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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七十八卷目錄

 漢書部雜錄二

經籍典第三百七十八卷

漢書部雜錄二

《容齋三筆》:昔人謂顏師古為班氏忠臣,以其注釋紀 傳雖有舛誤,必委曲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 其最顯顯者,與《尚書》及《春秋》乖戾為甚,桑榖共生於 朝,劉向以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獲顯榮,怠 於政事,國將危亡,故桑榖之異見,武丁恐駭,謀於忠 賢。顏注曰:「桑榖自太戊時生,而此云高宗時。」其說與 《尚書大傳》不同,未詳其義,或者伏生差謬。按《藝文志》 自云:「桑穀共生,太戊以興。鳴雉登鼎,武丁為宗。」乃是 本書所言,豈不可為明證?而翻以伏生為謬,何也?僖 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劉向以為信用公子遂,遂專權 自恣,僖公不悟,後二年殺十赤,立宣公。又載文公十 六年,蛇自泉宮出,劉向以為其後公子遂殺二子而 立宣公,此是文公末年事,而劉向既書之,又誤以為 僖公,顏無所辨。《隱公三年》「日有食之」,劉向以為其後 鄭獲魯隱,《注》引狐壤之戰,隱公獲焉,此自是隱為公 子時事耳,《左傳》記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殺召 伯、毛伯」,董仲舒以為成公時,其他如言楚莊始稱王, 晉滅江之類,顏雖隨事敷演,皆云未詳其說,終不肯 正詆其疵也。《地理志》中沛郡公丘縣曰故滕國,周懿 王子叔繡所封。顏引《左傳》「郜、雍、曹、滕,文之昭也」為證, 亦云未詳其義。真定之肥纍,菑川之劇,泰之肥城,皆 以為肥子國。而遼西之肥如,又云肥子奔燕,燕封於 此。魏郡元縣云,「魏公子元食邑於此,因而遂氏焉。」常 山元氏縣云:「趙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應兩邑 命名相似如此,《正文》及《志》五引滹池、河皆注云,「滹音 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興」,注云:「此五伯謂齊威、宋 襄、晉文、秦穆、楚莊也。」而《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云: 「謂齊威、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也。」《異姓諸侯王表》「適 戍疆於五伯」,注云:「謂昆吾、大彭、豕韋、齊威」、晉文也。均 出一書,皆師古注辭,而異同如此。 《漢書陳平傳》「絳、 灌等讒平」,顏師古注云:「舊說云,絳,絳侯周勃也。灌,灌 嬰也。」而《楚漢春秋》,高祖之臣別有絳、灌,疑昧之文,不 可據也。《賈誼傳》,「絳、灌,東陽侯之屬,盡害之。」注亦以為 勃、嬰。按《史記陳平世家》曰:「絳侯灌嬰等咸讒平。」則絳、 灌為兩人明甚,師古不必為疑辭也。《楚漢春秋》,陸賈 所作,皆書當時事,而所言多與史不合,師古蓋屢辨 之矣。《史》《漢外戚竇皇后傳》,實書絳侯、灌將軍,此最的 證也。夏侯嬰為滕令,故稱滕公,而史并灌嬰書為滕、 灌。賈誼所稱亦然,甚與絳、灌相類。《楚漢春秋》一書,今 不復見。李善注《文選》劉歆《移博士書》云:「《楚漢春秋》曰: 『漢已定天下』」,論群臣破敵擒將,活死不衰,絳灌樊噲 是也。功成名立,臣為爪牙,世世相屬,百出無邪,絳侯 周勃是也。然則絳、灌自一人,非絳侯與灌嬰。師古所 謂「疑昧之文」者此耳。張耳歸漢,即立為趙王。子敖廢 為侯。敖子偃嘗為魯王,文帝封為南宮侯,而《楚漢春 秋》有南宮侯張耳。《淮陰舍人告韓信反》,《史記表》云「欒 說」,《漢表》云樂說,而楚漢以為謝公,其誤可見。 前漢 先零羌犯塞,趙充國平之,初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西邊遂定。成帝命揚雄頌其圖畫,至比周之方虎。後 漢光武時,西羌入居塞內,來歙奏言隴西侵殘,非馬 援莫能定。乃拜援太守,追討之,羌來和親,於是隴右 清靜。而自永平以後,訖於靈帝,十世之間,羌患未嘗 少息。故范曄著論,以為二漢御戎之方,為失其本。先 零侵境,趙充國遷之內地,當「煎」作「過。」馬文淵徙之三 輔,貪其暫安之勢,信其馴服之情,計日用之權宜,忘 經世之遠略,豈夫識微者之為乎?援徙當煎於三輔, 不見其事。《西羌傳》云:「援破降先零,徙至天水、隴西、扶 風三郡。」事已具《援傳》。然援本傳蓋無其語。唯段紀明 《與張英爭討東羌奏疏》,正謂趙、馬之失,至今為梗。充 國、文淵,為漢名臣,段貶之如此,故范據而用之,豈其 然乎?

《容齋四筆》:《漢書儒林傳》:欲詳紀經學師承,故序列唯 謹。然夏侯勝、京房又自有傳。《儒林》云:「勝其先夏侯都 尉,以《尚書》傳族子始昌。《始昌傳》勝,勝又事同郡簡卿, 傳兄子建,建又事歐陽高。」而本傳又云:「從始昌受《尚 書》,後事簡卿,又從歐陽氏,從子建師事勝及歐陽高。」 《儒林》言:房受《易》,梁人焦延壽以明災異得幸,為石顯 所譖誅,凡百餘字,而本傳又云「治《易》事梁人焦延壽」, 其說長於災變,房用之尤精,為石顯告非謗政治,誅 此兩者,近於重複也。若其它張禹、彭宣、王駿、兒寬、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