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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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來之交,逆順之際,此吉凶所以前知也。

「交際」 ,謂變處也。變吉變凶,《易》所以先知也。

變化所以會合也。

總群變以會乎一、則聖人乘之御大器,是謂天人合應也,惟乾坤當之。

數會乎上,象合乎下。

數則天命象則人事

「天人相與」,其深微哉。

董仲舒曰:「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關氏》極言深微,亦可畏也,慎之意也。

《大衍義》
第三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何謂也?」曰:「天數兆於 一,生於二,成於三。」

凡數不出乎三,此天地自然而立也。「三倍其究」 ,亦此義也。「圓物圍三則徑一」 ,以形言之也。律命呂應,不出三微,此以聲言之也。畫卦一體,不出三爻,此以易言之也。故《易》數大衍,卦一以象三,其歸一耳。

此天地人所以立也。衍於五,成於六,偶於十,此五行 六爻、十日所以錯綜也。

五行生數即五,成數即六也。偶位五位偶合,故十也,六爻成數也。初上無定位,故五為尊位,十日為之以甲乙丙丁之類也。「錯綜」 謂布算因除,互相求數也。

《天一》數之兆也。

《水生天一》,《坎》中爻是也。

雖明其兆、未可以用也。「地二」數之生也。

「火生地」 二《離》中爻是也。

有生則滋,

《左傳》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 義與此同。滋猶滋蔓也。

乃可以推之也。

推策見數

《天》三數之極也。「極乎終則反乎始」,兼兩之義也;

初應四,二應五,三應上,二體相應,故曰「兼」 也。

子曰:「兼三才而兩之。」又曰:「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以上文解繫辭

五行,

具下文

《水》生乎一,成乎六,

《太元準易》。蓋法於此。

「火生乎二,成乎七;木生乎三,成乎八。金生乎四,成乎 九;土生乎五,成乎十。獨陽不生,獨陰不成。」故天一必 待地六而成之,地二必待天七而成之。

不言「金木土」 者,省文。

其體雖五,而成必六。

體即「五行」 也,而數六虛也。

六者非他,天地生成之謂也。

人在其中矣

「天數五,地數五。」五者非他,參天兩地之謂也。地二天 三,合而為五,其一不用者六,來則一去也,既成則無 生也。

「《如水》生一。」 至六則成六則一不用。其所實用為五矣。

有生於無,終必有始。

又廣言「有無之理,終始之用,慮學者執一,故詳廣言之也。」

《既有則無》去矣。

《蕤》謂「言如曉則夜去矣,老則壯去矣,觸類而明,無不然矣。」

故「《大衍》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者,入有去無之謂也;

重疊解具下文

張彝問曰:「何謂入有去無?」子曰:關子「天生於陽,成於陰」, 陰成則陽去。

若一氣生於十一月。成於四月。為正陽之月。然既成則無生。故必五月。陰有則陽無去之也。

「生於陰,成於陽」,陽成則陰去。

若一氣生於五月,成於十月,為純陰之月。然十一月陽既有矣,而陰無去之也。

六爻初上無位者,陰陽相去者也,天數以三兼二,

上兼下也

地數以二兼三。

下兼上也

奇耦雖分,錯綜各等。

奇耦分為一奇二耦、三奇四耦之類分也。「錯綜各等」 ,謂上以三兼二,下以二兼三,等共五也。

五位皆「十」,《衍》之極也。

五行互為頭,輪之皆至十極,為「五十」 也。

故曰《大衍》。

明《小衍》之,則止一而已矣。

彝曰:「然則其用何謂?四十有九,其一將不用乎?」子曰: 「有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