,方為彼訴。」

《通源》曰:「當欲列儒圍道,故先屬垣耳。」隙周之問曰:「足 下通源,唯道源不及儒,吾因疑其闕,是以相訪。但未 知融然自道,唯道能,融將道之,融然,修儒可會耶?雖 非義本,縱言宜及。相釋本多暇,幸惠餘音。」

《答蕭司徒書》
孔稚珪

稚珪。啟「民蚤奉明公提拂之仁,深蒙大慈弘引之訓, 恩獎所驅,性命必盡,敢瀝肝髓,乞照神襟。民積世門 業,依奉李老,以沖靜為心,以素退成行,跡蹈萬善之 淵,神,期至順之宅民,仰攀先軌,自絕秋塵,而宗心所 向,猶未敢墜。至於大覺明教,般若正源,民生平所崇, 初不違背,常推之於至理,理至則歸一;置之於極宗, 宗極不容二。自仰稟明公之訓,憑接明公之風,導之 以正乘,引之以通戒,使民六滯頓祛,五情方旭。迴心 頂禮合掌願持民齊敬歸依,蚤自靜信,重律輕條,素 已半合。」所以未變衣缽,眷眷黃老者,實以門業有本, 不忍一日頓棄;心世有源,不欲終朝悔遁。既以二道 大同,本不敢惜心迴向,實顧言稱先業,直不忍棄門 志耳。豈不思樂方廣,勤志一乘,況仰資明公,齊禮道 德?加須奉誦,明公清信至制,《淨住子序》,萬門朗奧,億 品宣元,言雖願違,心不覺醉,更未測明公善誘之妙, 一至如此。博約紛綸,精暉照出,欲罷尚其不能,欲背 何以面向?而昔而前,民固不敏;而今而後,斯語請事, 民之愚心,正執門範,情於釋老,非敢異同。始私追尋 民門,昔嘗明一同之義,經以此訓張融,融乃著《通源》 之論,其名少子。少子所明,會同道佛,融之此悟,出於 民家,民家既爾,民復何礙?始乃遲遲執跡,今輒兼敬 以心一不空棄黃老一則,歸依正覺。不期一朝,霍然 大悟。悟之所導,舉自明公,不勝踴躍之至。謹啟。

《又答蕭司徒書》
前人

事以聞。復竊研道之異佛,止在論極,極未盡耳。道以 論極,極在諸天。佛乃鄙此,不出三界,斯則精粗遠近, 實有慚於大方矣。然尋道家此教,指設機權,其猶仲 尼《外典》,極惟天地,蓋起百姓所見,二儀而已。教本因 心,取會萬物,用其所見,順而尊之。當其尊地,俱窮妙 物。故老子之「橐籥」,維摩之無我,合德天地。《易》家有「太 極,所以因物之崇天,仍崇之以極,妙而至極,終有地 固,淵於天表。老子亦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已是道 在天外,稍不以天為道也。何異佛家羅漢,亦指極四 果,方至勝鬘,自知有餘。地道之崇天極猶佛有羅漢 果,佛竟不止於羅漢,道亦於天不息,甫信道之所道, 定與佛道通源矣。民今心之所歸,輒歸明公所一向 道家戒善,故與佛家同耳。兩同之處,民不苟拾道法; 道之所異,輒婉輒入公大乘。請於今日,不敢復位異 同矣。服膺之至,謹啟下誠,伏願採其末悔,亮其始位, 退自悔始,自恭自懼。謹啟。

《三答蕭司徒書》
前人

十一月二十九日,州民御史中丞孔稚珪啟。「得示具 懷,甚有欣然理本無二,取捨多途,諍論云云,常所慨 也。但在始通,道則宜然,斆而學者則未可。君但廣尋 諸經,不患淪滯其跡也。」比面別一二。

《答朝士訪仙佛兩法體相書》
梁·陶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