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08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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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且停召,當更選耳。此是仙官,隸司陰府,掌水事,以陶

有勞,故得補之。如陶意似不大欲為此位,既仙,陶當 不知,卿可以事白陶也。」少許時,又曰:「夫人生禍延福 湊,皆有因而至,非神明之所加,陶今夕心意,豈復憶 此,雖云欲蕩情散慮,恐亦未能都去,如何復言合丹 事?」又言:青童大君月未當來華陽檢選仙事。

右一條,十三日夜所受記,書一小白紙。按此告即符前二日所云中旬間去為論也。周以十四清且來入嶺,止疏前停召事見示,即問周何意有今夕心意語?答云:「亦不解所以見意,色甚不好。」 子良亦不敢問。於時既密解此意,便止不更重論。嶺裡以十三夕一更,忽被寇,似有六七人,皆執杖奄至階前,一人喚言「在御仗中蒙假還,東畔等數人,乏資糧,故來就先生乞。」 於時已閉戶未眠,聞此便開戶,當對呼進隨意所須衣服物器,一皆捨與別屋,兩小兒並被錄置。既從來未嘗見此,不能不懼,而猶向其道:「但各取重擔徐去,必無告討。正恐君劫道士罪重,我當作好意相與也。」

十八日夜,見《定錄》曰:「陶乃答吾前語,年限猶未定,別 更報爾。所云欲住雷平山後,此亦不勝。今居論災厲 刀兵水火之事,乃為好耳。此地本非可隱居寂處,直 可以避災害,住與不住,無勝否也。」又論方託形何處, 此由人心,心既未發,吾寧得知。方將而言,唯句曲可 住,吳越名山乃不少,未見有大勝地。猶勸陶居此山。

右一條,十八日夜所受記,書一白藤紙。陶隱居既得周所宣事,以十五日疏作辭語,與周令接觀之日,為申陳如此即是酬之告周竟不以此見向道,當是無正可否以宣也。於時至尊垂恩,為置宋長沙道上二廨,並左右空地於此廨西,復為起觀前左右即是許長史舊基。竊恐側近真蹤,或以致譴,故二三因聞耳。追恨不得作「《方畐通》辭。」 「方畐通辭」 則亦應「方畐」 酬答也。

二十五日夜,夢見唐、趙二丞來,趙曰:「近何意恆勞苦, 損人精神,惛人耳眼?今去勿復遇辛苦。」子良問:「不審 住此廨中好否,比者恆憂與盜事」,趙回頭曰:「此事關 唐丞。」唐丞仍曰:「雖見關,亦不得自由。夫災禍亦非鬼 神所知,此廨自不須多憂,疲人心慮。」子良言劫盜事, 深以仰憑。答曰:「自保勖,不須過憂。」便去。君論期運事 「竟,應相造也。我等且去,尋復相過。」子良起送,相隨而 滅。

右一條二十五日夜夢所受記,書一白官紙。此夏旱人情惡,山有尊長,但慮驚怖畐,故以此祈訪也。唐丞名公房,亦四丞之一。主死生計,劫盜事,正應由樂,由樂丞不知關唐也。記中從未見唐來事,今若始遂,應有「始相識」 語,恐前已有,不必存記耳。

八月一日,范監來告云:「此日諸真相就論,說勸已畢。 自今已後,欲令自來處處遊觀。」

此云來則非夢

八月五日,夢從一朱門崇闕入見司命君,見授《夜光 芝》。

《夜光芝》是句曲,五種芝限。

八月七日,夢入華陽中,先經「保命府,後至定錄間,次 往蕭閑採龍仙芝。」

此則從北入而向南也。「龍仙芝」 ,亦見《五種芝限》。

八月九日,夢至《定錄》間見問云:「乃同人齋邪?」

爾日在中堂王法,名為「皇家塗炭齊。」

八月十二日,夢與定錄君於華陽內共乘車,侍玉女 三十人,奏天樂,造南真於丹城。南真見告太元,太元 示以僊籍。

二真府並在大霍也

八月十五日,夢與定錄、保命共往紫微夫人處。

紫微治元龍宮,應在北方。

八月十六日,夢至方諸,往青君府,不見青君,乃見韓 太華丹青館宋夫人見告神仙之要,委形之術。

韓太華始以今年度東宮,受書朱宮玉妃之賓友韓,出《真誥》也。

八月十九日,又夢造方諸正見青君出遊,楊君九華 及許仙侯皆從,因造韓侯見簿籍事。

韓,即前所云《東宮典錄籍》者。名惠期也。

八月二十一日,夢與保命至蓬萊,見周大夫。又至一 朱臺巨闕,青軒紫房,云是司陰府陶某,近正應治此 東南一元宮中。因復行,見一人面金色,長短中形,人 著飛霄衣冠,見告道法之事。保命曰:「此是小天奉法 人。」周大夫仍告道業因緣甚多。

周大夫即大賓,《真誥》亦云:在蓬萊司陰君,主天下水事。出《馬君傳》前。不知那治在蓬萊小方,諸多事道事,亦出《真誥》。

八月二十五日,夢與色監趙丞至大衡山,見南陵薛 大夫、中黃杜大夫,見授《隱變方》。因爾又行,見一草屋, 甚高大絕,有甘泉,雜生眾華。范監云:「此是遊仙之廬。」 因共入,坐屋下,談神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