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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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春秋》者,妄為解釋,明曰:「古者孟春之月,天子頒朔 於諸侯,諸侯奉而行之,安有周代諸侯而用夏家正 朔?」按文十七年《左傳》鄭子家與晉趙宣子書云:「二年 六月壬申,朝于齊。」杜注云:鄭文公二年六月日,即魯 莊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也。此即諸侯奉行周正 之明文也。而子元不精魯史,妄斥先儒說經典之玷, 不可以訓。或曰:《春秋後序》是杜因晃所書。

曲沃,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 所書是魏國。史記魏本周之諸侯,何故不用周正也? 魏國之興,在周之末,時稱「戰國」,魯不臣周,自造史書, 追書前代,稱王改朔,用夏正。而子元執戰國之史,而 論《春秋》之制,以末正本,無乃悖乎?

《善者信矣》

隱六年《左傳》云:「『周任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 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植』,則善 者信矣。」明曰:「信』當讀為屈伸之伸,古者多用信字為 伸。《易繫辭》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此其類焉。傳言『善 者信,善者謂嘉穀之苗也。惡者常盛則嘉穀之苗屈, 惡草除則嘉穀之苗伸,故知『信』即古之伸字也』。」

《衛桓公名》

隱四年,「『衛州吁殺其君完」,即桓公也。諸侯讀皆如字。 明曰:非也。「完』當作兒。」何以知之?夫名以昭實,終將諱 之,故既葬而為諡。若衛侯名完,豈得諡之桓乎?故知 完當作「兒。」按《字書》「容貌之兒,從白下八。」俗書「完」作「兒」, 與「容兒」之兒相似,是桓公本名兒,傳寫誤為完也。

《荊敗蔡師于莘》

《莊十年》,「荊敗蔡師于莘。」《公羊》曰:「荊者,州名。州不若國, 貶之若荊州之人然也。」《穀梁》曰:「荊,楚也。何為謂之荊? 狄之也。聖人立必後至,天子弱,必先叛。」《左氏》無此解。 杜元凱曰:「荊,楚本號也。」譚、趙取《公》《穀》為解,明曰:「杜說 是也。」且一國兩號,其國有三:殷、商、唐、晉,并此楚、荊,著 在經典,坦然明白。按《禮記》云:「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 又《詩》云「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荊為楚之本號,亦已 明矣。故莊四年傳稱「荊尸而舉」,又曰「楚武王荊尸」,皆 謂舉其先代之軍法也。必若以其侵伐中國,貶曰「荊」, 則楚入衛,吳入州來,何故不舉州名以貶之乎?按:禹 四海之內,都置九州,而執玉帛萬國,則是州大而國 小也,豈加大于小而為貶乎?且莊二十三年荊人來 聘,又何罪而曰「荊楚敗徐于婁林」,又何功而書楚?但 當時史官承告而書,不以此為褒貶也。按《春秋》之例, 但舉國不稱人即為貶,未有去其國號而舉州名為 貶者也。或曰:「既不以荊為貶,經書荊而傳稱楚,何也?」 答曰:「當此之時,楚國實名荊,左氏為傳之時,近書之 為楚耳。」推此諸文,則記事之義為得其實矣。

《金鼓以聲氣也》

僖二十二年「《左傳》曰:『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 杜元凱曰:『金鼓以佐士眾之聲氣也』。」明曰:「非也。按:上 文云『三軍以利用』,下文云『聲盛致志』,則是金鼓所以 佐士眾之氣。若謂『佐士眾之聲,則於文理乖矣』。」

《葛藟庇本根》

《文七年》樂豫曰:「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根本 無所庇廕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杜注曰:「葛之能藟 蔓繁茂者,以本根庇廕之多也。且庇廕者,自上及下 之辭也。」此理炳明,不注亦得。

《文馬》

《宣二年》,「『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 杜注曰:『畫馬為文,四百匹也』。」明曰:「杜說非也。文馬者, 馬之毛色,自有文彩,重其難得。若畫為文,乃是常馬, 何足貴乎?」

《姞吉人》

宣五年《左傳》云:「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而生穆公。石 癸曰:『吾聞姬、姞耦,其子孫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 妃也。明曰:「石癸所言,是論『姞』字之義。當時姞從『人』作 『佶』,後代改之從『女』。若當是從女,安得吉人之語乎?故 是從女者,失其義也。」

《敝邑之幸》

《成二年》,「齊賓媚人對晉人曰:『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 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杜注 曰:『言完全之時,尚不敢違晉,今若不幸,即從命也』。」明 曰:「杜注誤也。今尋其辭意,言背城一戰,戰若幸勝,尚 當從晉命;若不幸而敗,固不敢不服也。幸一戰而獲 勝,非謂完全之時也。」按媚人注國佐也

《兩觀》

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趙 子曰:「『復作兩觀,譏仍舊也』。其意言諸侯無兩觀,有者, 僭天子也。今因天災,宜廢之。」明曰:「按《左氏》及《毛詩》《禮 記》,天子有靈臺,諸侯有觀臺。靈臺者,別地為之;觀臺 者,因門為之。凡臺望雲物,知災祥,水旱,逆為之備,不 可無也。《左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 《禮運》曰:「天子諸侯臺門,大夫不臺門,此以祟為貴也。」 臺門即兩觀也。由此言之,諸侯之有兩觀,亦以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