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守而均平之,使各得其宜 。王氏曰:「林之政,山虞掌之,林衡掌其巡之禁令而已;澤之政,澤虞掌之,川衡掌其巡之政令而已。」 然則林衡正於山虞者也,川衡正於澤虞者也 。鄭康成曰:「平其守,平其地之民,守林麓之部分 。」 王氏曰:「《澤虞》言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而《林衡》不言,林衡言平其守而澤虞不言,互見也。」
以時計林麓而賞罰之。
項氏曰:「以時會計林麓之繁耗,而賞罰守者。」
若斬木材,則受灋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鄭康成曰:「法,萬民入出時日之期 。」 賈氏曰:「《山虞》官尊,故設之。林衡若斬木材期,於虞邊受焉 。」 王昭禹曰:「山林之政令,林衡不得掌之,共斬木材之政令而已。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斬木之法也。服耜斬季材,萬民時斬材」 ,斬材之法也 。曹氏曰:「山虞以時斬材,而林衡則受法于山虞,以嚴其戒;一有不平,則計其守者」 之功過而賞罰之矣。
《爾雅》
《釋木》
《樸枹》者。
〈註〉樸屬叢生者為枹,《詩》所謂「棫樸枹櫟。」〈疏〉樸屬。枹、櫟,皆木叢生之名也。郭云「樸屬叢生者為枹。」云「棫樸」者,《詩·大雅》云「芃芃棫樸,薪之槱之」是也。「枹、櫟」者,《秦風》云「山有苞櫟,隰有六駁」是也。
謂「櫬采薪。」采薪,即薪。
〈註〉《指解》今樵薪。〈疏〉郭云:「《指解》,今樵薪,一名櫬,一名采薪,一名即薪,《公羊》謂之『薪采』。《左傳》云:『不樵樹』。《史記》云:『樵蘇後爨,師不宿飽』。註云:『樵取薪,蘇取草』。皆謂取草為薪也。」
「灌木」,叢木。
〈註〉《詩》曰:「集于灌木。」〈疏〉灌木者,即叢生之木也。下云:「木族生為灌。」郭云:「族,叢也。」是灌木為叢木也。《詩·周南》云:「黃鳥于飛,集于灌木」是也。
瘣木苻婁。
〈註〉謂木病尪傴,癭腫無枝條。〈疏〉某氏云:「《詩》云:『譬彼瘣木,疾用無枝』。」「苻婁尪傴,內疾瘣磊,故疾用無枝。」郭云:「謂木病尪傴癭腫,無枝條
蕡藹。」
〈註〉樹實繁茂,菴藹。〈疏〉蕡:亦樹實名,又名藹。郭云:「樹實繁茂菴藹。」
枹,遒《木魁》瘣。
〈註〉謂「樹木叢生,根枝節目,盤結磈磊。」〈疏〉木叢欑道而生者,名枹遒木魁。瘣讀若「磈磊」,謂根節盤結處也。郭云:「謂樹木叢生,根枝節目,盤結磈磊。」
木自弊柛。
〈註〉《弊踣》。
立死,椔:
〈註〉不弊頓椔。
「蔽」者翳。
〈註〉樹蔭翳覆地者。《詩》云:「其椔其翳。」
木相磨槸。〈槸音藝〉
〈註〉樹枝相切磨。
《棤,皵》。〈棤音鍇錯音舄〉
〈註〉謂「木皮甲錯。」
《梢梢》,櫂。
〈註〉謂「木無枝柯,梢櫂長而殺」者。〈疏〉此別死頓相磨,皮甲棤櫂之異名也。云「木」者,總在下之稱也。自弊踣者名柛,立死不弊頓者名椔。枝葉蔽蔭覆地者名翳木。兩枝相切磨,名槸木。皮甲粗錯者名棤,亦名皵木。無枝柯長而殺者名梢,一名梢櫂。《小爾雅》曰:「拔根曰櫂。」註「《詩》其椔其翳」者,《詩·大雅·皇矣》篇文也。《毛傳》云:「木立死曰菑,自斃為翳。」說者引李巡曰:「以當死害生曰菑。斃,死也。」然則以立死之木,妨他木生長,為木之害,故曰菑也。自斃者,生木自倒,枝葉覆地為陰翳,故曰翳也。《爾雅》直云斃者,《詩傳》以其非人斃之,故曰自斃。其文與此不同者,所見本異也。
《句》如《羽喬》。
〈註〉樹枝曲卷,似鳥毛羽。
下句曰「朻」,上句曰「喬」,如木楸曰喬。
〈註〉楸樹性上竦。
如竹箭曰「苞。」
〈註〉《篠竹》性叢生。
「如松柏」曰「茂。」
〈註〉枝葉婆娑。
「如槐」曰「茂。」
〈註〉言扶疏茂盛。〈疏〉此別木之曲直、叢生茂盛之異名也。句,曲也。樹枝曲卷,似鳥毛羽,名喬。樹枝下垂而曲,名朻。《詩·周南》:「南有樛木」是也。木枝上竦而曲卷者,亦名喬。如木楸上竦者亦曰喬。郭云:「楸,樹性上竦。」《詩·周南》云:「南有喬木」是也。凡木如竹箭,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