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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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太宰、少宰、御士、左史、右領、左尹、右尹、連尹、鍼尹。」

《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黃。」 《哀公十六年》有「箴尹固。」 疑即鍼尹。

寢尹、工尹、卜尹、芋尹。

陳有芋尹蓋

「藍尹、沈尹、清尹、莠尹、囂尹、陵尹、郊尹、樂尹、宮廄尹、監 馬尹、揚豚尹、武城尹」,其官名大抵異於他國。

宋有褚師,而鄭亦有之。《昭公元年》,子晰請以印為褚師。

地名

《左傳·成公元年》,「戰于鞌,入自丘輿」,注云:「齊邑。」《三年》,「鄭 師禦晉,敗諸丘輿」,注云:「鄭地。」《哀公十四年》,「阬氏葬諸 丘輿」,注云,「阬氏,魯人也。泰山南城縣西北有輿城,又 是魯地。」是三丘輿為三國地也。《文公七年》「穆伯如莒 涖盟,及鄢陵」,注云,「莒邑。」《成公十六年》,「戰于鄢陵」,注云: 「鄭地,今屬潁川郡。」是二鄢陵為二國地也。《襄公十四 年》「伐秦至于棫林」,注云「秦地。」《十六年》「次于棫林」,注云 「許地。」是二棫林為二國地也。《襄公十七年》「衛孫蒯田 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注云「曹邑。」《二十五年》「同盟于重 丘」,注云「齊地。」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定公十二年》「費 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無注,當是魯地。《哀公十三 年》「彌庸見姑蔑之旗」,注云「越地。今東陽大末縣是。」二 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 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宋之盂也。《定公八年》,「單子伐 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周之盂也。《十四年》,「衛太子 蒯聵獻盂于齊。」衛之盂也。而晉則有二盂。《昭公二十 八年》,「孟丙為盂大夫。」今太原盂縣。《哀公四年》:「齊國夏 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此盂當在邢、洺 之間。

州國有二。《桓公五年》,「州公如曹。」注州國在城陽淳于 縣。《十一年》,「鄖人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注「州國在南 郡華容縣東南。」

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 注曰:「昌歜,昌蒲葅。」而《釋文》:「歜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 邴歜,魯有公父歜。」

文公十七年,周甘歜敗戎于邥垂。

其音為觸。《說文》:「歜。盛氣怒也。從欠。蜀聲。」此昌歜之音。 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今考顧氏《玉篇》 有。字。徂敢切。昌蒲俎也,然則傳之「昌。」正合此字。 而唐人已誤作「歜。」

《廣韻》亦誤作「歜。」

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遍通。《哀公二十 五年》:「若見之,君將嗀之。」今本作。《廣韻》注曰:「《說文》從 口」,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 月日食,理必不然。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 則縑以代簡,紙以代縑,多歷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 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此通人之至論。考《魏書》江式 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孝經》。又北平侯張 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自 古文以至於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 之學者於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 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顏氏 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 《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詮而忽呂 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 略蒼、雅。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吾有取 乎其言。

文字不同

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如 《桑葚》見於衛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於鄭風,而秦則 為《韔》。《左氏》一書,其錄楚也,薳氏或為《蒍氏》;《箴尹》或為 《鍼尹》,況於鐘鼎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已下公羊傳

孔子生於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隱、桓、莊、 閔、僖,則所傳聞也。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 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於「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 又遠矣,雖得之於聞,必將參互以求其信。信則書之, 疑則闕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公子益師之卒,《魯史》 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

「《無駭》,卒、挾」 、「卒不書日」 ,同此義。

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 稷」之《傳》,以恩之深淺,有諱與目言之異,而以書日不 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竊疑所 「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而 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闕文一也;諱惡二也;言 孫三也。

孔子曰:「邦無道,危行言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