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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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錄》:孔安國解經最亂道:「看來只是《孔叢子》等做出來。」一云「恐是魏晉人所作。」 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如毛公詩如此高簡,大段爭事。漢儒訓釋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則闕,今此卻盡釋之,豈有千百年前人說底話,收拾於灰燼屋壁中與口傳之餘,更無一字訛舛,理會不得如此可疑也。兼《小序》皆可疑。《堯典》一篇,自說堯一代為治之次序,至讓于舜方止,今卻說是讓于舜後方作。《舜典》,亦是見一代政事之終始。卻說「歷試諸艱」,是為要受讓時作也。至後諸篇皆然。況先漢文章,重厚有力量它。今《大序》格致極輕,卻疑是晉宋間文章。況孔書是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

孔穎達「《尚書正義》二十卷。」

晁氏曰:穎達因梁費甝疏廣之。《唐·儒學傳》稱「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經義訓》百餘篇,號《義贊》,詔改為《正義》」 云。雖包貫異家為詳博,然其中不能無謬冗,馬嘉運駮正其失。永徽中,于志寧、張行成、高季輔就加增損,始布天下。《藝文志》云:「穎達與李子雲、王德韶等撰,朱長才、蘇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趙弘」 智覆審長孫無忌、李勣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傳記事多參差,此為尢甚所記撰著人氏穎達,往往不同。

陳氏曰:其序云:「歐陽、夏侯二家之所說,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國所註,寢而不用。」 及魏、晉稍興,故馬、鄭諸儒莫睹其學,江左學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甝、顧彪,文義皆淺略,惟劉焯、劉炫最為詳雅。然焯穿鑿煩雜,炫就而刪焉。雖復微稍省要,又好改張前義,義更太略,辭又過華,未為得也。

陸德明「《尚書釋文》一卷。」

《崇文總目》:「皇朝太子中舍陳鄂奏詔刊定。」 始開寶中,詔以德明所釋乃《古文尚書》,與唐明皇所定今文駮異,令鄂刪定其文,改從隸書。蓋今文自曉者多,故音切彌省。

陳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餘篇,即馬、鄭所註是也,可證馬、鄭非見《古文》。又言梅賾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肅註頗類孔氏,故取王註,從「慎徽五典」 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又言曰「若稽古」 至「重華協于帝」 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 至「乃命以位」 總二十八字。

《石經尚書》十三卷。

晁氏曰:偽蜀周德真書。經文有「祥」 字,皆闕其畫,亦闕「民」 字之類,蓋孟氏未叛唐時所刊也。以監本校之,《禹貢》雲「土夢作乂」 ,倒「土」 「夢」 字;《盤庚》「若網在綱」 ,皆作「綱」 字。按沈括《筆談》云雲,「土夢作乂」 ,太宗時得古本,因改正,以「綱」 為「綱」 ,未知孰是。

《古文尚書》十三卷。

晁氏曰:漢孔安國以隸古定五十九篇之書,蓋以隸寫籀,故謂之「隸古。」 其書自漢迄唐,行于學官。明皇不喜古文,改從今文,由是古文遂絕,陸德明獨存其二於《釋文》而已。皇朝呂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較陸氏《釋文》,雖小有異同,而大體相類。觀其作字奇古,非字書傅會鑿穿者所能到,學者攷之,可以知「制」 字之本也。

按:漢《儒林傳》言,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唐藝文志》有《今文尚書》十三卷,註言「元宗詔集賢學士衛包改古文從今文。」 然則漢之所謂古文者,科斗書;今文者,隸書也;唐之所謂古文者,隸書;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隸書,秦漢間通行,至唐則久變而為俗書矣,何尚書猶存古文乎?蓋安國所得孔壁之書,雖為之傳,而未得立於學官。東京而後,雖名儒亦未嘗傳習,至隋唐間方顯,往往人猶以僻書奧傳視之,繕寫傳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國所定之隸書,而未嘗改以從「俗」 字,猶今士大夫蓄書之家有奇異之書,世所罕見者,必是舊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書遭秦火而亡其半,所」 存者五十八篇,而其間此二十五篇者,書雖傳而字復不諧於俗,傳於漢者為《科斗書》,傳於唐者為「隸書」 ,皆當時之人所罕習者。蓋出自孔壁之後,又復晦昧數百年,而學者始得以家傳人誦也。

《尚書廣疏》 卷。

《崇文總目》:偽蜀馮繼先撰。以穎達《正義》為本,小加己意。

《尚書斷》章 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 ,案其書略序眾篇大旨。

《尚書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顧臨、蔣之奇、姚闢、孔武仲、劉敞、王會之、周範、蘇子才、朱「正夫、吳牧所撰。後人集之為一編,然非全書也。」

胡翼之《洪範解》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