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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2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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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及王弼,則未知其何以為二家之別,而於王本 《經傳》次第兩體之不同。亦不知所以為說矣,豈非闕 哉?

《易規》
一卷

按說之自序某山縣無事輒以所聞讀易自娛若著書則不敢而又未能忘言於斯世也作易規十有一篇

《京氏易式》
一卷

按說之自序元祐戊辰仲冬在兗州初學京氏易乃據其傳為式以便其私何敢示人其後江淮間有好事者頗傳去今三十年矣既校正其傳而前日之式

亦不得不修定也。惟是其已出者,殆未容改過。奈何 益知昔人自期死而後傳其所著之書。其用意深矣。 嗟夫!按《式》以求《傳》。因《傳》以明《易》。可不敬諸。

耿南仲易解義十卷

按南仲自序易之為言變也蓋道之名也道體常而盡變乃全著而為書而滯于言象之間言有常理而象有常形則宜于變有所不能盡然而言象之間

化裁推行而變無窮,故特以變稱,而名之曰《易》也。《繫 辭》之言《易》者屢矣,一言而盡《易》之義者,「《易》無體」是也。 蓋有體則定而不易,屢易而不居者,乃以其無體也。 《易》無體而有書,何也?猶神無方而有蓍龜之神物也。 神不在物,則是物外者神之方,烏得為無方?《易》不在 書,則是易外者易之體,烏得謂無體。故神有物乃所 以為無方;易有書,乃所以為無體也。《易》之為書,始于 作卦,作卦則三畫而已;終於重卦,重卦則有六爻焉, 以謂其六。闕五字  判焉有定位,《易》見而法象具, 惟天地人之三極耳,故以三畫象焉。然而六畫,則三 極之謂也,又有所以極道之「者,天之道曰陰與陽, 地之道曰柔與剛,人之道曰仁與義。」總之九六,故以 六爻具焉。六爻具而剛柔變化,吉凶悔吝,總錯其間, 探之不得其端,循之不見其緒矣。雖然,《易》之道,有要 在無咎而已,要在無咎者何善補過之謂也。凡天下 有侈乎至足之分,拂乎自然之宜者,皆過之。拂乎人 情,猶為小過,拂乎天道,是為大過。聖人之作《易》,順性 命,調而補之,使天下後世觀其象而玩其辭,則獲自 天之祐而無大過,蓋所謂善補過者。孔子曰:「加我數 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以是知《易》之要在「無 咎」而已。然而《易》之生蓍,倚數,立卦生爻,直詮諦之寄 耳。所以為《易》,則不在是。故《經》曰:「《易》者,象也。象也者,象 此者也。」以為《易》之為象、姑像此而已、非其真也,猶象 龍之非真龍也;認象以為真、則失《易》之旨矣。

張根吳園易解九卷

按根孫垓後序先祖太師年十四與鄉薦連三舉以二十一登進士第三十一官至陞朝重親在堂適遇郊霈有旨願以敘封回授祖父母者聽是歲即丐

休致,遂獲恩封。上逮當時。朝貴咸賦詩相慶。如右丞 黃公履詩云。「一發誠心四美具」,謂以官及親一美也以父之封及大父二 美也以母之封及大母三美也以妻之封及母四美也「與參養志便為徒。及親 從事于今有,為祖休官自古無。豈但高情伸李密,堪 嘉孝治顯姚虞。夜來子姪從頭說,喜甚翻悲獨早孤。」 士大夫傳誦,莫不欽嘆。後因廬墓,群鶴朝夕集於墓 上,孝行著聞。有薦于朝者,特落致仕。召對時年四十 一,浸膺擢用,將漕淮南、江西,陞祕閣修撰。閒居十年 間,杜門著書,自歷代至本朝,編年凡數百卷,《五經》諸 子皆為之傳注。先公忠定收拾于兵燹之餘,綴輯殘 槁,未及全備,而復謝世。垓不肖弗克負荷,未能悉以 刊行,大懼湮沒不彰,惟有《易解》屢加。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