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7 (1700-1725).djvu/3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六十八卷目錄

 論語部總論二

  唐韓愈筆解學而二則 為政五則 八佾三則 里仁四則 公冶四則 雍

  也四則 述而四則 泰伯三則 子罕六則 鄉黨三則 先進六則 顏淵三則 子路

  三則 憲問六則 衛靈公六則 季氏二則 陽貨八則 微子三則 子張二則 堯曰

  三則

經籍典第二百六十八卷

論語部總論二

唐韓愈筆解

學而第一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 馬曰:「其言可反復。故 曰近義。」

反本要終,謂之「復。」 言行合宜,終復乎信。否則「小信未孚」 ,非反覆不定之謂。

恭近於禮遠恥辱也。 馬曰。恭不合禮。非禮也。能遠。

恥辱故近禮

「禮,恭之本也」 ,知恭而不知禮,止遠辱而已。謂恭必以禮為本。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孔曰:「因,親也。」所親不失其

親亦可宗敬

「因」 訓親,非也。孔失其義,觀有若上陳信義恭禮之本,下言凡學,必因上「禮義」 二說,不失親師之道,則可尊矣 。

子曰:「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 已。」 孔曰:「敏,疾也。」有道,有道德者,正謂問事是非。

正謂問道、非問事也。上句言事,下句言道。孔不分釋之,則事與道混而無別矣。

為政第二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包』。」曰:「蔽,猶當。」

也。又曰:「歸於正也。」

蔽,猶斷也。包以蔽為當,非也。按《思無邪》是《魯頌》之辭,仲尼言《詩》,最有深義,而包釋之略矣。

子曰:「吾五十而知天命。」 孔曰:「知天命之終始。」

天命深微至賾,非原始要終一端而已。仲尼五十學《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故曰「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鄭》曰:「耳聞。」

《其言知》其微旨也馬曰:「矩。」 法也。從心所欲。無非法耳。「當為爾。」 猶言如此也。既知天命。又如此順天也。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孔曰:「溫,尋也。尋,繹。」

故者又知新者可以「為師」 矣。

先儒皆謂「尋繹文翰,由故及新」 ,此是記問之學,不足為人師也。吾謂故者古之道也,新謂己之新意,可為師法。

子曰:「君子不器。」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 之。」 孔曰:「疾小人多言,而行不周。」

上文「君子不器」 ,與下文「子貢問君子」 一段義,孔失其旨,反謂疾小人有戾於義。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 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 可知也。」 孔曰:「文質禮變。」馬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 損益,謂文質三統。」

孔、馬皆未詳仲尼從周之意,泛言「文、質三統」 ,非也。後之繼周者,得《周禮》則盛,失《周禮》則衰,孰知因之之義其深矣乎?

八佾第三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 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馬曰:「救,止也。包。」

曰:「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者乎?」

「謂」 當作「為」 字。言冉有為泰山非禮,反不如林放問禮乎?包言泰山之神,非其義也。

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包曰:「不自親祭,使攝者為。」

之「不盡敬」 ,與《不祭》同。

義連上文。禘自既灌而往,吾不欲觀之矣,蓋魯僖公亂,昭穆祭神,如神在不可躋而亂也,故下文云「吾不與祭」 ,蓋嘆不在其位,不得以正此禮矣,故云「如不祭」 ,言魯逆祀,與不祀同焉。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鄭曰:「人君每月告朔於廟。」

有祭謂之廟享

人君,謂天子也,非諸侯通用之禮也。魯自文公六年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左氏》曰「不告朔」 ,非也。吾謂魯祀周公以天子禮,魯君每月朔不朝於周,但朝周公之廟,因而祭曰廟享,其實以祭為重爾。文公既不行告朔之享,而空朝於廟,是失禮也。然子貢非不知魯禮之失,特假餼羊之問,誠欲質諸聖人以正其禮爾。又曰:「天子云聽朝」 ,謂聽政於天下也。「諸侯云告朔」 ,謂以下之政告於上也。每月頒朔於諸侯,諸侯稟朔,奉王命,藏祖廟。於是魯有廟享之文,他國則亡此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