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2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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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為一書,俾世之占者以類求之,必本乎誠敬專一 之道,而知占之不妄以告人也。豈不有以解千古之 惑,而發聖人之蘊乎?羲、文、周、孔「在天之靈」,不易吾言 矣。

王埜翁見易篇

按埜翁自序嘗觀于易意契杳茫見九宮宗五四象數藏參伍錯綜離合縱橫濕燥草木逆相制形以觸萬彙蔑往不通則知伏羲畫卦河圖是放乾兌下重

奇,太陽金生艮坤出水,數六,太陰為祥,故天多于南, 川澤旁注,崑崙亥地,地厚朔方。離震少陰,木之子,巽 坎厥父,火少陽,故大明未徹,陰解雷行,陽破涼風,月 孕西光,是曰「先天」,為《易》鉅綱。又見《洛書》出數十五,五 位得合,生成族聚。金火變至,涼秋炎夏,《周易》儗之。男 女當柄,父母以老遯于野,坎降離生中氣,遂執子午, 「左兄司木,春生陽初,右姊秉金,秋殺陰末,是取巽以 陰萌恆隨雷,兌以重剛不違父,艮累則坤胖媲中土 對峙寅申,食水寢火,消息五行,四序順布,是曰後天」, 《洛書》為祖,何漢孔臆說,亥豕魚魯,二劉附和,交肆慢 侮,綿歷千五百歲,有如日月弗睹,我雖顓蒙,獨不喻 于洛龜河馬。于是詘眾說,復本文作見《易》紬。聖言證 今,質古沿委愬原。一逆一順,體用彪分。方圓斜豎,同 易門戶。不顧鬼責人,非為易雪冤。雜志牆屋,語遠于 煩。爰總厥旨,以詔後昆。亦足娛樂,何必後世子雲。

《周易分注》

按埜翁自序傳曰易者象也象者像也聖人立象以盡意說易而不以象捕風逐影者也先儒取象拘于說卦殊不知說卦出河內女子所獻與偽泰誓並傳

得失相半。先師文公曰:《易》本為筮作,其曰「皆依象數 以斷占吉凶。」愚今倣諸經為儀象卦爻所用例,象數 大略可知。其取象,有取用一畫之儀者,有取用二畫 之象者,有取三畫之卦及互體、積體、覆體者,有取六 爻之位者。《傳》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 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此互體、積體、覆體之所 由寓也。觸類而長,于《易》煥然。且彖辭、爻辭,各有象占。 有象無占,占顯于象;有占無象,象顯于占;通變而觀 可矣。

按汪幼鳳《序》:「王埜翁,字太古,宋遺民隱居教授,書無 不讀,必推本始。尤潛心《易》學,以其所自得之說,述而 集之,見《易》篇極卦畫象數之所以然,而皆本于《河圖》 《洛書》自然之法象。既即圖書而詳論人所以取則而 畫卦作象之故,復改證《洛書》已兆于神禹以前,且援 列禦寇子華子、乾鑿度與《黃庭經》之辭,以證劉長民 『九為圖』」之說,而復辨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偽關氏 《易》相承立說之非。又有《周易分注》,主于明象以考變。 其書既成,頗自重。時詔命有山林著述者,有司具書 以聞。故本府以先生所注《易》進,朝廷付翰林院、國史 院校勘。其時尚程、朱《易說》,皆駭所聞見。吳草廬先生 方為冑監師,見而說之,故所注《易纂言》多采其說。

王之佐繫辭解

按黃震後序易示吉凶所以吉所以凶則有理存焉自晉人以老易並言遂矯誣聖經以證虛無之學至我伊川始言理以究其精微晦庵始言吉凶以復其

《本義》繼此,言《易》者紛紛,匪贅則鑿,否則淪于虛無者 有之。臨川鄭氏解六十四卦,又有王氏繼之,解《繫辭》, 始明白守正,不襲用二先生之說而理自然相符,其 學識之正何如哉!然其意猶未顯于世,雖其後人出 以見示,猶自謙抑,謂不過半說耳。余嘗考王氏與陸 象山同以名經薦于鄉,名聲實相上下,象山以解經 為非,至今名聲振天下,王氏帖帖正理。闕二字《解經》「沒 世而名不稱,出奇者爭傳,守正者無聞,天下事每如 此。」既錄其副,因三太息,書元本而還之。

趙良震易經通旨

按陳高易書二經通旨總序予友趙伯起著易書二經通旨取經文意義之近似者比類而條析之或會而同或別而異大而為天文地理細而為制度名物

「微而為性命道德、陰陽鬼神,以至于先儒之訓詁,凡 有所疑,靡不辨決。」嗚呼,亦勤矣。朝廷設科以明經取 士,而試以經義。經義之文,《易》用程氏、朱氏,《書》用蔡氏 之說,二經及傳疏數十萬言。學者諷誦尋繹,或自少 至老不能究一經。及就試場屋,主司發難,則握筆瞠 視不敢措辭者,往往有焉。趙君獨能研精探賾,貫穿 融會,解其肻綮,剖其盤錯,使習是經者得而觀之,如 獲指南之車,不待問途而越裳可至,其于答主司之 問也何有?然則是編之有益于學者,固不少矣。雖然, 士之明經,豈專為科舉計哉?聖人之道,非經不傳,學 者讀聖人之經,則當求聖人之道。是故明吉凶消長 之理,知進退存亡之幾,而動不違乎時,則深于《易》者 也。觀二帝、三王之心,考唐、虞、三代之治,而以之修己 治人,則深于《書》者也。若夫迷溺于文字之支離,而徒 以是為進取之媒者,亦豈趙君之所望于後學也哉?

嚴養晦先天圖義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