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9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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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十四卷目錄

 經籍總部總論二

 論衡書虛篇 語增篇 儒增篇 藝增篇 正說篇 書解篇 案書篇 對作篇

經籍典第三十四卷

經籍總部總論二

論衡

《書虛篇》

世信虛妄之書,以為載於竹帛上者,皆聖賢所傳,無 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諷而讀之。睹「真是」之傳,與虛 妄之書相違,則并謂短書不可信用。夫幽冥之實尚 可知,沈隱之情尚可定,顯文露書,是非易見,籠總并 傳,非實事,用精不專,無思於事也。夫世間傳書諸子 之語,多欲立奇造異,作驚目之論,以駭世俗之人;為 譎詭之書,以著殊異之名。傳書言延陵季子出游,見 路有遺金。當夏五月,有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 「取彼地金來。」薪者投鐮於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 居之高,視之下,儀貌之壯,語言之野也。吾當夏五月 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季子謝之,請問姓字,薪者曰: 「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名。」遂去不顧,世以為然,殆 虛言也。夫季子恥吳之亂,吳欲共立以為主,終不肯 受,去之延陵,終身不還。廉讓之行,終始若一。許由讓 天下,不嫌貪封侯;伯夷委國饑死,不嫌貪刀鉤。廉讓 之行,大可以況小,小難以況大。季子能讓吳位,何嫌 貪地遺金,季子使於上國,道過徐,徐君好其寶劍,未 之即予,還而徐君死,解劍帶冢樹而去。廉讓之心,恥 負其前志也。季子不負死者,棄其寶劍,何嫌一叱生 人,取金於地?季子未去吳乎?公子也;已去吳乎?延陵 君也。公子與君出有前後,車有附從,不能空行於塗 明矣。既不恥取金,何難使左右而煩披裘者?世稱柳 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潔也。賢者同操,故千 歲交志。置季子於冥昧之處,尚不取金,況以白日?前 後備具,取金於路,非季子之操也。或時季子實見遺 金,憐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時言取彼地金,欲以予 薪者,不自取也。世俗傳言,則言季子取遺金也。傳書 或言顏淵與孔子俱上魯太山,孔子東南望吳閶門 外,有繫白馬,引顏淵指以示之曰:「若見吳閶門乎?」顏 淵曰:「見之。」孔子曰:「門外何有?」曰:「有如繫練之狀。」孔子 撫其目而正之,因與俱下。下而顏回髮白齒落,遂以 病死。蓋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彊力自極,精華竭盡,故 早夭死。世俗聞之。一有人字皆以為然。如實論之,殆虛言 也。案《論語》之文,不見此言,考《六經》之傳,亦無此語。夫 顏淵能見千里之外,與聖人同,孔子諸子何諱不言? 蓋人目之所見,不過十里,過此不見,非所明察遠也。 《傳》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見。」「螺遠也。」案魯 去吳,千有餘里,使離朱望之,終不能見,況使顏淵,何 能審之?如才庶幾者,明目異於人,則世宜稱亞聖,不 宜言離朱。人目之視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難審。使顏 淵處閶門之外,望太山之形,終不能見,況從太山之 上,察白馬之色,色不能見,明矣。非顏淵不能見,孔子 亦不能見也。何以驗之?耳目之用均也。目不能見百 里,則耳亦不能聞也。陸賈曰:「離婁之明,不能察帷薄 之內;師曠之聰,不能聞百里之外。」閶門之與太山,非 直帷薄之內,百里之外也。秦武王與孟說,舉鼎不任, 絕脈而死。舉鼎用力,力由筋脈,筋脈不堪,絕傷而死, 道理宜也。今顏淵用目望遠,望遠目睛不任,宜盲眇。 髮白齒落,非其致也。髮白齒落,用精於學,勤力不休, 氣力竭盡,故至於死。伯奇放流,首髮早白。《詩》云:「惟憂 用老。」伯奇用憂,而顏淵用睛,蹔望倉卒,安能致此?儒 書言舜葬於蒼梧、禹葬於會稽者,巡狩年老,道死邊 土。聖人以天下為家,不別遠近,不殊內外,故遂止葬。 夫言舜、禹,實也,言其巡狩,虛也。舜之與堯,俱帝者也, 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內,二帝之道,相因不殊。《堯 典》之篇,「舜巡狩,東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華,北至 恆山。」以為四嶽者,四方之中,諸侯之來,並會嶽下,幽 深遠近,無不見者,聖人舉事,求其宜適也。禹王如舜, 事無所改,巡狩所至,亦復如舜。舜至蒼梧,禹到會稽, 非其實也。實舜、禹之時,鴻水未治,堯傳於舜,「舜受為 帝,與禹分部行,治鴻水。堯崩之後,舜老,亦以傳於禹。 舜南治水,死於蒼梧,禹東治水,死於會稽。賢聖家天 下,故因葬焉。」吳君高說:「會稽,本山名,夏禹巡狩會計 於此山,因以名郡,故曰會稽。」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 禹巡狩會計於此山,虛也;巡狩本不至會稽,安得會 計於此山?宜聽君高之說。誠會稽為會計,禹到南方, 何所會計?如禹始東死於會稽,舜亦巡狩至於蒼梧, 安所會計?百王治定則出巡,巡則輒會計,是則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