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2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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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名也。自董氏楷以《本義》分附程《傳》,今之《本義》因紊 其次;《彖》《象》諸傳之注錯亂附記,了不可解,病孰甚焉! 三聖人之述作,二三大儒正之而不足,世儒亂之而 有餘,何俗之易同,而古之難復如此爚?髫年受《易》,輒 疑今文、古文之云,質之師友,久而後知朱子《本義》次 第非其故已,主程子《易傳》,而析《本義》以從之。先儒之 已誤,顧《本義》自為書,而可以今文紊之,故不辭僭妄 而刊正之也。今文於《易》不加損,古文於《易》不加益,特 欲學者復見聖賢之舊耳。抑呂微仲復《古經》於數百 年之後,晁以道、呂伯恭繼之,朱子遂信以為定本,則 爚之妄舉,寧不有取之而薄乎其罪者哉?

陳士元易象鉤解四卷易象彙解二卷

按士元自序孔子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今觀泰否剝復損益夬垢之相次也陰陽消長治亂存亡之機微矣先儒傳注論義理不論

禍福,慮人以卜筮淺《易》也。發明彖爻非不顯著,而取 象之由則略而不論。夫文周繫辭觀象以闡吉凶,占 者玩辭稽象以定趨避,朱晦庵、張南軒善談《易》者,皆 謂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數俱不可廢,豈不豁然於 蓍變,而歉然於傳經哉?蓋文周彖爻,雖非後世緯數, 瑣碎拘拘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也,而道則無不冒焉。 傳注者惟以虛元之旨例之,有遺論矣。往予為《彙解》 三卷,括其大凡,而舊所謬承,尚闕質問者,茲則述之 簡篇,題曰《鉤解》云。鉤,曲也,轉,取也,本無所見物而旁 通者也。若夫陰陽消息,治亂存亡之幾,其何能解哉?

韓邦奇易占經緯四卷

按王賜紱序先生自入仕歷四十年罷免里居者四故士多從之遊嘉靖己酉春先生自撫晉歸紱以易往就學焉甲辰先生起總河道紱南宮不第歸卒業

門下先生以占變語紱,且命以三百八十四變為經, 四千九十六變為緯。經者,《易》爻辭,緯取《易林》附之。占 則一以孔子占變為主。且曰:「《易》取變爻皆九六,不變 則七八也。《易》無七八之爻,何自而占?且於孔子之旨 違焉。」紱乃與張子士榮次第成編。士榮者,先生外孫。

《卦爻要圖》

按張思靜序苑洛先生里居思靜往受易焉先生曰孔子大聖也加數年可以學易易豈易言哉然欲學易先以卦爻始取卦爻三變圖說授思靜思靜拜手

曰:「卦爻之變,盡於是矣。伏羲之卦,自一而二、二而三、 三而四、四而五、五而六,成六十四矣。孔子三而三之, 則亦六十四矣。」先生畫二圖而合之。夫生卦之序,士 子之常談也。至於伏羲,一加之孔子,三加之生序,先 後無不脗合,則發自先生也。此一變也。夫子三而三 之,相盪為六十四,士子之常談也。以八卦三爻各三 「變,各為八卦,為六十四,則發自先生也,此第二變也。 一卦盡六爻之變為四千九十六卦,此士子之常談 也。以六畫之上再加六畫,即與四千九十六變合,且 以制用者,則發自先生也,此第三變也。嗚呼!盡之矣!」 先生曰:「義理無窮,安知此外更無變乎?姑藏之,以俟 精深君子焉可也。」

《易林推用》

按邦奇自序五星連珠日月合璧所謂七曜齊元之法數之始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一歲天運之全數也微杪不盡餘數也三百四十八一歲月運

之數也。三百六十者,六甲相乘,六甲之全數也。月甲 之數,非造化之正,而聖人兼取之者,乾坤之大用也。 今夫端陽之日,非五氣之五日也。諸家之術,用之必 驗,六甲非氣之全,自古紀數必用者,乾坤之用,不可 遺也。數雖萬變不齊,然實不過於三元,再倍而六得 全日三百六十六,雖曰日之所餘,歷不能齊,於全日 無損焉,聖人倚數於此矣。是數也,以天運為體,以月 運紀年,以甲子紀日,歲餘三,時四,餘益,「支干起於 兩上元之首,三百六十年一運之始,推自《坎》中焉。直 日之爻,千歲可坐而致矣。」為京氏學者,此其階也。

《易學啟蒙意見一名易學疏原》
四卷

按邦奇自序夫易理象辭數而已矣易以理為本數者計乎此者也象者狀乎此者也辭者述乎此者也圖書者理之輿也辭之方也數之備也象之顯也是

故聖人觀象以畫卦,因數以命爻,修辭以達義,極深 以窮理,《易》以立焉。自夫子稱相盪,而先天之義微微 之者,後儒失之也。夫相盪者,自八而六,十四者也。先 天者,加一倍者也。其本同,其末異,其生異,其成同,而 漢以下,莫能一焉。宋邵康節氏自八而十六,自十六 而三十二,自三十二而六十四。朱晦庵氏為之本,圖 書為之原,卦畫為之明,蓍策為之考,占變於是乎《易》 之先後始有其序,而理數、辭象之功懋矣。奇也,魯而 善忘,誦而習之,有所得焉,則識之於冊,將以備溫故 焉;奇也,愚而少達,思而辨之,有弗悟焉,則自為之說, 將以就有道焉。是故為之「備其象,盡其數,增釋其辭」 矣。理則吾末如之何也?

按蘇祐跋盈天地惟氣而理寓焉乃備諸易矣是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