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5 (1700-1725).djvu/2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得不異?」又諮:「若有無果別,應有生不生?」令答:「既相待」 立名。故同一生義。

程鄉侯蕭祗諮曰:「未審第一之名,是形待以不?」令答 曰:「正是形待。」又諮:「第一無相,有何形待?」令答:「既云第 一,豈得非待?」又諮:「第一是待,既稱第一,世諦待於第 一,何不名為第二?若俗諦是待,而不稱第二;亦應真 諦是待,不名第一。」令答:「若稱第一是待,於義已足,無 假說俗第二,方成相待。」又諮:「若世諦之名,不稱第二」, 則第一之稱無所形待。令答第一褒真既云相待。世 名是待。直置可知。

光澤寺法雲諮曰:「聖人所知之境,此是真諦。未審能 知之智,為是真諦,為是俗諦?」令答曰:「能知是智,所知 是境,智來冥境,得言即真。」又諮:「有智之人,為是真諦, 為是俗諦?」令答:「若呼有智之人,即是俗諦。」又諮:「未審 俗諦之人,何得有真諦之智?」令答:「聖人能忘於俗,所 以得有真智。」又諮:「此人既冥無生,亦應不得稱人。」令 答,冥於無生,不得言人寄名相說,常自有人。

靈根寺慧令諮曰:「為於真諦中見有,為俗諦中見有?」 令答曰:「於真諦中橫見有俗。」又諮:「俗諦之有,為實為 虛?」令答:「是虛妄之有。」又諮:「為當見妄,為當見有?」令答: 「見於妄有。」又諮:「無名相中,何得見有名相?」令答:「於無 名相見有名相,所以妄有。」又諮:「於無名相妄見為有。 譬如火熱,惑者言冷,得就熱中有冷相不?若於無相 而有名相亦於火中應有此冷」令答「火自常熱妄見 有冷此自惑冷熱不嘗異。」

湘宮寺慧興諮曰:「凡夫之惑,為當但於真有迷,於俗 亦迷?」令答曰:「於真見有,此是迷真;既見有俗,不成迷 俗。」又諮:「若使解俗,便成解真;若不解真,豈得解俗?」令 答:「真理虛寂,惑心不解,雖不解真,何妨解俗?」又諮:「此 心不解真,於真可是惑?此心既解俗,於惑應非惑。」令 答:「實而為語,通自是惑;辨俗森羅,於俗中各解。」 莊嚴寺僧旻諮曰:「世俗心中所得空解,為是真解,為 是俗解?」令答:「可名相似解。」又諮:「未審相似,為真為俗?」 令答:「習觀無生,不名俗解;未見無生,不名真解。」又諮: 「若能照之智,非真非俗;亦應所照之境,非真非俗。若 是非真非俗,則有三諦。」令答:「所照之境,既即無生,無 生是真,豈有三諦?」又諮:「若境即真境,何不智即真智。」 令答。「未見無生。故非真智。」何妨此智未真。而習觀真 境。豈得以智未真智。而使境非真境。

宣武寺法寵諮曰:「真諦不生不滅,俗諦有生有滅,真 俗兩義,得言有異。談其法體,只得是一,未審體從於 義,亦得有二不?」令答曰:「體亦不得,合從於義。」又諮:「未 審就凡聖兩見,得言兩義?亦就凡聖兩見,得言兩體?」 令答:「理不相異,所以云一。就凡聖兩見,得有二體之 殊。」又諮:「若使凡者見有,聖人見無,便應凡夫但見世 諦有,聖人應見太虛無。」令答:「太虛亦非聖人所見,太 虛得名,由於相待。既由待生,並凡所見。」又諮:「凡夫所 見空有,得言是一不?」令答:「就凡為語,有實異無;約聖 作談,無不異有。」

建業寺僧愍諮曰:「俗人解俗,為當解俗參差而言解 俗?為當見俗虛假而言解俗?」令答曰:「只是見俗參差, 而言解俗。」又諮:「俗諦不但參差,亦是虛妄。何故解參 差而不解虛妄?」令答:「若使凡夫解虛妄,即是解真,不 解虛妄,所以名為解俗。」

光宅寺敬脫諮曰:「未審聖人見真,為當漸見,為當頓 見?」令答曰:「漸見。」又諮:「無相虛懷,一見此理,萬相並寂。 未審何故見真,得有由漸?」令答:「自凡之聖,解有淺深, 真自虛寂,不妨見有由漸。」又諮:「未審一得無相,並忘 萬有,為不悉忘?」令答:「一得無相,萬有悉忘。」又諮:「一得 無相,忘萬有者,亦可一得虛懷,窮彼真境,不應漸見?」 令答:「如來會寂,自是窮真;淺行聖人,恆自漸見。」又諮: 「若見真有漸,不可頓會,亦應漸忘萬有,不可頓忘?」令 答:「解有優劣,故有漸見;忘懷無偏,故萬有並寂。」

《解法身義》并問答

法身虛寂,遠離有無之境,獨脫因果之外,不可以智 知,不可以識識,豈是稱謂所能論辨?將欲顯理,不容 嘿然。故隨從言說,致有法身之稱。《天竺》云:「達摩舍利」, 此土謂之「法身。」若以當體,則是自性之目;若以言說, 則是相待立名。法者,軌則為旨。身者,有體之義。軌則 之體,故曰「法身。」略就言說,粗陳其體,是常住身,是金 鋼身,重加研覈,其則不爾。若定是金鋼,即為名相;定 是常住,便成方所。所謂常住本是寄名,稱曰金鋼;本 是譬說,反談實體,則性同無生。故云佛身無為,不墮 諸法。故《涅槃經》說:「如來之身,非身是身,無量無邊,無 有足跡,無知無形,畢竟清靜。」無知清靜,而不可為無, 稱曰妙有,而復非有,離無離有,所謂法身。

招提寺慧琰諮曰:「未審法身無相,不應有體,何得用 體以釋身義?」令答曰:「無名無相,乃無體可論。寄以名 相,不無妙體。」又諮:「若寄以名相,不無妙體,則寄以名 相,不成無相。」令答:「既云寄以名相,足明理實無相。」又 諮:「若寄以名相,而理實無相,理既無相,云何有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