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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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慎微言《春秋》載二百四十二年之事,其為簡冊無 幾耳。故多從省文。後世妄行穿鑿,故其說不勝繁蕪。 且如《成十四年》秋,叔孫僑如如齊逆女,「九月,僑如以 夫人歸姜氏至自齊。」《左氏》曰:「稱還,尊君命也。舍還,尊 夫人也。」殊不知乃《經》之省文也。《經》中若此書者多矣。 成十八年「公孫歸父如晉」,「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昭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以歸」;十四年「意如至自 晉」;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至自晉」,皆省文 也。譬之水性本清,塵泥汨之則濁也。若復去之,則水 性明矣。今讀《春秋》者,但不為諸家所汨,則聖人之意 見矣。

《孝經序》云:「魯史《春秋》,學開五傳。」韓退之云:「《春秋》五傳 束高閣,然今獨有三家。」今按《前漢藝文志序》云:「《春秋》 分為五。」注云:「左氏、公羊氏、穀梁氏、鄒氏、夾氏。」而鄒氏、 夾氏有錄無書。乃知二氏特有名爾。然《王陽傳》稱能 為《騶氏春秋》,何也?豈非至後漢之初,此書亦亡乎?故 曰有錄無書。前漢鄒、騶同音通用。

《西溪叢語》:絳縣老人云:「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 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季者,末也。今, 今日也。」謂已得四百四十五年全甲子,其末一甲子 六十日,而今日乃癸未,纔得二十日也,故曰三之一。 文公之十一年,至襄公三十年,通七十四年。以《年表》 考之,文公之十一年,歲在己巳;襄公之三十年,歲在 戊午。今乃云七十三年者,蓋謂襄公之三十年,上距 文公之十一年,得七十三年也。所謂「亥二首六身」者, 《注》云:「亥字二畫在上,并三六為身,如算之六。」蓋古之 亥字如此寫,故曰二首六身。其下六畫如算字,三箇 六數也。所謂下二如身,是其日數,則六千六百六旬 也,故曰是日數也。且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萬六 千七百日,乃差四十日,則前所謂「其季於今三之一」, 謂其末一甲子纔得二十日,故少四十也。且不謂之 日而謂之旬者,蓋古以甲子數日,故謂之旬,如今陰 陽家所謂「甲子旬中」、「甲午旬中」之類是也。與書期三 百有六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