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2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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蠚足斬足,欲守我林,必固我麓,滋蔓難圖。見兔呼獹, 如呼小兒,安得狻猊。彼獸之蛇,必食以貘;彼獸之豹, 必食以駮。以攫以拏。匪熊匪羆,迺嗾夷獒,雖猛何為? 是故虎兕出於柙,麟可係而羈也。」中山之族曰:「然則 何如?」狒狒笑曰:「麟出而還,是豢中山。彼銜橛不變於 外,則係羈復生於內。毋作由鹿,而信其族。彼豢之者, 將食麟肉。麟化白龍,羿射爾躬。麟往則拘,孰獻騶虞。 麟走則顛。孰載駏驉,麟放獵狗,澆隕厥首。麟復何求, 狐死首丘。麟或可冒,兕觸魯縞。孰為外助,合彼窮奇, 孰為內助?合我老羆,猶蛑鬥虎。蜘蛛執豸,毋言我弱。 逢彼之賣,吾為此庾。孰用斯謀,吾謀甚效。毋愧謝豹, 中山掩衣。左之右之。世無老馬,吾誰與歸?吾恐楚終 欺於秦,而大業之後無難易之臣矣!」中山之族曰:「然 則奈何?」狒狒笑曰:「得巴蛇所吐之骨,以除心腹之疾, 則反縛貳負,可使為相顧之尸。不然,吾將反脣蔽目, 化為山𤟤之哭矣。」中山之族曰:「反縛之道奈何?」狒狒 乃屏去左右,授以祕計。此時鴟夷子適遊中山,目擊 《中山》之事,乃潛書之,以為一筴。

鴟夷子曰:麟,百獸之長也,一跌於北荒,遂屈節於異 類。失麟之為麟矣,貽狒狒之笑,宜哉!北荒圍中山,業 已講解,狒狒猶笑而不知止,因以得笑疾,故其後裔 見人則笑。嗚呼!屈於百世之上,不能伸於百世之下, 理固然也。人或有負世之累,豈惟舉世笑之,惟來世 允以為口實,可不圖哉?

畜總部彙考

《周禮》:

《天官》

《庖人》「掌共六畜,辨其名物。」

訂義鄭康成曰:「六畜,六牲也。始養之曰畜,將用之曰牲。《春秋傳》曰:『卜日曰牲』。」 賈氏曰:「六畜者,馬、牛、羊、豕、犬、雞,夏官校人、羊人,地官牛人,春官雞人,秋官犬人,冬官豕人,總送六畜與庖人。辨其名物者,謂禽獸等皆有名號物色,故辨之。」

《地官》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牧人,養牲於野田者。」《詩》曰:「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或負其餱,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賈氏曰:「牧人掌牧六牲。」

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

訂義鄭康成曰:「六牲,謂牛、馬、羊、豕、犬、雞。」 黃氏曰:「牛人主牛,則牧人惟牧馬、羊、豕、犬、雞五牲而已。其曰六牲,備言之耳。」 鄭鍔曰:「非徒責以阜蕃,又欲阜蕃其物。蓋物者毛色之稱。《校人職》曰:『種馬一物,戎馬一物,無羊。《詩》曰:『三十維物,爾牲則具』。皆指毛色為物』。」 鄭司農曰:「牷,純也。」

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訂義《易》氏曰:「騂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鄭鍔曰:「用騂豈徒色之赤哉?必有毛純乎赤;用黝豈徒色之黑哉?必欲其毛純乎黑。牧人毛之,然後五官奉之。」是禮官之事,亦牧人之事。 祭祀用物,必有其由:其一以禮神,其一以祀神。祀神之物,從其類,故陽騂而陰黝。禮神之物象其功,故天蒼而地黃。《大宗伯》言其禮神者,故以「禮」言;《牧人》言其「祀神」者,故以「祀」言。禮經之文,本無牴牾也。

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

訂義《鄭鍔》曰:「各倣其方之色,豈徒東青、西白、南赤、北黑哉?必欲其毛之純乎青白赤黑也。」

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

訂義黃氏曰:「此特見或騂、或黝、或各以其方之色皆用純,對下文外祭、毀事用尨」耳。 《易》氏曰:「養牲為有素,故必用牷物。」

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

訂義杜氏曰:「尨謂雜色不純。」 鄭鍔曰:「四時常祀,牲必用牷。祀既有常,則物可預備。外祭毀事,牲或用尨;事出非常,則物或難得。然牲以牷為貴,用尨出於不得已,故亦僅可而已。」

「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繫之。

訂義鄭鍔曰:「上既謂之牲物,此又謂之犧牲,蓋牷全也,犧亦全也。牷之為全者謂色純,犧之為全者謂體具。犧體具矣,色或不純,牷則體全而色亦全也;四時常祀用牷,則不止於色之必純,其體亦必全也。凡祭祀之犧則體具而毛或不純亦無害。此其語所以不同。」 鄭康成曰:「授充人者當殊養之,

凡牲不繫者共奉之。」

訂義王氏曰:「共奉之,則非特共其牲,又奉其事。」 史氏曰:「非時之祀,共奉之而已,不暇繫於充人也。」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充猶肥也,養繫牲而肥之。」 劉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