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7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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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宗寶曆元年崔郾等上六經要言十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崔郾傳》:敬宗嗣位,郾自 侍講學士進中書舍人,謝曰:「陛下使臣侍講,歷半歲, 不一問經義,臣無功不足以副厚恩。」帝曰:「朕少閒,當 請益。」高釴適在旁,因言陛下樂善而無所咨詢,天下 之人不知有嚮儒意。帝重咎謝,賜錦幣與高,重類《六 經要言》為十篇上之,以便觀省。

文宗太和元年詔祕閣搜採經籍分四庫書藏於十二庫命鄭覃高重等定五經鑱之石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文宗時,鄭覃侍 講,進言經籍未備,因詔祕閣搜採。於是四庫之書復 完,分藏於十二庫。」 按《鄭覃傳》:「覃以經籍刓繆,博士 陋淺,不能正,建言願與鉅學鴻生共力讎刊,準漢舊 事,鏤石太學,示萬世法。詔可。覃乃表周墀、崔球、張次 宗、孔溫業等是正其文,刻於石。」 按《高重傳》,「重為祭 酒,與鄭」覃刊定《五經》於石。 按《儒學傳序》:「祿山之禍, 兩京所藏,一為炎埃。官幐私楮,喪脫幾盡。於是嗣帝 區區救亂未之得,安暇語貞觀、開元事哉!自楊綰、鄭 餘慶、鄭覃等以大儒輔政,議優學科,先經誼,黜進士, 後文辭,亦弗能克也。」文宗定《五經》,鑱之石,張參等是 正訛文,寥寥一二可紀。玉海云張參乃大曆中司業序誤按大曆係代宗年號中 歷五宗後至于文故知其誤

太和七年二月。覆定石經字體。八月。置《五經》博士各 一人。詔取經義精通者放及第。十二月敕國子監創 立石經。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七年八月甲申朔,御宣政殿。冊皇太子永。是日降詔: 「皇太子方從師傅,傳授六經。一二年後,當令齒胄國 庠,以興墜典。宜令國子選名儒,置五經博士各一人。 其公卿士族子弟,明年已後不先入國學習業。不在 應明經進士限。其進士舉宜先試帖經。并略問大義。 取」《經義》精通者,放及第。

按《唐會要》:「太和七年二月五日,敕唐元度覆定石經 字體。八月九日庚寅,置五經博士一人,國子監請比 秩國子博士。十二月,敕於國子監講論堂兩廊創立 石《九經》,并《孝經》《論語》《爾雅》,共一百九十九卷,字樣四 十卷。」

太和八年九月。以李仲言留禁中。顧問經義。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八年九月甲午,以李仲言為國子《周易》博士,充翰林 侍講學士。丙申,諫官上疏論李仲言不合獎任,上令 中使宣諭諫官曰:「朕留仲言禁中,顧問經義,敕命已 行,不可遽改。」

太和 年。鄭澣稡經史要錄。賜金紫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鄭澣傳》。文宗時入翰林。 為侍講學士。帝使稡擷經史為要錄。愛其博而精。試 舉諸條。擿問之。隨即酬析。無留答。因賜金紫服。

開成元年五月鄭覃奏太學新置五經博士請依王府官例賜以祿粟從之七月創立簿籍九月配諸道繕寫四部書至五萬餘卷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 元年五月庚申。判國子祭酒宰臣鄭覃奏,「太學新置 五經博士各一人。請依王府官例,賜以祿粟。」從之。七 月戊辰朔,御史臺奏,「祕書省管新舊書五萬六千四 百七十六卷。長慶二年已前並無文案,太和五年已 後並不納新書。今請創立簿籍,據闕添寫卷數。逐月 申臺。」從之。九月辛卯,敕:祕書省、集賢院應欠書四萬 五千二百六十卷,配諸道繕寫。 按《經籍志》:文宗時, 鄭覃侍講禁中,以經籍道喪,屢以為言。詔令祕閣搜 訪遺文,日令添寫。開成初,四部書至五萬六千四百 七十六卷。

開成二年。鄭覃進石壁九經。唐元度進《九經字樣》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 二年冬十月「癸卯。宰臣判國子祭酒鄭覃進《石壁九 經》一百六十卷。」時上好文,鄭覃以經義啟導,稍折文 章之士。遂奏置五經博士,依後漢蔡伯喈刊碑,列於 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上又令翰林勒 字官唐元度復校字體,又乖師法。故《石經》立後數十 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甚矣。

按《唐會要》,開成二年國子監奏「覆定五經字體官翰 林待詔唐元度狀,準太和七年二月五日敕,覆定《九 經》字體。今所詳覆,多因司業張參《五經》字為準,其舊 字樣,歲月將久,點畫參差,傳寫相承,微致訛誤。今依 樣參詳改正。諸經別有疑闕,舊字樣未載者,古今體 異,雖篆隸不同,總據《說文》,即古體驚俗。近代文字,或 傳寫乖訛。今與校勘官取其適中,纂錄為《新加九經 字樣》一卷,附于《五經字樣》之末。」從之。

按《中興書目字樣》一卷開成丁巳歲唐元度撰。序曰: 「奉詔覆定國學石經字體,刪補張參五經文字,采其 疑誤舊未載者,撰成一卷,凡七十六部。」

宣宗大中三年三月校寫四庫書四百十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