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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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譯為「和命眾。」桑門為息心,比丘為行乞。俗人之信 憑道法者,男曰優婆塞,女曰優婆夷。其為沙門者,初 修十誡,曰「沙彌」,而終於二百五十,則具足成大僧。婦 入道者曰「比丘尼。」其誡至於五百,皆以。「為本,隨事 增數,在於防心,攝身,正口,心去貪、忿、癡,身除殺、婬、盜, 口斷妄雜、諸非正言」,總謂之「十善」道。能具此,謂之「三 業清淨。」凡人修行,粗為極云,可以達惡善報,漸階聖 跡。初階聖者,有三種人,其根業太差,謂之三乘:聲聞 乘、緣覺乘、大乘,取其可乘,運以至道為名。此三人惡 跡已盡,但脩心盪累,濟物進德。初根人為小乘,行四 諦法;中根人為中乘,受《十二因緣》;上根人為大乘,則 脩六度。雖階三乘,而要由脩進萬行,拯度億流,彌長 遠乃可登佛境矣。

永平八年,楚王英奉縑紈《贖愆詔》,以助伊蒲塞桑門 之盛饌。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楚王英傳》:英少時好 游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 八年,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 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託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 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 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 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因 以班示諸國中傅。

明帝   年始徙宮西佛圖作周閣百間天竺沙門曇柯迦羅始譯誡律傳於中國

按《三國志》。魏明帝本紀。不載 按《魏書釋老志》。魏明 帝曾欲壞宮西佛圖。外國沙門乃金盤盛水。置於殿 前。以佛舍利投之於水。乃有五色光起。於是帝歎曰: 「自非靈異。安得爾乎。」遂徙於道。為作周閣百間,佛 圖故處,鑿為濛汜池,種芙蓉於中。後有天竺沙門曇 柯迦羅入洛,宣譯《誡律》,中國誡律之始也。

吳主權赤烏四年建塔於佛陀里又造寺奉僧會居按三國志吳主孫權傳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吳赤烏四年康居國三藏康僧會至金陵立茆茨設像行

道。國人初見,咸驚異之。有司以聞,權召問之,會進曰: 「如來大帥,化已千年,然靈骨舍利,神應無方。昔阿育 王奉之為八萬四千塔,此其遺化也。」權以為誇誕,曰: 「舍利可得,當為塔之。苟其無驗,國有常刑。」會乃以銅 瓶置几上,請期七日無驗,乃展二七日無驗。權曰:「趣 烹之會,𪐝念佛名,真慈豈違我哉?更請展期。」七日五 鼓矣。聞瓶中鏘然有聲,視之,乃舍利也。𥟖明,進之,權 與公卿聚觀,歎曰:「希世之瑞也。」會言:「舍利威神,無能 壞者。」權使力士槌之,無損而光自若。權為建塔於佛 陀里,又造寺奉會居,賜額曰建初。

吳主皓   年詔毀佛宇

按《三國志吳主孫皓傳》。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吳主 皓嘗詔毀神祠及佛宇。」

晉時,洛中佛圖四十二所,僧人始服雜色衣。

按《魏書釋老志》:「自洛中構白馬寺,盛飾佛圖。畫跡甚 妙,為四方式。凡宮塔制度,猶依天竺舊狀而重構之, 從一級至三、五、七、九。世人相承,謂之浮圖,或云佛圖。」 晉世洛中佛圖有四十二所矣。漢世沙門皆衣赤布, 後乃易以雜色。

簡文帝咸安元年以星變詔僧法曠禳之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簡文帝 為會稽王時,好談名理。支道林、許詢諸人常在齋頭。 支為法師,許為都講。支通一義,四坐皆厭心。許送一 難,眾人皆忭舞。及即帝位,有星變,詔僧法曠禳之。 咸安二年,敕長干寺造塔。」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簡文帝 咸安二年,敕長干寺造塔,壯麗殊偉。畢工之日,光照 簷宇。帝每讀佛經,以為陶鍊精神,則聖人可至。」

孝武帝太元六年春正月帝始立精舍於殿內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六年春正月,帝初奉佛法, 立精舍於殿內,引諸沙門以居之。」

恭帝   年造丈六佛像親於瓦官寺迎之

按《晉書恭帝本紀》:「帝深信浮屠道,鑄貨千萬,造丈六 金像,親於瓦官寺迎之,步從十許里。」

高祖永初元年設齋內殿施僧襯資三萬

按《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法金湯編》:「宋武帝微 時,遊京口竹林寺,獨臥講堂前有五色龍章,眾僧見 之以白帝。帝喜曰:『上人無妄言』。」帝為宋公時,以京口 故宅為普照寺。永初元年,設齋內殿,沙門道照陳詞: 「至百年迅速,苦樂俄頃。」帝善之,別施襯資三萬。帝嘗 手寫戒經,口誦梵本,造靈根法王等四寺,又建東山 寺。

太祖元嘉十二年詔禁興造寺塔沙汰沙門罷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