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4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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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純其不變」 者,二三上在《屯》為八,在《豫》亦八,故舉其純者而言,皆八也。下章詳出。

《五爻變》,以不變爻占。

襄九年,穆姜始往東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 蓋五爻皆變,唯八二不變也。劉禹錫謂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是也。然謂八非變爻,不曰有所之,史謂《艮》之《隨》為苟悅于姜者,非也。蓋他爻變故之隨,惟之隨然後見八二之不變也。杜征南引《連山》《歸藏》以七八占,其失遠矣。

六爻變以《乾坤》二用為例,此占法之大略也。若神而 明之,則存乎其人。

昭二十九年,蔡墨對魏獻子曰:「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 此六爻皆變也。

《占說第八》

重耳筮尚得晉國,遇貞《屯》《悔》。《豫》,皆曰「利建侯。」《屯》初九 無位而得民,重耳在外之象。九五雖非失位,而所承 所應者,皆嚮初九,「惠懷無親」之象。至《豫》,則九四為眾 陰所宗,無有分其應者。震為諸侯,坤為國土,重耳得 國之象。「利行師」,一戰而霸之象。九四總眾陰以安土。 原本有闕之總。髮以「莊首重耳。」率諸侯以尊周室之象。 穆姜比于叔孫僑如,欲廢成公,僑如敗,遷穆姜于東 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其辭曰:「艮其腓, 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腓附下體。六二隨九三,當艮止 之時,上下不相與,不見拯者也。《艮》之《隨》亦隨之《艮》,其 辭曰:「係小子,失丈夫。」應九五順也,宜應而失;乘初九 逆也,宜失而係。且諸爻皆動,以明八二之不動,不可 出矣。

閔元年初,畢萬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 比入,吉孰大焉。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縶,遇《屯》之《比》。 史朝曰:「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孟將不列于宗。其筮同 而占異者,事不同故也,非忠信之事,遇黃裳元吉,反 以為凶,則占法大概可知已矣。

孔子筮《易》,遇《賁》,愀然色不平,貞離文明,柔中而當位, 其君位止而不應,此聖人道不行于當世之象。 孫權聞關羽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 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為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 故有是象。

「緯書有以世應占者,以八純卦自初變為某宮一世 卦,以至于五,其上爻不變,復變第四爻為遊魂,其後 舉內卦三爻同為一變為歸魂,是故一卦變八卦,其 不相通者五十有六。」按《易經》六爻皆九六用變。今乃 上爻不變,五既變而不復,自四而下,所復不同,體天 地之撰,配四時之變通者如是乎?以其為數不密,故 不得不用六神以配時日,由是與辭象乖矣。陸德明 引此以附《易音,辨》劉禹錫解貞、屯、悔、豫之說,非也。若 納甲卦氣之類,皆出緯書,不能合于正經。今不取。 《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 變者占,非也。《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也。古之筮 者,兼用三《易》之法。衛元之筮遇屯,曰「利建侯」,是《周易》 或以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 父,敬如君所。」此固二《易》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 山》《歸藏》,或以變者占也。

「《大衍》初揲,扐一二三者為少,扐四者為多」,是少者三 而多者一也。或以錢寓多少之數,雖適平,而非陽饒 陰乏之義。

奇數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數有六有七,有八有九; 而五與十不用;故成《易》者,無非四營也;

或曰:「九變六,六變九。」非也。九當變八,六當變七。何以 言之?《國語》董因為晉文公筮遇《泰》之八,謂初、二、三以 九變八,而四、五、上不變為八,故曰《泰》之八也。唐人張 轅作《周易啟元》曰:「老陽變成少陰,老陰變成少陽。」蓋 與此合。

八、《衍》數七衍,蓍數九六,不極其衍,故「發揮而為爻」 也。

貞者靜而正。悔者動而過。動乎外、豈皆有悔哉。曰有 戒懼之義焉。

大舜「志定謀同,然後用筮。」揚雄曰:「不以其占,不如不 筮。」王通曰:「驟而語《易》則玩神。」其旨一也。

一卦變六十四卦,一爻變六十四爻,謂如乾初變《姤》, 則自二至上,亦變《姤》之九,不待本爻變而後謂之變 也。二篇之中,其變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天地數衍, 爻數一,不用二衍三,四衍十六,五衍二十五,六衍三 十六,七衍四十九,八衍六十四,九衍八十一,十衍百, 以上積為三百八十四爻。

《揲蓍詳說第九》

蓍四十九分於兩手,掛一於左之小指,以左手之半 四揲之,歸其奇于扐扐指間也。復以右手之半四揲 之,再扐是為十有八變之一。扐揲之扐,不五則九,第 二第三揲之扐,不四則八,八九為多,四五為少,三少 得老陽之數九,三多得老陰之數六,兩多一少得少 陽之數七,兩少一多得少陰之數八。皆取過揲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