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5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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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詳其處耳。」考《後漢·地理志》,濟陰郡冤句有煮棗城, 此正在大河之南,可以補《漢注》之闕。煮棗

《漢書》,薄昭《與淮南厲王書》曰:「齊桓殺其弟以反國。」程 子因據此以子糾為桓公之弟。然《荀子》謂桓公殺兄, 《越絕書》謂子糾桓公兄也,皆與昭不合。蓋文帝為厲 王兄,昭特避就以為之諱耳。自宋儒以來,率謂子糾 非所當立。考之《管子》載召忽之言曰:「百歲之後,吾君 下世,有犯吾君命而廢吾所立,奪吾糾也。雖得天下, 吾不生也;況與我齊國之政也?」觀此,則糾之立,有先 君之命矣。《呂紀》曰:「初,鮑叔、管子、召忽三人相善,欲相 與定齊國,以公子糾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齊 國猶鼎之有足,去一則不成。且小白必不立矣,不若 三人佐糾也』。管子曰:『不可。夫國人惡子糾之母以及 糾,小白無母而國人憐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 小白。夫有齊國,必此二公子也。于是鮑叔傅小白、尹 文子曰:「子糾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齊人立之。」黃楚 望曰:「考《春秋》,立子以貴之義,子糾,魯出也。魯女貴而 班在衛上,則糾當立。」凡此又皆子糾為兄與當立之 證,千古是非,未可臆決。薄昭書

《淮南王安傳》:「安謀反事覺,下諸侯王列侯議死。謂事 驗明白,當伏法,及請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師 古注:謂真二百石,及秩比二百石者。按漢制,凡吏初 除皆曰試守,滿歲為真,始給全俸。今所謂比,即初試 吏,與為真之吏相等者也。顏注不得其詳,特具之。國吏 二百石及比者

《漢書楊王孫傳》失其名。《西京雜記》:「楊貴,字王孫,京兆 人也。生時厚自奉養,死則裸葬于終南山。子孫掘土 鑿石,深七尺而下,屍上復蓋之以石。」又張崇文《歷代 小志》:「文翁,姓文名黨,字仲翁,景帝時為蜀郡太守史。」 亦失其名。楊王孫文翁史失其名

漢有尚冠、尚衣等六尚書。如淳謂「掌天子之物曰尚」, 是尚即掌字之義也。然尚字皆作上音。至《六曹尚書》, 尚字又作常音。按《周官》有司服中士,掌王之服,辯其 名物,即尚衣也。《周禮》有掌舍,掌行所解止之處,帷幕 幄帟之事,即尚舍也。《周官》小司徒中大夫,掌六畜車 輦。又宗伯巾車下大夫,掌王后之五輅輦車,組輓,有 翣羽,蓋即尚輦也。秦置六尚,又有尚沐、尚席,而尚書 亦預焉,則尚書之名起于秦也。宋大明中,改尚書曰 左右尚方,則尚方之名又起于宋也。《宋百官志》:秦世 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謂之尚書,猶主也。夫秦 魏宋以來,皆有六局,而皆以尚為名,即今六曹之尚 也。特所掌之事稍異,而皆主發書耳。古字少,故多省 文,轉注為義。合《周禮》之言,則諸「尚」字皆古「掌」字文無 疑。今人或從去聲而讀為上,或從平聲而讀為常。如 淳知解「尚」字之義,《宋百官志》知尚猶「主」也,然不知從 省文而讀為掌,是蓋承譌習舛而不悟也。六尚 《陳湯傳》:斬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縣頭槁街蠻夷邸 間,以示萬里,明犯彊漢者,雖遠必誅。按《三輔黃圖》,槁 街在長安城南門內,舊有蠻夷邸。故宋胡邦衡《乞斬 秦檜疏》云:「願斷三人頭竿之槁街。」正以虜使在彼,故 欲斷檜首懸之,以伐其狡謀而絕其和耳。陳克勤《平 逆頌》:「吉祥就磔,欽首懸竿,槁街闐闐,都人快觀。」又正 德甲戌,江西擒獲劇盜王浩八等,法司擬論,宜懸首 槁街,以正國法,此于蠻夷何所交涉,而引《槁街》之文 乎?槁街

漢諸侯王以酎金失侯者甚多。按《漢儀》,諸侯王歲以 戶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金不如斤兩,色 惡,王削縣侯免國云。因八月嘗、酎會諸侯廟中,出金 助祭,謂之「酎金酎。」正月旦作酒,八月成三重釀醇酒 也,味厚,故以薦宗廟。金,黃金也。不如法者奪爵。以《史》 《漢》注皆未明,特詳疏之。酎金

《漢書》:武帝建元三年,開上林苑,東南至藍田、宜春、鼎 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楊、五柞,北繞黃山,瀕 渭水而東,周袤三百里,離宮七十所,皆容千乘萬騎。 子美詩「昆吾御宿自逶迤」,摩詰詩「黃山舊繞漢宮斜」, 即其事也。昆吾御宿

又,《三輔黃圖》:「御宿苑在長安城南御宿川中,武帝離 宮別館,禁禦人不得入遊觀,止宿其中,故曰御宿。」《三 秦記》:「御宿園出梨,落地則破,欲取先以布囊承之,號 曰含消」,此園梨也。同上

《日知錄》:《孝武紀》:「天漢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贖錢五 十萬,減死一等。」「太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贖錢五十 萬,減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見,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蕭何,二曹參,三張敖,四 周勃,五樊噲,六酈商,七奚涓,八夏侯嬰,九灌嬰,十傅 寬,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三陳武,十四王吸,十五薛 歐,十六周昌,十七丁復,十八蟲達。當時所上者戰功, 而張良、陳平皆居中計謀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 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侯贊,則蕭何第一,樊噲第二, 張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參第五,陳平第六,張敖第七, 酈商第八,灌嬰第九,夏侯嬰第十,傅寬第十一,靳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