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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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睹之而言曰:「此其所謂君人之大法,武王所以繼 三為明,蓋能盡心于是也。苟將吾君列乎《鳳扆》之右, 足以興三代之理。」予乃條其事為章以奏之。

傅寅禹貢集解二卷

按喬行簡序今學之不古若科舉之習害之也明經記誦固不足以言古然猶近古文詞之習興而義疏之學泯矣利所不在誰復睥目視之乎同叔家故貧

亦以教舉子為業,乃能取古書天官、地志、律曆權度、 井田兵制、分寸零整、乘除杪忽之說,究觀篤考,窮日 夜不愒。無是書,則多方從人借之,月累歲積,而其學 成矣。遂取其書,事為之圖,條列諸說而斷以己意,名 曰《群書百考》,《禹貢》說蓋其一也。夫說《禹貢》者多,家三 江莫定其名,黑水不知所入,諸若此類甚眾。余曩得 同叔此書,讀之,蓋躍如也。然間有疑而未決者,方圖 與之講切,會而一之,而同叔亡矣。以同叔之用工如 此其至,既勒成一家之言,是固不可使之無傳也。「百 考文多,欲鋟之板未辦,姑摭其《禹貢說》出之,庶幾留 意此學,將求證于是者有取焉。」同叔姓傅名寅,義烏 人也。蓋晚而徙居,與余為同里云。東陽喬行簡壽朋 《序》。按傅寅,字同叔義烏人徙居東陽之杏溪著禹貢集解二卷其書先以山川總會之圖次九河三江

之圖,次及諸家說斷。其言謂禹之治水皆自下而上,曰:「治水者必使其下能容而有餘,易泄而無礙,然後可以安受上流,而不至于衝激以生怒。」 又曰:「治其最下而速其行,通其旁流而使其中無停積之患,則河之大體無足憂矣。」 其言治水之理,深中肯綮。惜是編流傳者寡。據焦氏《經籍志》及《西亭王孫授經圖》,或以為說,或以為論,蓋未嘗見此書耳。今是本蓋為吳人王止仲藏書,其後歸於都少卿穆。其第一卷闕三十有七版,第二卷又闕其四版,驗少卿前後私印,則當日已非足本云。姑採入,俟得其全者考訂焉。

胡寅尚書無逸傳一卷

按寅進無逸傳表臣頃任記注立侍經筵竊觀陛下親御翰墨書周公無逸一篇置之座隅聖心憂勤圖治濡毫灑牘不忘警戒臣退而取無逸篇誦讀研究

至再至三。雖聖言宏深,未易窺測,譬如涉海,或得涯 涘,不自揆度,輒以淺陋之學,分章訓釋。古今相去,已 數千年,至于人心,未嘗有異。臣所以本原古訓,貫以 時事,談經尚論,而無益于今,則腐儒而已。恭惟陛下, 聖學輯熙,高出一世,如臣等輩,何能仰望清光。草芥 賤微,求裕覆載,螢爝之照,呈輝大明。僭易伏誅,誠無 「所逭。一言有補,臣不虛生。」臣無任納忠隕越之至。

胡洵直攷正尚書武成一卷

按胡洵直自序按武成之書自伏生口傳失其次序王氏新義嘗加攷正說書者愈疑且以式者在車所行之禮也式商容閭豈當在歸至于豐之後洵直以

《樂記》考之,孔子告賓牟賈以「大武遲久」之意。首言久 立干綴以待諸侯之至,則庶邦冢君受伐商之命,干 周乃其時也。故其克商也,有未及下車而為之者,有 下車而為之者,有濟河而西然後為之者。至其終也, 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 虎賁之士說劍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後諸 「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後諸侯知所以敬。」以此五者為 天下之教,其先後有倫如此,則《武成》之次序可概見 矣。是以驗之以孔子之言而次第之,庶有所本云。

林之奇尚書全解四十卷

按之奇自序理義者人心之所同然也聖人之於經所以關百聖而不慚蔽天地而無恥者蓋出於人心之所同然而已苟不出於人心之所同然則異論曲

說,非吾聖人之所謂道也。孔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 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竊謂學者之於《經》,苟不知 義之與比,先立適莫於胸中,或以甲之說為可從,以 乙之說為不可從,以乙之說為可從,以甲之說為不 可從。如此,則私議蜂起,好惡哄然,將不勝其惑矣,安 能合人心之所同然哉?苟欲合人心之所同然,以義 為主,無適無莫,平心定氣,博采諸儒之說而去取之, 苟合於義,雖近世學者之說,亦在所取,苟不合於義, 雖先儒之說,亦所不取。如此則將卓然不牽于好惡, 而聖人之經旨將煥然而明矣。《書》孔子之所定凡百 篇,孔子之前書之多寡不可得而見。《緯》云:「孔子得黃 帝元孫帝魁,凡三千二百四十篇,為《尚書》,斷近取遠, 定其可為世法者百二十篇為《簡書》。」此說不然。古書 簡質,必不如是之多也。班孟堅《藝文志》於古今書外 又有《周書》七十一篇。劉向云:「周時號令」,蓋孔子所論 百篇之餘,於周時所刪去者,纔七十一篇,自周以前, 疑愈少矣。謂有三千餘篇,非也。孔子百篇,遭秦火無 存,至漢時伏生口授得二十八篇,後又得偽《泰誓》一 篇,為二十九篇。孔壁之書既出,孔安國定其可數者 二十五篇,又別出《舜典》《益稷》《盤庚》《康王之誥》,共為五 十八篇。其文以隸書存古文,故謂之《古文尚書》。此書 之成,遭巫蠱而不出,漢儒聞孔氏之書有五十八篇, 遂以張霸之徒造偽書二十四篇,為《古文尚書》。兩漢 儒者之所傳,大抵霸偽本也,其實未嘗見真古文《尚 書》也。故杜預注《左氏傳》,韋昭注《國語》,趙岐注《孟子》,凡 所舉書,出於二十五篇之中,皆指為逸書,其實未嘗 逸也。劉歆當西漢之末,欲立古文書,學官移書責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