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9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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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 「使一國不伐;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寢不施。」案堯 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設用。成王之時,四 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 罪人用法,誅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 不能別也。夫德。一有為字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與兵, 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 之與兵,全眾禁邪,其實一也。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 施,是猶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人 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聽也。 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為全耳。今稱「一人不刑,不言 一兵不用」;「褒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為優,未 可謂盛也。

《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 稱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 百發而百中,增之也。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 行,敗穿,不可復射矣。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 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 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 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 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 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 「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 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 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 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言 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 哀公之肝」,增之也。人以刃相刺,中五臟輒死。何則?五 臟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 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 肝,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復把矣。如先內哀公之肝, 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 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 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 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沒衛,或 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 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 言其沒衛,增之也。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 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射似虎之石,矢入 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質,難射,肉易射 也。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 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養由 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其加 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當中晉侯之目也,可復洞達 於項乎?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車張十石之弩,恐不 能入一寸,矢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 加精誠,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 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 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 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 復謂能斷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 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 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 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不能內 鋒,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 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為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 安能至於三日?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復下,則 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 也。」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關備具,載母 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 馬等,則遂飛不集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 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二 者必失實者矣。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說七十餘國,未嘗得 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國,增之也。案《論語》 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跡於衛, 忘味於齊,伐樹於宋,并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傳言 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 傳之,因言干七十國矣。《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 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 「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 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 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樂、笑、義取人。」 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書》言秦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