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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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宋霸襄紀

謂《春秋》不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始嘗以霸書;謂 《春秋》為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終不以霸錄。始以 霸書者,曹南之文曰:「宋公,曹人、邾人。」其與北杏、城濮 主諸侯之辭,無以異矣。終不以霸錄者,宋公茲父卒, 略不書葬,其與秦、楚之君無別矣。《春秋》忠厚之法,蓋 致意乎始而不足乎終者也。何以致意乎始?宋以先 代文獻之後,爵居庶邦侯伯之長,齊晉猶可以霸,豈 宋之不可以霸哉?既霸矣,何以不足乎終?齊桓終身 之經營,猶可取于《春秋》者,徒以有靖中國之功,襄公 非特無功,而又階亂,則霸將何賴焉?或曰:「襄公假仁 義而亡者也。」曰:「苟能假仁義,則不遽亡也。」如襄公亦 豈知所謂仁義者歟「伐喪以立威」,仁悖之甚者也;「致 夷以謀夏」,義隳之大者也。推是物以往,雖欲假仁與 義,不能矣。

序晉霸文紀

晉有二文之業,謂文侯、文公也。《書》錄文侯之命,扞王 于艱,錫以秬鬯,為東周賢侯,《春秋》詳文公之霸,蓋文 侯家法也。文公之興,其事易于齊桓,固有自來矣。然 文公以前,晉之君大夫曾不通于盟會,不著于典冊, 文公既入國,而事之不載于經者,亦凡四年,雖以納 王之懿功,削而不見,至二十八年,一簡之中乃五挈 晉侯不以為繁,是果何哉?蓋晉自武公以支代宗,非 有王命,并吞專立,讀《無衣》之詩,雖晉之臣民不能自 安也。《春秋》為是,黜晉不書,文公奔而復國,內何所承? 上何所稟?經復略之勤王固為大美。原其初心,狐偃 曰:「求諸侯莫如勤王。」是特以求諸侯之利心而為之, 豈真知君臣之義?跡其行事,蓋求名而不得者也。至 二十八年,晉、楚之爭,乃關夷夏之盛衰,非係一國之 得失。《春秋》抑楚之深,故予晉之亟,則晉亦不為無績 于中國矣。此所以桓、文並稱歟?大抵桓、文雖並稱,而 文固非桓匹也。桓公二十餘年,蓄威養晦,始能向楚, 文公一駕,而城濮之功多于召陵。桓公屢盟數會,遲 徊晚歲,始會宰周公,文公再合,而溫之事敏于葵丘。 桓公終身與諸侯周旋,會鄄失魯,盟幽失衛,首止失 鄭,葵丘失陳,文公三會,則大侯小伯莫敢不至,其得 諸侯又盛乎桓公,而曰「文非桓匹」,何也?文公之功多 于桓公者,罪亦多于桓公也;事速就于桓公者,義尢 壞乎桓公也。《春秋》不以功蓋罪,不以事掩義,不以名 誣實,此其非桓匹歟?桓公得江、黃而不用于伐楚,文 公則謂非致秦不可與楚爭,楚抑而秦興矣,此桓之 所不肯為也。桓公會則不邇三川,盟則不加王人,文 公會畿內則抗矣,盟子虎則悖矣,此桓之所不敢為 也。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不可以 訓。文公為元咺執衛侯,則三綱五常于是廢矣。此又 《桓》之所不忍為也。觀此,則夫子「正譎」之辨,獨不深切 著明也哉!

序晉霸襄紀

齊孝公不能率桓之業,晉襄公能繼文之統。孝公之 初,宋有抑齊之志;襄公之初,秦懷駕晉之謀,宋啟甗 之爭,秦尋殽之釁,皆爭霸之端也。孝公不能抗宋,而 襄公首能挫秦,此晉之所以未失霸,則殽之功當大 書之,與城濮等可也。《秦誓》曰:「晉襄公帥師敗殽。」而《春 秋》不書君,將獨言晉人,是特削之也。夫殽之戰,《春秋》 亦幸晉有功矣,何遒削之邪?曰:幸之者夷,不偪華以 權之未失也;削之者喪,不興戎以義之不可也。豈可 以小功妨大義乎?雖然,襄公復霸,則實由於此。文公 方沒,三強並興,秦雄西陲,狄狃北師,楚張於南,苟縱 一敵,則晉霸去矣。襄公夏戰殽以卻秦,秋敗箕以剪 狄,冬伐許以離楚,一年之間,三敵悉退,亦可謂有霸 者之略,此其能繼文者也。苟有霸者之略,則襄之烈 何謂僅止乎此?曰:「外患既息,舉動即異,伐衛則損威 矣,會公孫敖則毀烈矣,士縠主盟則權散矣,陽處父 救江則謀怠矣。越一二載,事不逮初,況能持久哉!」是 以君子不貴速成而圖全於其終,不志小利而宅慮 於其遠。襄公之規模又淺於文公甚矣。

序晉霸靈成景厲紀

靈公政隳柄分,無抗霸業之志;成公力弱事淺,無主 諸侯之權;景公心勞謀舛,無制中夏之略;厲公外強 中乾,無服人心之道。四君雖執夏盟,非復文、襄之舊 矣。靈公以少主蒞強卿,上驕下肆,楚始爭鄭,蓋將嘗 試晉政,於是有狼淵之師,此非細故也,而救鄭之役, 止書「晉人」,衛、鄭欲介魯以求通,蓋未忘晉德,於是為 沓棐之會,此關大勢也。而新城之盟,晉侯不出。扈之 盟,曰「討齊亂。」之會,曰:平宋難,蓋君臣之大倫,人道 之不可廢,此豈常變也哉?或求賂以免,或無功而還。 楚范山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夷狄謀取 其霸,方且沈溺宴安,厚歛雕牆,輕殺愎諫,雖欲不亡, 得乎?故曰:「無抗霸業之志也。」成公若有其志矣,內難 甫靖,履國未長,四年而後始出偏師以侵陳,黑壤與 扈二會,僅能再合列國而已。黑壞以服鄭,《扈》以謀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