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8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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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法師序云:「《界身足論》者,說一切有部發智六足之一足也。先是婆沙八蘊,闕五蘊之幽趣,發智六足,無五足之元文。元本頌有六千,後譯刪略為九百頌或五百頌。奘法師翻八百三十頌,文遺廣略,義離增減,神功妙思,繄可殫言。」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十八卷。

右尊者世友造,唐奘法師譯。《一切法》眾多流類不同,此論各隨品類,條貫義理,收攝一切法,周圓滿足不亂故。總有五法:一色法,二心法,三心所法,四不相應行法,五無為法。第一《辯五事品》,第二《辯諸智品》,三辯諸處,四《辯七》事,五、《辯九十八隨眠》,六辯攝等法,七《答千問》,八《次擇品》。如是諸品中收一切法義,無不圓足。

《眾事分門毘曇論》十二卷。

右宋天竺三藏譯。二論本同譯別。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

右,梵語阿毘曇,此言大法也。阿毘達磨,此云勝法,或言無比法。毘婆,此云廣解說,或云種種說。佛涅槃後四百年,健馱羅國王以諸部執師資異論,召集賢聖大阿羅漢脅尊者、世友尊者等五百人,皆具三明六通,復內窮三藏,外達五明,集義製諸,凡三十萬頌,九百六十萬言,備釋三藏,懸諸千古,窮其枝葉,究其淺深。佛法重明微言再顯。唐三藏法師于西域具獲本文。傳譯流布焉。

《俱舍釋論》二十三卷。

《俱舍論本頌》一卷。

右天親造《解釋俱舍論》三十卷中。義理梵本來有先後。故釋論在前。本論在後。

《俱舍論》三十卷。

右,天親菩薩造。俱皆也。舍,此云藏,則庫藏之總名也。此論博綜群籍,備摧異說,天竺大小乘學依此為本。論有九品:一分別界品,說四大六入十八界等。二分別根品,說眼耳鼻善男女命意等二十二根。三分別世品,廣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三界種種事相。次四分別業品,前言世別皆由業生,此明種種善惡諸業。業由隨眠方得生長。次五分別隨眠品。次六分別賢聖品,說諸賢聖道相。次七分別智品。次八分別定品。次九破執我品,謂有我執無容解脫。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

右眾賢論師造。眾賢博學高才,明一切部毘婆沙論。時天親先作《俱舍論》,破毘婆沙門所執理奧文華,西域學徒莫不讚仰,鬼神亦皆稱習。眾賢心憤,二十年覃思,作《俱舍雹論》,欲與天親面定是非,未果而終。天親後見其論,歎有知解,言「其思力甚順我義,宜名《順正理論》。」 遂依行焉。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四十卷。

右眾賢論師造序。偈云:「已說論名順正理,樂思擇者所應學,文句泒演隔難尋,非少劬勞所能解,為撮廣文令易了,故造略論名顯宗,飾存彼頌以為歸,刪順理中廣決擇,對彼謬言申正釋,顯此所宗真妙義。」

《阿毘曇心論》四卷。

右尊者法勝造。論列十品。辨「一切法門義理行相。令學者生解達法」 故。

法勝《阿毘曇心論》六卷。

右大德優波扇多造。《序》云:「昔論師解釋太廣太略,使學者迷惑煩勞。今離于廣略,釋不顛倒法相,令人覺悟真實,離諸過惡,生諸功德,得勇猛第一義利故。」

《雜阿毘曇心論》十一卷。

右尊者法救造序云:「諸師釋《阿毘曇心義》,極略難解。知法勝所釋,最為略極廣,令智退優婆扇多八千偈,又一師萬二千偈,此名廣也。我達磨多羅,專精思惟義,賢眾所應學,正要易解了,于諸論中為殊勝,具足顯示真實義,一切境界故。」

《阿毘曇甘露味論》二卷。

右一施戒品,二三界,五道品,三住食生品,四業品,五陰持入,六行,七十二緣,八根,九禪智,十無漏,十一智,十二禪定,十三雜定,十四三十七品,十五四諦,十六雜品,逐品分辯法義。得道聖人名瞿沙造,欲令學者盡一切漏,得一切智甘露味故。

《隨相論》二卷。

右說諸法不能自生,藉緣方起,如小兒藉扶方起。人不能自生,藉貪愛及業父母因緣方生。如地水生穀芽,若無人功置穀子地中,芽終不生。眾生作善惡業,方牽生果,各隨其相故。

《尊婆須蜜論》十卷。

右婆須蜜菩薩大士,次繼彌勒,作佛師子如來也。從釋迦文降生為大婆羅門。父命觀佛,侍佛四月已出家。佛涅槃後,撰此論一十品十四《揵度該》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