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7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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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師約持所為文至第。明日獻賦一編,即坐中賦《大 人繼明詩》,遂賜對,選為駙馬都尉,尚徐國公主面」睗 玉帶,又賜《九經》筆硯,勉之進學。

按《玉海》:「治平三年五月十九日,王師約選尚公主,又 出經籍及紙筆硯墨賜之。」

治平四年十月,召侍臣講讀經史。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神宗本紀》,治平四年十 月己酉,「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

神宗熙寧元年詔自今試館職專策以經史詔國子監取士專用經術置庫書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祕閣注》:英宗謂 輔臣曰:「館閣所以育雋才。比選數人出使無可者,豈 乏材耶?」歐陽修曰:「今取材路狹,館閣止用選人編校 書籍,故進用稍遲。」上曰:「卿等各舉數人,雖親戚世家 勿避。」於是宰相琦、公亮、參知政事修概各薦五人。未 及試。神宗登極,先召試詩賦,而開封府界提點陳汝 義別以奏對稱旨,預試。於是御史吳申言:「試館職者, 請策以經史及世務,毋用辭賦。」遂詔自今試館職,專 用策論。 又《國子監志》:「熙寧初,詔用經術取士,廣闊 黌舍,分為三學,增置生徒,總二千八百人。隸籍有數, 給食有等,庫書有官。」

熙寧二年,置崇文校書。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祕閣注》:「熙寧二 年置崇文校書,始除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乃詔自 今應選舉可用人並除校書,候二年取旨除館職官。 五年以隸祕書省。」

熙寧三年,命李清臣等校觀文殿《御覽》書籍。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熙寧四年,宋敏求言:「三館、祕閣書類多訛舛,乞以次 校正。」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熙寧四年,集 賢院學士史館修撰宋敏求言。前代崇建冊府。廣收 典籍。所以備人君覽觀。以化成天下。今三館祕閣各 有四部書外,經史子集其書類多訛舛。累加校正,尚 無善本。蓋逐館幾四萬卷。校讎之時務存速畢。每帙 止用元寫本一冊校正而已,更無兼本照對。第數既 多。難得精密,故藏書雖冨,未及前代。欲乞先以《前漢 書藝文志》所載者,廣求其本,令在官供職官重復校 正。校正既畢,然後校後漢時諸書。」竊緣戰國以後及 于兩漢,皆是古書,文義簡奧,多有脫誤,須得他本參 定。乞依昨來「《十七史》例,于京師及下諸路藏書之家 借本謄寫送官,俟其已精,方及魏、晉,次及宋、齊,至唐 則分為數等,取其堪傳者則校正,庶幾祕府文籍,得 以全善。事雖不行,然補寫校定,訪求闕遺,未嘗廢也。」 熙寧七年,置補寫所,命三館祕閣編校。郭有直所獻 書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熙寧七年置「補寫 所,國朝三館書,直館官校對,及收諸國圖籍實館閣, 或召京朝官校之,皆題名卷末。」

按:《中興書目》:「熙寧七年,國子監書總一百二十五部, 今存《書目》一卷。」

按《文獻通考》:「熙寧七年,命三館祕閣編校所看詳成 都府進士郭有直及其子大亨所獻書三千七百七 十九卷,得祕書所無者五百三卷。詔官大亨為將作 監主簿。自是中外以書來上,凡增四百四十部,六千 九百三十九卷。」

熙寧八年六月己酉,頒王安石《詩》《書》《周禮新義》于學 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王安石傳》:「初,安石訓釋 《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 又作《字說》,多穿鑿附會,其流入于佛老,一時學者,無 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能得,自名一說,先 儒傳注,一切廢不用。黜《春秋》之書,不使列于學官,至 戲目為斷爛。」《朝報》。 按《鄒浩傳》,有請以王安石《三經 義》發題試舉人者,浩論其不可,遂止。 按《汪澥傳》,「少 從胡瑗學《易》,又學于王安石,著《三經義傳》。澥與其議, 又首傳其說。」

按《玉海晁氏志》:「《新經周禮義》,王安石撰,二十二卷。熙 寧中,設經義局,安石自為《周官義》,十餘萬言,不解《考 工記》。安石以其書理財者居半,愛之如行青苖之類 皆稽焉。」所以自釋其義者,蓋以其所創新法,盡傅著 之,務塞異議者之口。其黨紹述,期盡行之,久之,禍難 並起。

元豐三年以崇文院為祕書省經籍圖書以祕書郎主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神宗改官制,遂 廢館職,以崇文院為祕書省,祕閣經籍圖書以祕書 郎主之,編緝校定,正其脫誤,則主于校書郎。」

按,《文獻通考》:「元豐三年,改官制,廢館職,以崇文院為 祕書省刋寫,分貯集賢院、史館、昭文館、祕閣經籍圖 書,以祕書郎主之,編緝校定,正其脫誤,則校書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