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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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錢百萬。十一月庚午命景王率禁軍五百騎侍從 皇太后幸華清宮,又幸石甕寺。癸酉上幸華清宮迎 太后即日馳還。太后翌日方還。十二月己未兩軍容 內司公主戚屬之家,並以上疾痊平,詣寺為僧齋。 長慶」三年,賜僧絹二百匹,又賜五百匹。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 三年八月,上由複道幸興慶宮,至通化門,賜持盂僧 絹二百匹。十一月上御通化門,觀作毗沙門神,因賜 絹五百匹。」

長慶四年。敬宗即位。徐泗王智興。請置僧尼戒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長慶 四年正月癸酉。皇太子即位。十二月乙未。徐泗王智 興。請置僧尼戒壇。浙西觀察使李德裕奏狀。論其姦 幸。時自憲宗朝。有敕禁私度戒壇。智興冒禁陳請。蓋 緣久不興置。由是天下沙門。奔走如不及。智興邀其 厚利。由是致富,時議醜之。

敬宗寶曆二年以殷侑違制請置僧尼戒壇敕罰俸料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寶曆 二年三月「辛未,江西觀察使殷侑請於洪州寶曆寺 置僧尼戒壇。敕殷侑故違制令,擅置戒壇,罰一季俸 料。」

文宗太和三年沈傳師請為僧尼起戒壇詔罰一月俸料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三年十月己酉,江西沈傳師奏,皇帝誕月,請為僧尼 起方等戒壇。詔曰:「不度僧尼,累有敕命。傳師忝為藩 守,合奉詔條,誘致愚妄,庸非禮道,宜罰一月俸料。」 太和九年,詔不得度人為僧尼。以李訓言,罷內道場, 出靈像,尋復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九年秋七月丁巳。詔不得度人為僧尼。

按《佛祖統紀》:「太和九年四月,翰林學士李訓請罷長 生殿內道場,沙汰僧尼偽濫者。是日,出大內靈像,夜 大風,含元殿四鴟吻皆震墜,拔殿前樹者三,壞金吾 仗、館舍、內外樓觀城門數十所,光化門西城俱壞,士 民震恐。帝以訓所請忤天意,亟下敕停前沙汰,復立 大內儀像,風始息。」

開成二年詔慶成節勿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 二年八月甲申,詔曰:「慶成節朕之生辰,天下錫宴,庶 同歡泰。不欲屠宰,用表好生,非是信尚空門,將希無 妄之福。恐中外臣庶,不諭朕懷,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非獨凋耗物力,兼恐致惑生靈。自今宴會蔬食,任陳 酺醢,永為常例。」

武宗會昌元年廢浮屠法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宗即位,廢浮 屠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 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 秦穆護祅二千餘人,上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 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等,不過二十人。腴田鬻錢送 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 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 頃,主以耆壽。

會昌三年。詔迴紇破滅。令在京外宅及東都修功德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 三年二月。詔。迴紇既以破滅。應在京外宅及東都修 功德。其迴紇及摩尼寺莊宅錢物等。並委功德使以 御史臺及京兆府。各差官點檢收抽。不得容諸色人 影占。如犯者並處極法。錢物納官。摩尼寺僧委中書 門「下條疏聞奏。」

會昌四年敕:「斷屠出於釋氏,正月及三元日,宜各斷 三日。列聖忌斷一日,餘不禁。」

按《唐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 四年春正月敕,「齋月斷屠,出於釋氏。國家創業,猶近 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 潛受請求。正月以萬物生植之初,宜斷三日,列聖忌 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 月不禁。」時帝志學神仙師趙歸真,歸真乘寵,每對排 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蠹耗生靈,盡宜除去。」帝頗信 之。

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

按:《唐書武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道士趙歸真,特承恩 禮,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之術,帝遣中使迎 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元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 而拆寺之請行焉。夏四月,敕祠部檢括天下寺及僧 尼人數,凡大寺四千六百,蘭若四萬,僧尼二十六萬 五百。」秋七月庚子,敕「併省天下佛寺,中書門下條疏」 聞奏。「據《令式》,諸上州國忌日,官吏行香於寺,其上州 望各留寺一所,有列聖尊容,便令移於寺內,其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