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已焚毀,懊惜彌切,心猶未彌。十一「月旦甲子,試自 往燕口山洞尋看,果見封投一大函,登崎嶽」鉤取拜 請。將還開視,即是從來受旨。五月唯有夏至日後四 事,六月七月並具足。從八月後至今年七月末止,疏 《目錄》,略舉事端,稱云而已。未測亦並有事。如六七月 而不存錄為當,不復備記,止《經略》如此邪?今以意求, 恐是不復,疏之何知爾。尋初降數旬中已得閑靜,後 既混糅,恆親紛務,不展避人,題之紙墨,直止錄條領 耳。想此十餘月中,訓諭何限,惜乎弗問,此師之咎矣。 又從今年八月至十月,都不復見一條。又尋所燒者, 定當非此例,無容一封一焚故也。又從來有令師及 姨母知者,止有數條:一者初夏至日晝眠,內外怪責, 不得不說。二者斷不食脯肉亦被怪,不得不說。三者 與師共辭請雨,真旨令改朱用墨,此不得不說。四者 師得停召,真旨令告知此。〈右周傳〉
五月夏至日未中少許。
〈注〉天監十四年乙未歲五月二十三日乙丑也。
在所住戶南床眠始覺,仍令善生下簾。
於時住在西阿姨母廨中。善生是兩姨弟,本姓朱,七歲時,在永嘉病十餘日,正爾就盡。隱居若為救治,仍捨給為道子。
又眠未熟,忽見一人,長可七尺,面小,口鼻猛,眉多,少 有鬚,青白色,年可四十許,著朱衣赤幘,上戴蟬垂,纓 極長;紫革帶,廣七寸許,帶鞶囊,鞶囊作龍頭,足著兩 頭舄,舄紫色,行時有聲索索然。從者十二人,二人提 裾,作兩髻髻,如永嘉老姥髻,紫衫青褲,履縛,褲極緩; 三人著紫褲褶,平巾幘,手各執簡,簡上有字,不可識。 「又七人並白布褲褶,自履靺悉有所執。一人挾坐席, 一人把如意五色毛扇,一人把大卷書,一人持紙筆 大硯,硯黑色,筆猶如世上筆。一人捉繖」,繖狀如毛羽, 又似綵帛,斑駮可愛。繖形圓深,柄黑色,極長,入屋後, 倚簷前,其二人並持囊,囊大如小柱,似有文書。挾席 人舒置書床上,席白色,有光明,草縷如。子但織縷 尤大耳。侍者六人入戶,並倚子良床前。此人始入戶, 便皺面,云居太近。後仍就座,以臂隱書案,於時筆及 約尺悉在案上,便自捉內格中,移格置北頭,問左右: 「那不將几來?」答云:「官近行,不將來。」乃謂子良曰:「我是 此山府丞,嘉卿無愆,故來相造。」子良乃起,整衫未答。
云「予時自覺起對分明而人見身猶臥,恍惚不自解。」
仍問曰:「今日吉日,日巳欲中卿齋不?」答:「依常朝拜中 食耳,未曉齋法。」又曰:「中食亦足,但夏月眠不益人,莫 恆貪眠。」又答:「體羸有小事,竟覺倦倦如欲眠,不能自 禁。」曰:「小小消息,無苦。」因風起吹繖欲倒,仍令左右看 繖。赤豆在庭中戲走來,垂至繖邊,左右以手格去,郎 善又來架子上取塸,觸此左右,善便倒地,此左右以 手接之。此人問那得此小兒子。子良答「家在錢塘,姓 俞,權寄此住。」又曰「勿令裸身,善神見之。」
小男兒名赤豆,年五歲,是俞僧夏兒。云「多災厄」 ,暫寄道士。夏月裸身出戲。
又問:「郎善何人?」子良答:「家在永嘉,依廕陶先生。」又曰: 「陶有美志,為人所歸投。」
郎善,姓徐,樂成縣人。年十六七,許先依隨隱居還山,今已去。
又語子良曰:「卿父昔不無小過,釋來已三年,今處無 事地。自云墳塚在越,雖自羈迴,亦不願移之。南頭有 一坎,宜塞去。其今欲同來,有文書,事未了,不果。明年 春,當生王家。」以其前過未盡,故復出世。
子良本欲以甲午年迎父柩出西,事不果。周事角家過此,未申酉歲乃更議,當是其父不許移,故因此告。即往驗,果有《坎》已塞竟。
「卿前身有福,得值正法,今生又不失人神之心。按錄 籍卿大命,乃猶餘四十六年。夫生為人,實依依於世 上;死為神,則戀戀於幽冥。實而論之,幽冥為勝。今府 中闕一任,欲以卿補之。事目將定,莫復多言,來年十 月當相召,可逆營辦具,故來相告。若不從此命者,則 三官符至,可不慎之。」子良便有懼色,此人曰:「卿趣欲 住世種罪,何為,得補吾洞中之職,面對天真,遊行聖 府,自計天下,無勝此處。」子良乃曰:「唯仰由耳。」又曰:「卿 自幼至今,不無小愆,可自思悔謝,若不爾者,亦為身 累。凡修道者,皆不裸身露髻,枉濫無辜,起止飲食,悉 應依科,聊復相告,言盡於此,今還所任,方事猶疑,冀 非遠耳。卿勖吾言,勿示世中悠悠之」人,「山中同炁,知 之無嫌」,便下席,未出戶,見門上有令春、劉白等。
令春是姨母間婢子,《劉白》是白從子。
乃又曰:「勿令小兒輩逼壇靜,靜中有《真經》,前失火處 大屋基,今猶有吏兵防護,莫輕洿慢,其輩無知,事延 家主。」
門是前中隔閤靜屋及壇在閤外。經堂被燒,移經出安靜。中堂屋四間,「東二間作齋堂,西二間姨母住。始其年四月二十三日遭燒,四間都盡,姨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