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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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或曰:魯以周公故,得有兩觀,其餘諸侯不當有也。答

曰:「若後者復作是也,又何譏乎?」又曰:「非譏,何以書也?」 答曰:「《春秋》之義,有褒而書者,有貶而書者,有譏而書 者,有非褒貶譏而書者,有國之大事」,法合書者,即此 「新作雉門」及「兩觀」,及僖二十年「新作南門」之類也。于 法自當書,非由譏也。且兩觀與雉門同文,豈雉門亦 不當作邪?據此諸文,則《趙子》言非也。

歐陽修崇文總目敘釋

《春秋類》

昔周法壞而諸侯亂,平王以後不復雅,而下同列國。 吳、楚、徐夷,並僭稱王,天下之人不稟周命久矣。孔子 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諸侯,極陳君臣 之理。諸侯無能用者,退而歸魯,即其舊史,考諸行事, 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書,一用《周禮》,為《春秋》十 二篇,以示後世。後世學者,傳習既久,其說遂殊。公羊 高、穀梁赤、左丘明、鄒氏、夾氏分為五家。鄒、夾最微,自 漢世已廢,而三家盛行。當漢之時,《易》與《論語》分為三, 《詩》分為四,《禮》分為二。及學者散亡,僅存其一,而餘者 皆廢,獨《春秋》三傳並行至今。初,孔子大修六經之書, 獨於《春秋》,欲以禮法繩諸侯,故其辭尤謹約而義微 隱。學者不能極其說,故三家之傳,于聖人之旨,各有 得焉。太史公曰:「為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豈非王者 之法具在乎?

鄭樵春秋傳

《看春秋須立三節》

鄭樵曰:「看《春秋》須立三節,五霸未興以前是一節,五 霸迭興之際是一節,五霸既衰之後是一節,五霸威 公為盛,孔子稱『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則威公之 有大功於天下可知。然亦有可憾者。夫自王綱解紐, 強陵弱,眾暴寡,當時之人思大國之正己也,如《褰裳》 之詩,此時威公出來,統集天下之勢,整頓天下之事」, 豈非有大功於當時乎?然五霸未出,先王之遺風餘 澤,猶有存者,霸主一興,則天下之人見霸者之功,而 無復見先王之澤,豈不大可憾乎!大抵王道霸業,相 為消長。《春秋》之始,齊僖謂之「小霸」,見於《春秋經傳》,與 諸侯會盟,征伐稍多,此便是霸之始。方周末東遷,未 嘗無方伯連率之職,然當是時,尚稟王命,故不謂之 霸。東遷以來,王者自無總合係屬人心道理,諸侯稍 有才智,必自出來會盟,此霸之名所以立。然當僖公 之始,當時之勢亦不易做得,所以凡書盟不過三四 國而止,到威公時,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其餘莫 不盡從,霸業盛處,便見王道消亡。

東遷之初,去三代未遠,故《春秋左氏》所載隱、桓間事, 言多典法。如祭仲之諫鄭莊公,封叔段於京,所謂先 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 制也,見得成周築城之遺制猶在。如石碏之諫衛莊 公,所謂「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驕奢淫佚 所自邪也,見得先王教子家傳之法猶在。如師服之 諫晉曰:「臣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國。故 天子建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 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猶見得三代制度, 名分等衰,纖悉委曲如此之不可亂。此《春秋》初老師 宿儒所傳,先王之典法未泯,學者所當深考到後來 《春秋》中與末,能如此言者甚少,間若左史倚相之於 楚,叔向之於晉,子產之於鄭,纔能言,當時便謂之「聖 賢博物君子。」

《褒貶》

或謂「《春秋》其為褒貶之書歟?」曰:「諸儒之說《春秋》,有以 一字為褒貶者,有以為有貶無褒者,有以為褒貶俱 無者。謂《春秋》以一字為褒貶者,意在於尊聖人。其說 出於太史公,曰『夫子修《春秋》,游夏不能贊一辭,故學 者因而得是說也。謂《春秋》有貶無褒者,意在于列國 之君臣也。其說出於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 則有之矣,故學者因而得是說也。謂《春秋》無褒貶者, 意在於矯漢儒。其說出於《竹書紀年》所書載鄭棄其 師,「齊人殲于遂」之類,皆孔子未修之前,故學者因而 得是說也。雖其意各有所主,然亦不可以盡泥也。泥 一字褒貶之說,則是春秋二字皆挾劍戟風霜,聖人 之意不如是之勞頓也。泥於有貶無褒之說,則是《春 秋》乃司空城旦之書,聖人不如是之慘也;泥於無褒 貶之說,則是《春秋》為瑣語小說,聖人又未嘗無故而 作經也。大抵《春秋》一經,書其善則萬世之下指為善 人,書其惡則萬世之下指為惡人,茲所以為褒貶之 書歟?故書事也亦然。書始作兩觀,「始」者,貶之也,言其 舊無也。書「初獻六羽」,初者,褒之也,以其舊八佾也。聖 人雖未嘗云是為可褒,云是為可貶,然而實錄其事, 微婉其辭,而使二百四十二年君臣之善惡,不逃乎 萬八千言之間,茲又所以為一字之褒貶者,歟如是 而已。

《例非春秋之法》

「《春秋》之法,重事而輕人,詳內而略外,無有所謂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