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4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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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也。萬物致養乎地,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 以成就為說,故曰「說言乎兌。」此文王後天之《易》次序 也。夫《易》有體有用,有常有變,此後天所以異于先天 也,

《論易取變易之義》

《易》之為道何道也?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之大者,莫 如日月,故聖人取日月二字而為《易》,而其義則取變 易之《易》也。孔穎達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者,變易也, 不易也,簡易也。」孔取《易緯》之言以為疏,胡安定辯其 非曰:「《易》者專變易之義,蓋變易之道,天人之理也。」程 伊川曰:「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二公有取于 變《易》之義,吾夫子已于《大傳》而發明之矣。既曰「剛柔 相推而生變化」,又曰「一闔一闢謂之變」,又曰「剛柔相 推,變在其中矣」,又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 唯變是適。」《易》不可以形拘,不可以跡求,與陰陽相為 變化,消息無有終窮,故取日月之名,變易之義謂之 《易》。

《卦辭作於文王》

陸德明曰:「宓羲因《河圖》而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 四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十翼,三聖不 數,周公以父統子業也。宓羲初畫八卦之時,一卦雖 有陰陽之象,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 澤之象,乃謂之卦。初有三畫,猶以為未足以盡萬物 變通之理,必重為六畫而後天下之能事畢矣。故曰 『六爻成卦』。」《易緯》曰:「卦者掛也,言垂掛物象以示人,故 謂之卦。卦辭亦謂之《繫辭》,言文王繫屬其文辭於逐 卦之下,亦謂之𦅸辭。𦅸者,抽也,言抽出《易》中吉凶悔 吝之事,謂之『𦅸』。」《易繫》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 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 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蓋謂文王遭羑里之拘 而作卦耳。此卦辭為文王之明驗也。

《爻辭作於周公》

周公被流言之變而作爻辭,故於三百八十四爻各 有辭傚,天地陰陽,君臣人事,萬物變化之理盡矣。爻 辭之中,「如入於穴」,「不速之客來」,「如或繫之牛」,「行人之 得」,「邑人之災」,「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如鳥焚其巢」,「旅 人先笑後號」,咷搜檃其辭,使世人觀之,其言若出於 無心者,實皆至理之所寓,特聖人不能遽以告人耳。 此非周公不能作也。《爻辭》亦謂之《繫辭》,《大傳》言《繫辭》 者五,皆指爻辭為《繫辭》,謂周公繫屬其辭於逐卦之 下,故亦謂之《繫辭》。惟《爻辭》為周公作,故多文王已後 事。《升》之六四,「王用亨于西山」;《明夷》之六五,箕子之《明 夷彖文》曰:「以蒙大難」,文王以之;《既濟》之九五,「東鄰殺 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小過》之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 郊。」詳此諸文爻辭,作於周公無疑矣。

《上下經辨》

孟喜《易》本分上下經,是孟喜以前已題「經」字。或謂文 王《易》卦本分上下經,《前漢·藝文志》只曰作上下篇「經」 字,為後人所加,非因孟喜而然也。《上經》首于乾坤,蓋 天道也,父母之道也;《下經》始于《咸》《恆》,蓋人道也,夫婦 之義也。天道莫大于日月,故以坎離終焉;人道莫貴 于水火相濟,而終以《既濟》《未濟》。《上經》以乾坤坎離包 始末,《下經》以震艮巽兌間于其中。非他也,以所受而 推之也,見于《序卦》。《上經》三十,而《下經》三十四者,非他 也,以反對推之也。《上經》三十,卦之正者有六,如《乾☰ ☰》,如《坤☷☷》,如《大過☱☴》,如《頤☶☳》,如《坎☵☵》,如《離 ☲☲》,皆一定而不易也。卦之反者二十有四,如《屯》反 而《蒙》,《需》反而《訟》,實以十二卦反而為二十有四也。正 者六,反者十二,共十八卦。《下經》三十四卦之正者有 二,如《中孚☴☱》,如《小過☳☶》,二卦,皆一定。《不易》卦之 反者三十有二,如《咸》反而《恆》,《遯》反而《大壯》,實十六卦, 反而為三十二卦也。正者二而反者十六,亦十八卦。 以十八卦之反正而論,則《上下經》實無多少之別矣。 《上下經》各十八卦,共三十六卦,正合八卦之數也。

大抵六十四卦之中,一陰五陽者,其卦十有二;二陰四陽者,其卦二十有四;三陰三陽者,其卦二十,是為反對。變卦五十有六:《乾》陽,《坤》陰,《離》二陽,《坎》二陰,《頤》二陽,《中孚》二陰,《小過》二陽,《大過》二陰。是謂「反對。」 不變者,凡八卦耳。

《大象之義》

宓羲之始畫八卦也,特示人以象而已,而理與數皆 不係焉。故《繫辭》十三卦之制作,無非觀象于《易》而為 之。即離之象而為網罟,即渙之象而為舟楫,即乾坤 之象而為衣裳,即《大壯》之象而為宮室可也。至夫子 以天地山澤風雷水火八者,盡六十四卦之象。夫子 取名不一,有以氣言者,《泰》《否》也;有以理言者,《損》《益》也; 有以物言者,《井》《鼎》有以形言者,《噬嗑》有取名于畫者, 剛浸長為二陽之《臨》,柔浸長為二陰之《遯》。有取名于 字者,《咸》,感也,無心以感天下謂之《咸》。《兌》,說也,說民之 道不以言,故謂之《兌》。有取爻之動,柔進而履剛,故謂 之《履》;剛反動于下,故謂之《復》。有取二卦之象者,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