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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11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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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扶持之目。謂策勤行者,扶持使仙也。「三皇文」者,《洞 神第十四》云:「第一天皇文內字」,字者志也。明天使人 仰觀上文,心識覺悟,內志習勤,外不炫燿。第二地皇 內記書文,文者明也。內學志明,記正無惑,舒以廣濟, 緣明至極也。第三人皇文,文者明也,人能俯察地理, 法地則天,定內安外,普度無窮,同歸元門,由學所得。 此並經釋也。又稱《三皇經》者,謂三皇各受,隔世稟行。 又八帝之經,亦是隨方為化,猶如靈寶一文,五帝分 寶,即為五帝文。鮑南海《序目》云:「上古初以授於三皇, 名之《三皇文》也。」《洞神》第六又云:「仙人曰:《皇文》乃是三 皇已前鳥跡之始大章者也。」第三又云:「皇文帝書,皆 出自然虛無空中,結氣成字。」又云:「本源無異矣。」至於 三皇,各受一部,分為三元三才之道也。第十三卷云: 「三元八會,自然成文,方丈懸空,字字各現。」第十四云: 「得失由人,此文不滅,聖真寶之,鎮太極宮中也。」 序目云:《小有三皇文》,本出大有,皆上古三皇所受之 書也。天皇一卷,地皇一卷,人皇一卷,「凡三卷,皆上古 三皇時所授之書也。作字似符文,又仙篆文,又似古 書,各有字數。神寶君所出,西靈真人所撰。此文在小 有之天玉府之中,諸仙人受之,以藏諸名山石室,皆 不具足,唯蜀郡峨嵋山具有此文。昔仙人智瓊以《皇 文》二卷見義,深不能解,遂還之王公,以帛公精勤所 得,傳之賢達,宣行至今。」《大字序說》十四篇,是天文次 第之訣。《小有經下記》所載十一卷,推部本經,分別儀 式,合一十四卷。今孟先生所錄者,是其山中所傳,猶 十一卷。此二本並行於世。《抱朴子》云:「昔黃帝東到青 丘,過風山,見紫府先生,受《三皇內文》。晉時鮑靚學道 於嵩高,以惠帝永康二年,於劉君石室清齋,忽有《三 皇文》」刊石成字,乃依經以四百尺絹告元而受,後亦 授葛洪。按《三皇經序》云:鮑靚所得石室之文,與世不 同,洪或兼受也。陸先生時所得,初傳弟子孫游嶽,有 四卷而已。孫後傳陶先生,先生分析支流,稍至十一 卷耳。山中所傳者是命召咒文云:「三皇治世,各受一 卷,以理天下,有急皆召天地鬼神敕使之」,號曰《三墳》。 後有八帝,次三皇而治人。各受一卷,凡八卷,號曰《八 索》。八帝之治,邪鬼逆竄,黃帝述以斷邪惡。

《七部》

七部者,今因《正一經》,次一者洞神部,二者洞元部,三 者洞真部,四者太清部,五者太平部,六者太元部,七 者正一部。前之三部,已如《三洞義》釋。今釋後四。言太 清者,孟法師云:大道氣之所結,清虛體大,故曰太清, 以境目經也。今謂此經是從所輔之境得名,何者,此 經既輔洞神,洞境是太清故也。亦未必示者,此經既 明金丹之術,服御之者,遠昇太清,故言太清也。太平 者,大言極,太平謂和平,明六合太通為一,正平之氣 斯行。故《太平經》云:「今平氣行矣。」平亦是安。又云:欲復 古太平之法,先安中氣也。又云:三五氣和,日月常光 明,乃為太平。《爾雅》云:「明,成也。」此亦可訓明,蓋言明君 治世,成濟品物,為太平也。或有解云:「三階正為太平。」 或有解云:「景星現曰太平。」此並一事為釋耳。今明此 經現世,能使六合同風,萬邦共軌,君明物度,可謂太 平也。太元者,孟法師云:「是太元都也。」今為老君,既隱 太平之鄉,亦未詳此是何所?必非攝跡還本,遣之又 遣,元之又元,寄名《太元》耶?此經名太元者,當是崇元 之致,以元為太,故曰太元也。若言起自元都,不無此 義,但七部皆爾,非獨此文也。正一者,《盟威經》云:「正以 治邪,一以統萬。」又言法文者,法以合離,文以分理。此 言眾生離本,所以言離,故下文云:反離還本,合真捨 偽,由法乃成。言統萬者,總攝一切,令得還真。故下文 云:一切學士,覺悟少欲,欲少近乎道宗,宗道在乎戒 也。《治邪文》云:「眾生根麤,去道賒邈」,大道慈悲,立法訓 治,趣令心開,兩半成一,一成無敗,與常道合真,故曰 正一法文也。通言部者,以部別為義,三部通名太正, 一獨稱正者,以三部輔於三洞大法,故言太正。一既 遍陳三乘,簡異邪道,故稱為正也。

《四輔》

第一。太清者,太一為宗。老君演說《建豐經》云:「微妙之 旨,出於太清。」《天老祕讖經》云:「生道實妙,入不釋誠,釋 誠不倦,昇太清也。」《九君申明道要》云:太清中經,元始 出來,出於老君,傳付元君。九皇真人祖習不絕,皆開 此君也。《正一經》云:太清金液天文地理之經四十六 卷。此經所明,多是金丹之要,又著緯候之儀,今不詳 辨。按《黑錄》所明。即漢安元年太上以此經四十六卷。 付於天師。因此至今也。

第二,太平者,三一為宗。老君所說。甲部第一云:「學士 習用其書,尋得其根,根之本宗,三一為主。」《玉緯》云:「太 平者,六合共行正道之號也。今宛利世界,九州八十 一域,排除六天,上問神人,詳說古道,家國安寧,長居 慶樂。」丁部第四云:欲知吾道大效,付賢明道德之君, 使其按用之,立與天地乃響應。是其大明效證驗也。 「甲部第一。」又云:「誦吾書,災害不起,此古賢聖所以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