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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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猾夏。晉文親與楚敵,後世狃於或勝或負,而其勢 遂駸駸於抗衡。至晉平,不能與楚抗,而夷夏之勢不 知其孰輕孰重也,於是楚人遂得以偃然竊用吾中 國之柄矣。雖然,武、文以來,楚未抗衡於齊、晉也,其君 無日不申訓於國,申儆於軍,歲饑而振廩,旅至而施 惠,大戶以行師,量功以用民,而民政舉於內,入鄭而 不以為俘克,陳而不以為縣宮,衛有環尹,「若敖有六 卒,荊尸而舉,右轅以行」,則軍政立於外,內選於親,外 選於舊,而賢戚不遺。復黃以勸善,亙午以靖國,而賞 罰不失。以區區之荊蠻,至於彊大莫校,亦豈偶然耶? 共康以後,楚雖專令於諸侯,而自州來奔命,楚始患 乎吳。鍾離熸師,吳始易楚。數十年間,楚日不競,復茄 而疆場不安,城養而邊鄙無,好遷許而制敵之慮淺, 治郟而持世之謀疏。輕師以基亡郢之菑,城邑以墮 挑吳之釁。無極好讒,楚人違成;伍員逃死,楚君旰食, 薳越出師宋人。戰,遂至以堂堂之楚,喪敗相尋,亦 果曷為而然耶?由始而觀之,楚自微而浸大;由終而 觀之,楚方盛而已微。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干紀犯 分,固未有能久而不替者,理之常也。雖然,楚本熊繹 之後,世為獨邦,《春秋》之前既已外之矣,終《春秋》之世, 聖人雖屢進之,迄不得與滕、薛之侯例,以爵通於中 國,其罪抑安在耶?世竊名號,而「拔本塞源」之罪,蓋有 不勝誅者。不然楚荊州之國,聖人豈真以其地而外 之哉?

序吳世紀

「吳,姬姓之長,《春秋》外之,何也?吳僻在海濱,不與姬通, 狄之宇下者,信有罪焉爾。齊晉益微,中國不復能以 一矢相遺,而封豕長蛇之類,自相雄奪,其得免於滅 亡者亦鮮焉。吁!小國之甘於從吳,將以求免也,而終 無以自存,又其甚不幸歟!昔吳伐郯,季文子曰:『中國 之無霸也』。世變至是,《春秋》安得而不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