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開成元年敕「欠 書令諸道繕寫。大中三年正月校寫四百十九卷。 大中四年寫四庫書三百六十五卷。」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云云。
大中五年正月,校勘《四庫書》。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云云。
僖宗廣明 年黃巢干紀遺籍無存令在朝諸儒購輯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經籍志》,「廣明初 黃巢干紀曩時遺籍。尺簡無存。及行在朝諸儒購輯, 所傳無幾。」
昭宗龍紀元年祕書省奏請校讎書籍命韋昌範等諸道購求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昭宗播遷,京城 制置使孫惟晟斂書本軍,寓教坊於祕閣,有詔還其 書,命監察御史韋昌範等諸道購求。及徙洛陽,蕩然 無遺矣。」
按《舊唐書經籍志昭宗即位志》弘文雅,「祕書省奏曰, 常省元掌四部御書十二庫,共七百餘卷。廣明之亂, 一時散失。後來省司購募,尚及二萬餘卷。及先朝再 幸山南,尚存一萬八千餘卷。竊知京城制置使孫惟 晟收在本軍,其御書祕閣見充教坊及諸軍人占住。 伏以典籍,國之大經,祕府,校讎之地,其書籍並望付 當省,校其殘缺,微令補輯。樂人乞移他所。」並從之。及 遷都洛陽,又喪其半,平時載籍,世莫得聞。
後唐
莊宗同光元年詔搜討書籍進書立等第酬獎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同光元年 二月制:「三館蘭臺,藏書之府,動盈萬計。詳列九流,爰 自亂離,悉多遺逸。須行搜訪,以備討尋。天下有人能 以經史及百家進納者,所司立等第酬獎。」四月,樞密 使郭崇韜又奏曰:「伏以館閣四庫藏書,舊日數目至 多。自廣明年後,流散他方。宜示獎酬,俾申搜訪。伏乞 委中書門下再行敕命,遍下逐道,或有人家藏能以 經史百家之書進獻,數及四百卷以上者,請委館司 點勘,無脫漏於卷軸,無重疊於篇題。比外寫札精詳, 裝飾周備,當據部帙聞奏,請量等級除官。仍仰長吏 明懸牓示,即鄉校庠塾之業,漸闡皇風;金石絲竹之 音,無虞墜典。」敕史館提舉赦書節文,購「求經史,頗為 允當,宜許施行。今宜添進納四百卷已下,三百卷已 上,皆成部帙,不是重疊,及紙墨書寫精細,已在選門。 未合格人,一百卷與減一選;無選減數者,注官日優 與處分。無官者納書及三百卷,特授設官。」
按《文獻通考》:「同光中,募民獻書及三百卷,授以試銜。 其選調之官,每百卷減一選。」
明宗天成 年遣都官郎中庾傳美訪圖書于蜀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天成中,遣 都官郎中庾傳美訪圖書于蜀,得《九朝實錄》及雜言 千餘卷而已。」
長興三年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板頒行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三年 二月,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敕旨:「教道 之本,經籍為宗。兵革以來,庠序多廢。縱能傳授,罕見 精研。由是亥豕有差,魯魚為弊。苟一言致誤,則大義 全乖。儻不討詳,漸當紕繆。宜令國學集博士儒徒,將 西京石經本各以所業本經句度抄寫注出,仔細勘 讀。」然後召雇能雕字匠人,各隨部帖刻印板,廣頒天 下。如諸色人要寫經書,並須依所印敕本,不得更使 雜本交錯。
按《玉海》,「長興三年二月,令國子監校正《九經》,以西京 石經本抄寫刻板,頒天下。四月,命馬鎬、陳觀、田敏詳 勘。」
按宋邵博《聞見後錄》:「唐以前,文字未刻印,多是寫本。 齊衡陽王鈞手自細書《五經》,置巾箱中。巾箱五經」自 此始。後唐明宗長興三年,宰相馮道、李惠請令國子 監田敏校正《九經》,刻板印賣,朝廷從之。雖極亂之世, 而經籍之傳甚廣。予曾大父遺書,皆長興年刻本,委 於兵火之餘,僅存《儀禮》一部。
按《文獻通考》:「明宗長興三年,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 雕板賣之。」
〈注〉石林葉氏曰:「唐以前,凡書籍皆寫本,未有模印之法。人以藏書為貴,人不多有,而藏者精于讎對,故往往皆有善本。學者以傳錄之艱,故其誦讀亦精詳。五代時,馮道始奏請官鏤板印行。國朝淳化中,復以《史記》《前、後漢》付有司摹印,自是書籍刋鏤者益多,士大夫不復以藏書為意,學者易于得書,其誦讀亦因滅裂。」然板本初不是正,不無訛誤。世既一以板本為正,而藏本日亡,其訛謬者遂不可正,甚可惜也。余襄公靖為祕書,嘗言「《前漢書》本謬甚」,詔與王原叔同取祕閣古本參校,遂為《刋誤》三十卷。其後劉原父兄弟兩漢皆有刋誤。余在許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