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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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書》。附見

《聖作》則「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命以伯禽。」《唐誥》皆策命篇名。《左傳》。先其算命。漢書維高宗,報上甲微。孔叢子太社唯松,東社唯柏,南社唯梓,西社唯栗,北社唯槐,厥兆天子爵。白虎通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孟子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史記吳氏曰:自漢而下,書之逸者已不復見,雖間出,既所未讀,必不能知其為書。如所謂「先其算命」,「高宗報上甲,微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之類。先儒指以為逸書,世方知之,不然,孰知其為書也。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

經籍考書類

《尚書大傳》三卷。

《崇文總目》:「漢濟南伏勝撰,後漢大司農鄭元註。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諸儒,故博引異言,援經而申證云。」

晁氏曰:勝,孝文時年且百歲,歐陽生、張生從學焉。音聲猶有訛誤,先後猶有差舛,重以篆、隸之殊,不能無失。勝終之後,數子各論所聞,以己意彌縫其闕,而別作章句,又特撰大義,因經屬指,名之曰《傳》。劉向校書,得而上之。

陳氏曰:「凡八十有三篇」 ,當是其徒歐陽、張生之徒雜記所聞,然亦未必當時本書也。印板刓闕,合更求完善本。

牟長《章句》 卷。

本傳:長習《歐陽尚書》,建武時為博士,遷河南太守。註《尚書章句》,皆本之歐陽氏,俗號為「牟氏章句。」

周防「《尚書雜記》 卷。」

本傳:「防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建武時以明經舉孝廉,拜郎中,撰《尚書雜記》三十二篇,四十萬言。後仕至陳留太守。」

孔安國《尚書註》十三卷。

晁氏曰:安國《古文尚書》至晉、齊間始顯。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頗改其辭,如舊「無頗」 、今改「無陂」 之類是也。按安國既定古文,會有巫蠱事,不復以聞,藏于私家而已。是以鄭康成註《禮記》,韋昭註《國語》,杜預註《左氏》、趙岐註《孟子》,遇引今《尚書》所有之文,皆曰「逸書」 ,蓋未嘗見古文故也。然嘗以《禮記》較《說命》,《孟子》較《泰誓》,大義雖不遠,而文不盡同。意者,安國以「隸古定時」 ,失之耳。

陳氏曰:考之《儒林傳》,安國以古文授都尉朝,第第相承,以及塗惲、桑欽。至東都則賈逵作訓,馬融、鄭元作傳註解,而逵父徽實受書於塗惲。逵傳父業,雖曰遠有源流,然而兩漢名儒,皆未嘗實見孔氏古文也。豈惟兩漢、魏、晉猶然,凡杜征南以前所註經傳,有援《大禹謨》《五子之歌》《引征》諸篇,皆曰「逸書。」 其援《泰誓》則云今《泰誓》無此文。蓋伏生《書》亡《泰誓》,《泰誓》復出,或云武帝末民有獻者,或云宣帝時河內女子得之,所載白魚火烏之祥,實偽書也。然則馬、鄭所解,豈真古文哉?故孔穎達謂賈、馬輩惟傳孔學三十三篇,即伏生書也,亦未得為孔學矣。穎達又云,「王肅註《書》,始似竊見孔《傳》,故於亂其紀綱,以為太康時皇」 甫謐得《古文尚書》於外弟梁柳,作《帝王世紀》,往往載之。蓋自太保鄭沖授蘇愉,愉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賾,賾為豫章內史,奏上其書,時已亡《舜典》一篇。至齊明帝時,有姚方興者,得於大航頭而獻之。隋開皇中,搜索遺典,始得其篇。夫以孔註歷漢末無傳,晉初猶得存者,雖不列學官而散在民間故耶。然終有可疑者。

石林葉氏曰:「今孔氏《尚書》,本所謂《古文尚書》,出魯共王毀孔子宅所得也。孔安國為之傳。會巫蠱事作,不得列於學官,故漢儒雖揚雄之徒,多未之見。西漢所傳歐陽、大小夏侯三家而已。揚雄《法言》稱《酒誥》之篇俄亡矣。《藝文志》所謂『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經文、《酒誥》脫簡二者也。惟太史公嘗從安國授《書》』」 ,故班固云:「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 今《史記》所引《書》及敘,皆與孔氏本合。其餘諸儒所引,字與訓詁或不同者,皆出歐陽、大小夏侯氏三家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孔安國《古文尚書》,自漢以來不列於學官,故《左氏傳》所引者,杜預輒註為《逸書》。劉向《說苑臣術》篇一章云:『《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此所以勸善而黜惡也。漢武帝元朔元年,詔責中外殊不興廉舉孝,有司奏議曰:『夫附下罔上者死』」 云云,其語與《說苑》所載正同,而諸家註釋至於顏師古,皆不能援以為證。今之《泰誓》,初未嘗有此語也。漢宣帝時,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然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眾書所引《泰誓》相同。鄭、王肅諸儒皆疑之,今不復可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