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人道俗,依而闍維。收骨起塔於麻谷。
慧瓚
按《續高僧傳》:「慧瓚,姓王氏,滄州人。壯室出家,清貞自 遠,承稟元奧,學慕綱紐。受具後,偏業毗尼,隨方聽略, 不存文句。時在定州居於律席,講至寶戒。法師曰:『此 事即日卒難制斷,如何』?瓚私賤其說,將襆中有錢三 百,乃擲棄之。由是卒世言不及利。周武誅剪,避地南 陳,流聽群師,咸加芟改。開皇弘法,返跡東川,於趙州 西封龍山,引攝學徒,安居結業。大小經律,互談文義。 宗重行科,以戒為主。道聞遠流,歸向如市。其所開悟, 以離著為先。身則依附頭陀,行蘭若法;心則思尋念 慧,識妄知詮。徒侶相依,數盈二百,繩床道具,齋肅有 儀。」後西遊路經馬邑,朔代并晉名行師。譽滿二河,道 俗傾望。秦王俊鎮并部,弘尚釋門,於太原蒙山置開 化寺,延請居之。僧眾邕熙,聲榮逸口。至於黑白布薩, 要簡行淨之人。知有小𠍴,便止法事,重過則依《方等》, 輕罪約律治之。必須以教驗緣,片缺則輕律《俱捨》。沙 彌信行,重斯正業,從受十戒,瓚不許之,乃歸瓚之弟 子明引禪師,遵崇行法。晚還鄴相,方立部眾。及獻后 云崩,禪定初構,下敕追召,入京傳化。自并至雍,千里 欽風,道次逢迎,禮謁修敬。帝里上德。又邀住於終南 山之龍池寺,日夜請誨,聞所未聞。因而卒於山舍,春 秋七十有二。即大業三年九月也。弟子志超追崇先 範,立眾晉川焉。
法純〈附慧昂〉
按《續高僧傳》:「法純,俗姓祝氏,扶風始平人也。初出家 日,在於周世,備聞正教,親奉明師,意在定林,情兼拯 溺。住帝京陟岵、天宮二寺,往來居止,通慮為先。逢周 廢教,潛匿城市,內持道服,外假俗衣。皇隋之興,厥初 度首,即百二十人之一也。住大興善,鞭勒形心,有途 前稔。文帝聞純懷素,請為戒師,自辭德薄,不敢聞命。」 帝勤注不已,遂處林中,為傳戒法四事,厚禮不勝其 供。辭還本寺,歎曰:「危身脆命,無常不久。終日保養,何 見牢固,上供難消。」遂行方等懺法,四十五年常處淨 場,宗經檢失,除食便利,餘無闕廢。嘗於道場然燈,遂 感燈明續燄,經於七夜,不添油炷,而光耀倍常。私密 異之,為減累之嘉相也。又油瓮所止,在佛堂內,忽然 不見。乃經再宿,還來本處,而油滿如故。每於夜靜,聞 有說法教授之聲,異香尋隙,氣衝於外。就而視之,一 無所見,識者以為幽祇所集故也。而謙弱成治,趣務 造功,不累形骸,用清心海。至於三秋霖滯,民苦者多。 純乃屏除法服,微行市里,或代人傭作,事訖私去,有 與作價,還濟貧人。或見道俗衣服,破壞塵垢,皆密為 洗補,及巾屨穢污臰處,皆縫洗鮮全,其例甚眾。或於 靜時,掃廁擔糞,有密見者,告云:「若情事欣泰,願共同 作。」或為僧苦役,破薪運水。或王路艱阻,躬事填治。因 以勵俗,相助平坦。有來䞋錫,皆慘然不樂,口云:「愛賊 既來,獄王潛至,打縛不久矣。」故所獲財物,並施大眾, 不造經像。人問其意,云「行道者所乏耳」,因以趣入也。 故王公等施,日盈門首,皆迴與僧。而自著糞掃袈裟, 內以布裙,又無腰襻,以繩收束,如中國法。寺僧服其 行也。或有不敢受者,以為勝人,所奉稍異常徒。《自敘》 云:余初出家,依於山侶,晝則給供清眾,暮則聚薪自 照。因而誦經,得二十五卷,謂《十地經論》《金剛般若論》 《金光明》《諸法無行》等,并講習通利。故其所宣導,皆引 用斯文焉。開皇十五年,文帝又請入內,為皇后受戒, 施物出宮,隨散並盡。故貧窶之士,聞純之入內也,要 必有賜,並聚集街道,待施而還。仁壽三年,遂覺不悆, 閉室靜坐而無痛,所有白衣童子,手捧光明,立侍於 右。弟子慧進入問:「此是何人?」答曰:「第六欲天頻來命 我,但以諸天著樂,竟不許之,由妨修道故也。常願生 無佛法處,教化眾生,慎勿彰言,死後任說。」至五月內, 弟子為建大齋,望崇元福。道俗湊集,並在純前。有雙 鴿飛來純房內,在衣笐上注目看純,雖人觸捉,都無 有懼。純云:「任之勿捉。」至暮方逝。及其疾甚,人有問者, 必誡以法行,不得自縱自欺。又云:「我不覺忽乘白象 也。此乃妄業耳,何由可任。」因設齋食與諸舊別,所有 衣資雜物,施同行者,任取一事,用結良緣。而神志明 悟,不覺餘想。卒於淨住寺,春秋八十有五,即仁壽三 年五月十二日也。葬於白鹿原南,鑿龕處之外開門 穴以施飛走。後更往觀,身肉皆盡而骸骨不亂。弟子 慧昂等率諸檀越追慕先範,乃圖其儀質,飾以丹青。 見在淨住沙門彥琮褒美厥德,為敘讚云:「昂少所慈 育,親供上行」,為之碑文,廣陳盛事。兼以立性閑穆,識 悟清爽,文藻橫被,聞於京室。著述十卷,頗共傳之。
法進
按《續高僧傳》:「『法進不知氏族,住益州綿竹縣響應山 玉女寺,為輝禪師弟子。後於定法師所受十戒,恭謹 精誠,謙恪為務,唯業坐禪。寺後竹林,常於彼坐,有四 老虎繞於左右。師語:勿泄其相也』。後教水觀,家人取 柴,見繩床上有好清水,拾兩白石,安著水中。進暮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