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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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之君子,若或見之,赦其僭,補其闕,辨其疑,則亦此 書之幸也。願竊有請焉。

趙孟頫尚書今古文集注 卷

按孟頫自序詩書禮樂春秋皆經孔子刪定筆削後世尊之以為經以其為天下之大經也秦火之後惟易僅全而樂遂無復存詩書禮春秋由漢以來諸儒

有意復古,殷勤收拾,而作偽者出焉,在《書》為尤甚。學 者不察,尊偽為真,俾得並行於世。若張霸之膚陋二 十四篇,亦以為《古文尚書小序》之舛訛,大悖經旨,亦 以為孔子所定。嗟夫!《書》之為書,二帝三王之道于是 乎在。不幸而至於亡,於不幸之中,幸而有存者,忍使 偽亂其間耶?又幸而覺其偽,忍無述焉以明之,使天 「下後世常受其欺耶?」孟頫覈其真而為之《集注》,越二 十餘年,再一訂正,手錄成書。可與知者道,難與俗人 言也。噫!余恐是書之作,知之者寡而不知者之眾也。 昔子雲作《法言》時無知者,後世有子雲,必愛之矣。庸 詎知今之世無與我同志者哉?但天下之知我者易, 知書者難也。書之為道誠邃矣。漢自伏生以下,晁錯、 倪寬、夏侯勝皆專治《書》而不得其旨。孔安國雖為之 注,多惑於偽序而討論未精;蔡邕才堪釐正,而其說 不盡傳;孔穎達之疏,曲暢附會,無所折衷。至宋朱子, 留心雖久,未遑成書;蔡沈過謹而失之繁,亦為才識 之限;金履祥懲之而失於簡,亦以精力之所拘,終不 若他經之傳注,審之熟而言之確也。昔文中子尚續 書百五十篇,今正書止五十八篇,而傳注可使之不 確乎?孟頫繙閱考摭,自童時今至於白首,得意處,或 至終夜不寢。嗟乎!「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書之道也。 一毫之過,同於不及,安得天下之「精一執中」者而與 之語書哉?《集注》始於至元十六年,中更作輟,成於大 德元年,今又二十餘年矣。衰貌頹然,不能不自愛也。 因重輯而為之序。

按孟頫子雍跋先君於六經子史靡不討究而在書經尤為留意自蚤年創草為古今文辨後三入京師而三易稿皆謹楷細書毫髮不苟及仁宗朝議改隆

福宮。為「光天」二字。以書質之。中留一本。復輯是冊。已 精而益精者也。古人以半部《論語》佐太平。吾先君有 焉。至元後己卯

吳澄書經纂言四卷

按澄自序書者史之所紀錄也從聿從曰者聿古筆字以筆畫成文字載之簡冊曰書者諧聲伏羲始畫八卦黃帝時蒼頡始制文字凡通文字能書者謂之

史,人君左右有史,以書其言動,堯、舜以前,世質事簡, 莫可詳考。孔子斷自堯、舜以後,史所紀錄,定為虞、夏、 商、周四代之書。初蓋百篇,遭秦焚滅,挾書有禁。漢興, 禁猶未除,舊學之士,皆已老死。文帝時,詔求天下能 治書者,惟有濟南伏生一人,年九十餘,遣掌故晁錯 即其家傳授,僅得二十八篇。武帝時,河內女子獻偽 《泰誓》一篇,得附二十八篇之列。元成間,東萊張霸作 偽《舜典》二十四篇,其書不行。東晉豫章內史梅賾增 多伏生書二十五篇,又於二十八篇內分出五篇,共 五十八篇,上送於官,遂與漢儒歐陽氏、大小夏侯氏 三家所治伏生之書並唐初尊信承用,命儒臣為五 十八篇作疏,因此大顯,而三家之書廢。今澄所注,止 以「伏生二十八篇」之《經》為正。

按明顧應祥序書纂言者元儒草廬吳文正公之所著也應祥按察江右時過臨川得之藏之篋笥久矣乃嘉靖戊申起廢再撫南中偶攜以隨督學憲副胡

君堯時見而悅之,曰:「滇苦無書,盍刻以惠滇士?」乃命 郡文學偕治書諸生正其訛舛,屬雲南守陳君光華 刻以傳焉。夫自古帝王之治天下,必有史以紀其行 事,必有言以發之號令,于是乎有典謨訓誥之作。唐 虞以前,渾渾噩噩,其事簡,其言可傳。孔子刪書,上自 唐虞,下迄三代,得百篇。秦燔六籍,煨燼無餘。漢興,除 挾書令,濟南伏生始以其所藏者教授齊魯間。文帝 求治《書》者,伏生老不能行,詔太常遣掌故晁錯即其 家受之,是謂《今文尚書》。後魯恭王治宮室,壞孔子宅, 得壁中所藏虞、夏、商、周之書,皆科斗文字,無有知者。 博士孔安國取伏生之書,考論文義而為之傳,是謂 《古文尚書》。會巫蠱事,未及以聞。至東晉,豫章內史梅 賾始奏上,列於學官。漢魏之間,所謂歐陽、大小夏侯 《尚書》之學,皆伏生所授者也。伏生書二十九篇,內《泰 誓》或以為後人所增,安國所傳,析伏生二十八篇為 三十三篇,《泰誓》為三篇,又伏生所無者二十二篇,并 序一篇,共五十九篇,分為四十六卷。但其間出於伏 生者,皆艱澀難讀;出於古文者,辭反平易,故先儒往 往致疑。而文公朱子亦謂不類西漢文字。文正公是 編,蓋祖朱子之意而斷然以二十八篇為伏生之舊, 餘二十五篇則自為卷袠,以寘諸後。欲使學者知上 古所傳之書,所可信者,惟此焉耳矣。然竊有疑焉。《漢· 藝文志》:《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顏師古注曰:「孔安國 承詔為《傳經》二十九卷。」注曰:「即伏生所授者。」《史記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