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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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為略;以月為恆者,則以不月為變;其以日為恆者, 以不日為變;以不日為恆者,則以日為變,甚則以月 為異。其以月為恆者,以不月為變;以不月為恆者,則 以月為變,甚則以日為異。而日月之法,又相經緯,似 乎極精密矣。但既曰「凡桓文之盟不日,雖公會不日」 矣,又曰:「凡桓主夏盟則日」,而晉又非主夏盟者乎?既 曰內離會不月,外會公不月,必參會後月矣,又曰:「凡 魯桓之會皆月」,而桓之會豈皆參會者乎?既曰「內外 侵伐皆不月」矣,又曰「凡魯桓會伐皆月」,果諸侯之惡, 獨魯桓為甚乎?且曰「桓之盟不日」,信之也。莊二十三 年十二月甲寅,公會齊桓盟于扈,何為而日「之歟?」葵 丘之會盟,既曰書日以別之矣,而首止甯母,何為而 不日之歟?以此觀之,常變詳略,莫非以己意為之,如 之何而可為定例哉?

或問:「趙東山《春秋》屬辭,子謂其止得比事之例,而非 屬辭之義,何也?」曰:「彼於各國諸侯大夫卒葬、會盟、侵 伐稱國,稱氏、稱名,各為一類,事固可以比而觀也,豈 辭之相屬哉!然則屬辭何謂也?即每歲、每時、每月,止 書數事,中間削去,不知幾何。如莊三十二年八月癸 亥,公薨於路寢」,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公子慶父如齊」; 閔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公 子慶父出奔莒。」《文十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臺 下。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 歸於齊。季孫行父如齊。」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 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夏,季孫 行父如齊。「公會齊侯於平州。公子遂如齊。」「六月,齊人 取濟西田。」即其文辭聯屬,其真情大義,何至簡而至 明乎?又如敘齊桓之霸;《僖三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 人會於陽穀。冬,公子友如齊涖盟。楚人伐鄭」;四年春 「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 蔡。蔡潰,遂伐楚,次於陘。」夏,「『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 陵。齊人執陳轅濤塗』。秋,及江人、黃人伐陳。冬十有二 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 陳。」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 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 不盟。」其中或間一事者有之,而聯屬上下詞觀之,其 大義何待《傳》註後明也?此所謂屬辭之義也。以此求 諸二百四十二年孔子「竊取」之義,可默識矣。

孔子修《春秋》,不過因舊史文而筆削之,取其足為世 道之勸懲者存之云爾。苟足以維世道,正人心,則事 何取于不可窮詰,何取于不可測識哉?是故其辭約, 其義盡,一開卷而是非善惡,暸然具在,不待考之傳 記而後詳也。邵康節云:「《春秋》,孔子之刑書也,常即法 家之斷刑獄者例觀之,如擬某人以強盜得財之律」, 即信其強盜得財。如擬某人以「違禁取利」之律,即信 其違禁取利。況《春秋》之刑書,皆經孔子斷擬,若必待 傳記而後詳其事,精其義焉,不惟書法隱而不明,且 疑其所擬不當,果將翻駁招案,而出脫之乎?抑欲別 為比擬,而深罪之乎?一字之間,多為條例,旁引曲證, 又欲深文以為能乎?要皆不信聖人所擬之律,故欲 詳審招案,以究其所以案律之由也。篤信聖人者,顧 如是哉?後世所崇信者,莫如《左》《公》《穀》三《傳》。使《春秋》非 傳不明,則孔子何不只存舊史,而加以筆削,反滋後 人之惑也耶?縱使三《傳》不可盡廢,而其各有長短,可 無辨乎?故以言其長,則事莫備于《左氏》,例莫明于《公 羊》,義莫精于《穀梁》;以言其短,則《左氏》失之誣,《公羊》失 之亂,《穀梁》失之鑿,何也?如載惠公元妃繼室,及仲子 之歸于魯,則隱公兄弟嫡庶之辨,攝位之實,可按而 知,此《左氏》敘事之備也。若「來賵仲子」,以為預凶事,則 誣矣。「王正月」以為大一統,此《公羊》之明於例。若母以 子貴,媵妾許稱夫人,則亂矣。段,弟也;弗謂弟,公子也。 弗謂公子賤段而見鄭伯之處心積慮在於殺弟,此 《穀梁》之精於義也。若曲陳義例,以大夫曰卒為正,則 鑿矣。昔人謂《左氏》曉事該博,是做文章之人,《公》《穀》卻 是不曉事,儒者說道理處不甚差,此語良近之。今合 觀三《傳》之異同,如僖公三年「正月,不雨」,《左氏》謂之「不 為災」,《公羊》謂之「記異」,《穀梁》謂之「勤雨」,各以己見自為 一說,皆不知《春秋》凡經「時不雨,告廟則書」之義也。析 觀三《傳》之乖繆,如《公羊》謂「求車」、「求金」為非禮,而不知 責諸侯之不貢也。謂「大閱」、「大蒐」為罕書,而不知譏列 國之僭王也。《穀梁》謂「秋蒐於紅」為正,而不知蒐本春 田,不可用於秋也。不納子糾為內惡,而不知讎敵不 可得而容也。《左氏》以郎之狩為禮,而不知其廢國務 而遠田獵也。四國伐鄭,以為「圍鄭」;狄人入衛,以為滅 衛,《經》何以不書「圍」與滅也?至如「仲子」,一也;《公羊》以為 惠公之妾,《穀梁》以為惠公之母子氏,一也;《公羊》以為 隱公之母,《穀梁》以為隱公之妾尹氏,一也;《左氏》以為 夫人,《公羊》以為「世卿。」姑舉此一二言之,《三傳》果可盡 信否乎?《三〈傳〉》果足以發明經旨否乎?《經》不得三《傳》則 不明否乎?若後三《傳》而為世所最尊信者,莫如胡《傳》。 其中未能詳舉,試即其所關之大者略陳之。如「春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