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7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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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畢工。八月,命皇姪克繼書《石經》以上。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宗室魏悼王廷美傳》:「克 繼善楷書,尤工篆隸。宗正薦之,仁宗親臨試,及令臨 蔡邕古文法,寫《論語》《詩》《書》,詔與朝士分隸石經。帝曰: 『李陽冰唐室之秀,今克繼朕之陽冰也』。」

按《玉海》:仁宗命國子監取《易》《詩》《書》《周禮》《禮記》《春秋》《孝 經》為篆隸二體,刻石兩楹。至和二年三月五日,判國 子監王洙言:「國子監刋立石經,至今一十五年止,《孝 經》刋畢,《尚書》《論語》見書鐫未就,乞促近限畢工,餘經 權罷。」從之。八月十六日,命皇姪右屯衛大將軍克繼 書國子監石經以上

嘉祐三年楊繪獻所撰經書十卷命為集賢校理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三年。楊繪獻 《書意詩旨春秋辨要》十卷。閏十二月二十六日。命為 集賢校理。

嘉祐四年,令陳襄等編定《四館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館閣編定書籍官, 以祕閣校理蔡抗、陳襄,集賢校理蘇頌、館閣校勘陳 繹,分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祕閣而編定之。初,右正言 吳及言:「祖宗更五代之弊,設文館以待四方之士,而 公相率由此進,故號命風采,不減漢唐。近年用內臣 監館閣書庫,借出書籍,亡失已多。又簡編脫落,書史 補寫不精,非國家崇鄉儒學之意。請選館職三兩人, 分館閣吏人編寫書籍,其私借出與借之者,並法坐 之。仍請求訪所遺之書。」因命抗等,令不兼他局,二年 一代之。六月己巳,又益編校官,每館二員,給本官食, 公使十千。及二年者,選人京官除館閣校勘,朝官除 校理。 又云:遂用黃紙寫印正本,以防蠹敗。又選京 朝官、州縣官四人編校,二年遷館職,闕即隨補。 嘉祐五年八月壬申,詔求《逸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嘉祐五年八月「壬申,詔祕府書視《開元錄》多 遺軼,開賞科以廣獻書之路。詔曰:『國初承五代之後, 簡編散落,三館聚書,僅纔萬卷。其後平定列國,先收 圖籍,亦嘗分遣使人,屢下詔令,訪摹異本,校定篇目, 聽政之暇,無廢覽觀。然比開元,遺逸尚眾,宜加購賞, 以廣獻書。中外士庶,并許上館閣闕書卷,支絹一疋, 五百卷與文資官』。」

嘉祐六年六月,詔搜訪遺書。十二月,三館祕閣上所 寫黃本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六年六月,開 獻書之路,詔諸道搜訪。《中興書目》有《嘉祐搜訪闕書 目》一卷,首載「六年六月求遺書」,或云四館之職,歷差 陳洙至王安國十六人,熙寧中罷局,十二月辛丑,三 館祕閣上寫黃本書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補白本書 二千。一云一千九百五十四卷二十二日「壬寅遣中使詔 中書樞密院。」宰相韓琦以下合三館、祕閣官屬四十一人賜 宴,以嘉其勤。宴崇文院刻石記于院之西壁先是,《崇文白本書》歲久 多蠹,又多散失,置官校正,補寫別本,亦以黃紙,以絕 蠹敗。至是上之。其編校官、昭文館、職方員外孟詢。一作 向大理評事趙彥若,史館集賢校理竇卞,太平司法 參軍曾鞏,集賢院國子監直講錢藻,祕閣館閣校勘 孫洙,國子監直講孫思恭,校小學,太常博士張次立。 嘉祐七年三月,詔歐陽修提舉三館、祕閣書籍。四月, 詔賜夏國主《九經》。六月,祕閣上補寫書籍。十二月,召 侍臣講讀經史。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七年四月己丑,夏國主諒祚 進馬,求賜書,詔賜《九經》,還其馬。 按《英宗本紀》,仁宗 嘉祐七年十二月己已,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 史。 按《夏國傳》,嘉祐六年上書,自言慕中國衣冠,明 年當以此迎使者。明年獻方物,表求太宗御製詩草 隸書石本,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 宋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還所獻馬。

按《玉海》,嘉祐七年三月辛酉,詔參知政事歐陽修提 舉三館祕閣寫校書籍,仍詔兩制詳看天下所獻遺 書。六月丁亥,祕閣上補寫御覽書籍。先是,判閣歐陽 修言:「祕閣初為太宗藏書之府,並以黃綾裝潢,謂之 太清本,後多宣取入內,請降舊本補寫之。」遂詔龍圖、 天章、寶文閣、太清樓管掌內臣,檢所缺書錄,上于門 下省謄寫,至是上之,賜判閣范稹及管掌補寫銀絹 有差。十二月,詔以所寫黃本一萬六百五十九卷、黃 本印書四千七百三十四卷。總一萬五千三百九十三悉送昭文 館,《七史》板四百六十四卷,送國子監,以較勘功畢,明 年,遂罷局。

嘉祐八年五月,安國公受《經》于東宮。安國公即神宗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神宗本紀》。嘉祐八年。英 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安國公。是年五月壬戌。受 經於東宮。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賜王師約經籍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王審琦傳》:「克臣子師約, 字君授,英宗欲求儒生為主婿,命宰相召克臣諭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