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32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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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元立惠民藥局, 官給鈔本月營子錢,以備藥物,仍擇良醫主之,以療 貧民。太宗九年,始于燕京等十路置局,以奉御田闊 闊、太醫王璧、齊楫等為局官,給銀五百,定為規運之 本。」

世祖中統元年置太醫院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太醫院,秩正二 品。掌醫事,製奉御藥物,領各屬醫職。中統元年,置宣 差提點太醫院,給銀印。」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 掌修合御用藥餌。 行篋司藥局,秩從五品,掌供奉 御用藥餌。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掌修合藥餌,以 濟貧民。」

中統二年,置「惠民藥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五月丁亥,詔成都路置惠民 藥局,遣王祐於西川等路採訪醫儒僧道」 按《百官 志》:「大都惠民局,秩從五品,掌收錢經營出息,市藥修 劑,以惠貧民。中統二年始置,受太醫院劄。」

中統四年,復置「惠民藥局」於上都。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上都惠民司,提 點一員。司令一員。中統四年始置。」 按《食貨志》:「四年 復置局於上都,每中統鈔一百兩,收息錢一兩五錢。」

至元三年五月庚子敕太醫院領諸路醫戶惠民藥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六年,置御藥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御藥院秩從五 品,掌受各路鄉貢諸蕃進獻珍貴藥品。修造湯煎。至 元六年始置。」

至元七年,置「廣惠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廣惠司秩正三 品,掌修製御用回回藥物及和劑,以療諸宿衛士及 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

至元九年,置醫學提舉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醫學提舉司。秩 從五品。至元九年始置。掌辨驗藥材。」

至元十年九月丙午,置「御藥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百官志》。御藥局。秩從五 品。掌兩都行篋藥餌。至元十年始置。

至元十九年,置東宮典醫監。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典醫監,秩正三 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至元十九年置。其屬 司一,局二。廣濟提舉司,掌修合藥餌,以施貧民。行典 藥局,掌供奉東宮藥餌。典藥局,掌修置東宮藥餌。俱 係詹事院司屬。」

至元二十五年,罷「惠民藥局。」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惠民藥局。至元 二十五年以陷失官本。悉罷革之。」

至元二十九年,置「回回藥物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大都、上都回回 藥物院二,秩從五品,掌回回藥事,至元二十九年始 置。」

成宗大德三年詔置惠民藥局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年春正月庚寅。詔置各路惠民 局。擇良醫主之。 按《食貨志》。大德三年準舊例於各 路置局。皆以各路正官提調。所設良醫上路二名。下 路府州各一名。其所給鈔本。亦驗民戶「多寡以為等 差。 腹裡三千七百八十定。 河南行省二百七十 定。 湖廣行省一千一百五十定。 遼陽行省二百 四十定。 四川行省二百四十定 ;陝西行省二百 四十定 ;江西行省三百定 ;江浙行省二千六百 一十五定。 雲南行省真𧴩一萬一千五百索。 甘 肅行省一百定。」

大德九年,置「行御藥局。」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御藥局,掌兩都 行篋藥餌。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藥局,掌行篋藥物。本 局但掌上都藥倉之事。 行御藥局秩從五品,掌行 篋藥餌,大德九年始置。」

武宗至大二年禁取藥材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六月庚午,中書省臣言,太醫 院遣使取藥材於陝西、四川、雲南,費公帑,勞驛傳。臣 等議事,于錢糧隔越,中書省徑行,乞禁止。」從之。

明宗天曆元年定白藥課歲入額

按《元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元有額外課,曰 白藥歲入之數」,唯天曆元年可考。白藥課:彰德路一 十四錠二十五兩。

太祖洪武 年設太醫院官職專修治藥餌之事

按《會典》:「太醫院衙門設院使、院判、御醫、吏目等官,職 專診視疾病、修合藥餌之事。」惠民局、生藥庫,亦各設 大使、副使為其屬。

凡收受四方進貢,及儲蓄上用藥品,俱於內府收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