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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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蓋當時有 此稱,然則去其夫人,即為君氏矣。

戰國齊有君王后

夫人子氏,隱之妻,嫡也,故書「薨。」君氏,隱之母,惠公之 繼室妾也,故書「卒。」

不書葬者何?《春秋》之初,去西周未遠,嫡妾之分尚嚴, 故仲子別宮而獻六羽,所謂「猶秉周禮」者也。僖公以 後,日以僭踰,於經可見矣。

滕子薛伯杞伯

滕侯之降而子也,薛侯之降而伯也,杞侯之降而伯 而子也,貶之乎?

滕子來朝。張無垢、胡康侯謂「貶其朝桓。」

貶之者,人之可也,名之可也;至於名,盡之矣。降其爵, 非情也。古之天下,猶今也。崔呈秀、魏廣微,天下之人 無字之者,言及之則名之,名之者,惡之也,惡之則名 之焉,盡之矣。若降其少師而為太子少師,降其尚書 而為侍郎、郎中、員外,雖童子亦知其不可矣。然則三 國之降焉何?沙隨程氏以為是三國者,皆微困於諸 侯之政而自貶焉。

孫明復已有此說。伊川《春秋傳》略同。

《昭公十三年》平丘之盟,子產爭承曰:「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哀公十三年黃池之會,子服景伯曰:「魯賦於吳八百乘,若為子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吳,而如邾以事晉。」皆其證也。承謂「貢賦之次。」

《春秋》之世,衛稱「公」矣。「及其末也,貶而侯,貶而君。」

《史記·衛世家》:昭公時,三晉彊衛如小侯,屬之。成侯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此著於《史記》,而後人尚有不知者。高誘解《呂氏春秋衛嗣君》曰:「秦貶其號為君。」

夫滕、薛、杞猶是也。

襄公二十七年,宋之盟,齊人請邾,宋人請滕,皆不與盟。定公元年,城成周。宋仲幾曰:「滕、薛、郳,吾役也。」 則不惟自貶,且為大國之私屬矣。

故《魯史》因而書之也。

小國貧,則滕、薛、杞降而稱伯,稱子。大國彊,則齊世子 光列於莒、邾、滕、薛、杞、小邾之上。

齊世子光八會諸侯,其五會並序「諸侯」 之下。至襄公十年伐鄭之會在滕、薛、杞、小邾上,十一年再會,又進在莒、邾上。

時為之也。《左氏》謂「以先至而進之。」又託辭焉耳。

闕文

《桓公四》年、七年,闕秋冬二時。《定公十四》年,闕冬一時。

《公羊成公十年》闕。「冬十月。」

昭公十年十二月無冬。僖公二十八年冬,無月而有 壬申、丁丑。桓公十四年有夏五而無月。桓公十七年 冬十月,有朔而無甲子。桓公三年至九年,十一年至 十七年無王。桓公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 甲戌有日而無事。皆《春秋》之闕文,後人之脫漏也。

《莊公二十二年》「夏,五月」 ,無事而不書首月。杜氏《釋例》以為闕謬。

《穀梁》有桓無王之說,竊以為夫子於繼隱之後,而書 「公即位」,則桓之志見矣,奚待去其王以為貶邪?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不書天,闕文也。

《文公五年》「王使榮叔歸含且賵」 同。

若曰以其錫桓而貶之,則桓之立,《春秋》固已公之矣。 商臣而書楚子,

文公九年

《商人》而書「齊侯。」

文公十五年

五等之爵,無所可貶,孰有貶及於天王邪?

《僖公元年》「夫人氏之喪至自齊」不言姜;《宣公元年》「遂 以夫人婦姜至自齊」不言氏,此與《文公十四年》「叔彭 生不言仲」,《定公六年》「仲孫忌不言何」同,皆闕文也。聖 人之經,平易正大。

邵國賢寶曰:夏五,魯史之闕文歟?《春秋》之闕文歟?如 謂《魯史》之闕文者,筆則筆,削則削,何獨闕其所不必 疑以示後世乎?闕其所不必疑以示後世?推不誠伯 高之心,是不誠於後世也,聖人豈為之哉?不然,則甲 戌、己丑叔彭生、仲孫忌又何為者?是故夏五,《春秋》之 闕文也,非魯史之闕文也。

范介儒守己曰:「《紀子伯》《郭公》《夏五》之類,傳經者之脫 文耳,謂為夫子之闕疑,吾不信已。」

按:「甲戌」 、「己丑」 似是《魯史》之文,故《左傳》已有「再赴」 之說。

夫人孫于齊

莊公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之也。二年 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復稱姜氏,見魯人 復以小君待之,忘父而與讎通也。先孫後會,其間復 歸於魯,而《春秋》不書,為國諱也。此夫子削之矣。 劉原父曰:「《左氏》曰『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 禮也』。謂魯人絕文姜,不以為親,乃中禮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