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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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又曰:「《春秋正義》明道,貴王賤霸,尊君抑臣,內夏外夷, 乃其大義,而以爵氏、名字、日月土地為褒貶之類,若 法家之深刻,乃傳者之鑿說。」

聖人作《春秋》,不過直書其事,善惡自見。《春秋》傳例多 不可信。聖人記事,安有許多義例?《春秋》本明道正義 之書,今人止較齊、晉霸業優劣,反成謀利,大義晦矣。 《春秋》是末後事,惟理明義精方見得。

黃氏曰:「孔子曰:『吾志在《春秋》』。」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 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蓋方是時,王綱解紐,篡 奪相尋,孔子不得其位以行其權,於是約史記而修 《春秋》,隨事直書,亂臣賊子無所逃其罪,而王法以明, 所謂撥亂世而反之正。此其為志,此其為天子之事, 故《春秋》無出於夫子之所自道,及孟子所以論《春秋》 者矣。自褒貶凡例之說興,讀《春秋》者往往穿鑿聖經 以求合其所謂「凡例」,又變移凡例以遷就其所謂褒 貶。如國各有稱號,書之所以別也,今必曰「以某事也」, 故國以罪之;及有不合,則又遁其辭。人必有姓氏,書 之所以別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名以誅之;及有不 合,則又遁其辭。事必有日月,至必有地所,此記事之 常,否則闕文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致以危之,故不 月以外之,故不日以略之」,及有不合,則又為之遁其 辭,是則非以義理求聖經,反以聖經釋凡例也。聖人 豈先為凡例而後作經乎?何乃一一以經而求合凡 例也?《春秋》弒君弒父者書,「殺世子」;殺大夫者書,「以其 邑叛」;以其邑來奔者書,明白洞達,一一皆天子之事 也。今必謂其陰寓褒貶,使人測度而自知,如優戲之 所謂隱者,已大不可曉,況又於褒貶生凡例邪?理無 定形,萬變而不齊。後世法吏深刻,始於敕律之外立 所謂例,士君子尚羞用之。果誰為《春秋》先立例,而聖 人必以是書之,而後世以是求之邪?以例求《春秋》,動 皆逆詐,億不信之心也。

朴鄉呂氏曰:「《春秋》之作何為乎?」曰:「《春秋》者,扶天理而 遏人欲之書也。《春秋》,魯史爾,聖人從而修之,則其所 謂扶天理而遏人欲者何在?」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 民,若有恆性而綏猷之責,則后實任之。堯舜禹湯之 聖,達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極,維持世道,使太極之體 常運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發達而不少壅者,為 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周轍東王跡熄,政教失,俗 敗壞,修道之教不立,而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幾若與 之俱泯泯昧昧而不存者。君臣之道不明也,上下之 分不辨也,義利之無別也,真偽之溷淆也,諸侯僭天 子,大夫僭諸侯,而世莫知其非也。臣弒君,子弒父,強 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亂也。其所施為,盡反王制, 而失人道之正,而世莫知其不然也。孔子雖聖,不得 位,則綏猷修道之責,誰實尸之?然而不忍絕也,於是 以其明天理正人心之責而自任焉。《六經》之書,皆所 以垂世教也,而《春秋》一書,尢為深切,故曰:「我欲載之 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魯史之所書,聖 人亦書之,其事未嘗與《魯史》異也,而其義則異矣。《魯 史》所書,其君臣之義或未明也,而吾聖人則一正之 以君臣之義。《魯史》所書,其上下之分或未辨也,而吾 聖人則一正之以上下之分。夷夏之辨有未明者吾 明之,長幼之序有未正者吾正之,義利之無別也吾 別之,真偽之溷淆也吾析之。其大要則主於扶天理 於將微,遏人欲於方熾而已。此正人心之道也。故曰: 「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膺戎狄,驅猛獸而百姓寧, 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孔子之成《春秋》,不過空 言爾,而其功配於「抑洪水,膺戎狄」,豈非以其正人心 之功,尤大於放龍蛇驅虎豹之功乎?故曰:「《春秋》天子 之事也。」何者?人性之動,始於惻隱,而終於是非,惻隱 發於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世之盛也,天理素明,人 心素正,則天下之人以是非為榮辱;世之衰也,天理 不明,人心不正,則天下之人以榮辱為是非。世之所 謂亂臣賊子,恣雎跌蕩,縱人欲以滅天理者,豈其悉 無是非之心哉?故雖肆意所為,莫之或制,而其心實 未嘗不知其非,而恐夫人之議己,此其一髮未亡之 天理也。惟其一髮未亡之天理,不足以勝其浸淫日 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復,為而不厭。而其所謂自知 其非者,終自若也。則其心未嘗不欲變亂天下之是 非,以託己於莫我議之地。既幸而上無明君為之正 王法以定其罪;而又幸而世教不明,人心不正,習熟 見聞以為「當然,曾莫有議其非者」,則為亂臣賊子者, 又何其幸之又幸邪?是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 人心素正,是非善惡之論素定,則人之為不善者,有 不待刑罰加之刀鋸臨之,而自幾若無所託足於天 地間者。世道衰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惡之 論幾於倒置,然後亂臣賊子始得以自容於其間,而 不特在於禮樂征伐之無所主而已也。孔子之作《春 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詔天下與來世而已。是非 者,人心之公理,而聖人因而明之,則固有犁然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