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2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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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討論。」弘正博物知元象,善占候。大同末,嘗謂弟弘 讓曰:「國家厄運,數年當有兵起,吾與汝不知何所逃 之。」及梁武帝納侯景,弘正謂弘讓曰:「亂階此矣。」京城 陷,弘直為衡陽內史。元帝在江陵,遺弘直書曰:「適有 都信賢兄博士平安,但京師搢紳,無不附逆。王克已 為家臣,陸緬身充卒伍,唯有周生,確乎不拔。言及西 軍,潺湲掩淚。恆思吾至,如望歲焉。松柏後凋,一人而 已。」王僧辯之討侯景也,弘正曰:「獯醜逆亂,寒暑亟離, 海內相識,零落略盡。韓非之智,不免秦獄;劉歆之學, 猶弊亡新。音塵不嗣,每以耿灼。常欲」訪山東而尋子 雲,問關西而求伯起。遇有今信,力附相聞,遲比來郵, 慰其延佇。乃遣使迎之,謂朝士曰:「晉氏平吳,喜獲二 陸;今我破賊,亦得兩周。今古一時,足為連類。」及弘正 至,禮數甚優,朝臣無與比者。授黃門侍郎,直侍中省。 俄遷左民尚書,尋加散騎常侍。元帝嘗著《金樓子》曰: 「余於諸僧重招提琰」法師,隱士重華陽陶貞白,士大 夫重汝南周弘正,其於義理,清轉無窮,亦一時之名 士也。及侯景平,僧辯啟送祕書圖籍,敕弘正讎校。時 朝議遷都,朝士家在荊州者皆不欲遷,唯弘正與僕 射王褒言於元帝曰:「若束修以上諸士大夫,微見今 古者,知帝王所都,本無定處,無所與疑。至如黔首萬 姓,若未見輿駕入建業,謂是列國諸王,未名天子。今 宜赴百姓之心,從四海之望。」時荊、陝人士咸云:王、周 皆是東人,志願東下,恐非良計。弘正面折之曰:「若東 人勸東,謂為非計。君等西人欲西,豈成良策。」元帝乃 大笑之,竟不還都。及江陵陷,弘正遁圍而出,歸於京 師。敬帝以為大司馬王僧辯長史,行揚州事。太平元 年,授侍中,領國子祭酒,遷太常卿、都官尚書。高祖受 禪,授太子詹事。天嘉元年,遷侍中、國子祭酒,往長安 迎高宗。三年,自周還,詔授金紫光祿大夫,加金章紫 綬,領慈訓太僕。廢帝嗣位,領都官尚書,總知五禮事, 仍授太傅長史,加明威將軍。高宗即位,遷特進,重領 國子祭酒、豫州大中正,加秩。太建五年,授尚書右僕 射,祭酒、中正如故。尋敕侍東宮講《論語》《孝經》。太子以 弘正朝廷舊臣,德望素重,於是降情屈禮,橫經請益, 有師資之敬焉。弘正特善元言,兼明釋典,雖碩學名 僧,莫不請質疑滯。六年,卒於官,時年七十九。詔曰:「追 遠褒德,抑有𢘆規。故尚書右僕射、領國子祭酒、豫州 大中正。」弘「正識宇凝深,藝業通備,辭林義府,國老民 宗,道映庠門,望高禮閣,卒然殂殞,朕用惻然。可贈侍 中、中書監,喪事所須,量加資給。」便出臨哭。諡曰簡子。 所著《周易講疏》十六卷,《論語疏》十一卷,《莊子疏》八卷, 《老子疏》五卷,《孝經疏》兩卷,集二十卷,行于世。子墳,官 至吏部郎。弘正二弟:弘讓、弘直。弘讓性簡素,博學多 通。天嘉初,以白衣領太常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袁憲

按《陳書袁憲傳》:「憲字德章,尚書左僕射樞之弟也。幼 聰敏好學,有雅量。梁武帝修建庠序,別開五館,其一 館在憲宅西,憲常招引諸生與之談論,每有新議,出 人意表,同輩咸嗟服焉。大同八年,武帝撰《孔子正言 章句》,詔下國學宣制旨義。憲時年十四,被召為國子 正言生謁祭酒到溉,溉目而送之,愛其神彩。在學一」 歲,國子博士周弘正謂憲父君正曰:「賢子今茲欲策 試不?」君正曰:「經義猶淺。未敢令試。」居數日,君正遣門 下客《岑文豪》與憲侯疑作候弘正。會弘正將登講坐,弟 子畢集,乃延憲入室,授以麈尾,令憲樹義。時謝岐、何 妥在坐,弘正謂曰:「二賢雖窮奧賾,得無憚此後生耶?」 何、謝于是遞起義端,深極理致。憲與往復數番,酬對 閑敏。弘正謂妥曰:「恣卿所問,勿以童稚相期。」時學眾 滿堂,觀者重沓,而憲神色自若,辨論有餘,弘正請起 數難,終不能屈。因告文豪曰:「卿還咨袁吳郡,此郎已 堪見代為博士矣。」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 束修,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學司銜之。及 憲試,爭起劇難,憲隨問抗答,剖析如流。到溉顧憲曰: 「袁君正其有後矣。」及君正將之吳郡,溉祖道于征虜 亭,謂君正曰:「昨策生蕭敏孫、徐孝克非不解義,至於 風神器局,去賢子遠矣。」尋舉高第,以貴公子選尚南 沙公主,即梁簡文之女也。大同元年,釋褐祕書郎,歷 尚書殿中郎。高祖永定元年,授中書侍郎,歷太子詹 事。至德元年,太子加元服,二年行釋奠之禮,太子不 率訓典憲,手表陳諫凡十條,皆援引古今,言辭切直。 太子雖外示容納,而心無悛改。後主欲立張貴妃子 始安王為嗣,尚書蔡徵順旨,憲厲色折之曰:「皇太子 國家儲嗣,億兆宅心,卿是何人,輕言廢立!」竟廢太子 為吳興王。後主知憲有規諫之事,歎曰:「袁德章實骨 鯁之臣。」即日詔為尚書僕射。禎明元年,隋將賀若弼 進燒宮城,朝士各引去,惟憲衛侍左右。後主曰:「歲寒, 然後知松柏後凋也。」城陷,入於隋。開皇十八年卒,時 年七十。贈安城郡公,諡曰「簡。」

姚察

按《陳書姚察傳》:「察字伯審,吳興武康人也。九世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