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5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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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存古,學莫喜於闕疑。夫子作《春秋》仍《夏》五殘文,漢 儒校經,未嘗去本字,但云「某」當作「某」,某讀如某,示謹 重也。古書字多假借,音亦相通,鮑直去本文,徑加改 字,豈傳疑存舊之意哉?比事次時,當有明徵,其不可 定知者,闕焉可也,豈必強為傅會乎?又其所引書,止 於《淮南子》《後漢志》《說文》《集韻》,多摭彼書之見聞,不問 本字之當否。《史注》自裴徐氏外,《索隱》《正義》皆不之引, 而《通鑑》諸書亦莫考,淺陋如是,其致誤固宜。顧乃極 詆高氏以陳賈為《孟子》書所稱,以伐燕為齊宣,用是 發憤。更注不思宣王伐燕乃《孟子》明文,宣、閔之年,《通 鑑》謂史失其次也。鮑以赧王為西周君,而指為正統, 此開卷大誤。不知河南為西周,洛陽為東周,《韓非子》 說秦王以為何人,魏惠王盟臼里以為他事,以魯連、 約矢之書為後人所補,以魏幾、鄢陵為人名,以公子 牟非魏牟,以中山司馬子期為楚昭王卿,此類甚多, 尚安得詆高氏哉?其論說自謂翊宣教化,則尤可議。 謂張儀之誑齊梁,為將死之善言,周人詐以免難,為 君子「所恕,張登狡獪,非君子所排;蘇代之訑為不可 廢,陳軫為絕類離群,蔡澤為明哲保身,聶政為孝樂 羊為隱忍君王后為賢智婦人,韓幾瑟為義嗣,衛嗣 君為賢君,皆悖義害正之甚者。其視名物人地之差 失,又不足論也。」鮑之成書,當紹興丁卯,同時郯川姚 宏亦注是書云:「得會稽孫朴所校,以閣本」標出錢藻、 劉敞校字,又見晉孔衍《春秋》後語,參校補注,是正存 疑,具有典則。《大事記》亦頗引之,而世罕傳,知有鮑氏 而已。近時浚儀王應麟嘗斥鮑失數端,而廬陵劉辰 翁盛有所稱許。以王之博洽,知其未暇悉數,而劉特 愛其文采,他固弗之察也。呂子有云:「觀戰國之事,取 其大旨,不必字字為據。蓋以游士增飾之詞,多矧重 以訛舛乎?輒因鮑注,正以姚本,參之諸書,而質之大 事記,存其是而正其非,庶幾明事蹟之實,求義理之 當焉。」或曰:「《戰國策》者,六經之棄也。子深辨而詳究之, 何其戾鮑彪之區區?又不足攻也。夫人患理之不明 耳,知至而識融,則異端雜說,皆吾進德之助,而不足 以為病也。」曾氏之論是書曰:「君子之禁邪說者,固將 明其說於天下,使皆知其不可為,然後以禁則齊,以 戒則明。」愚有取焉爾。是非之在人心,天下之公也。是 雖芻蕘不遺,非雖大儒必斥,愚何擇於鮑氏哉?特寡 學,謏聞謬誤,復恐類之。世之君子有正焉,固所願也。 泰定二年歲乙丑八月日,金華吳師道序

《吳正傳戰國策正誤十一卷》

按吳萊序戰國策十有一卷凡言周秦六國宋衛中山之事古有高誘註最為疏略近世縉雲鮑彪乃復分析章數竄易字文悉合可讀而不致有噤口敝舌

之虞。雖然,古意寖已失矣,要之古今之字義會不一 同,南北之方言或隨以異,而彪欲以後世窮鄉曲學 而盡通之,吾知其必至於穿鑿粉飾而強其所不可 通,則反不若誘之疏略也。宗人正傳,嗜古書,嘗以《國 策》之多誤,暇日則取太史公《史記》及戰國諸子所自 著書,前後比較,既又考夫近世劉攽、錢藻、姚宏等本, 參伍錯求,然後有以見其語言之殊異,傳寫之缺訛 而是正之。蓋頗貴乎誘之近古,而深惜乎彪之妄作 也。於是世之讀《國策》者,文從字順,不失其真,戰國君 臣從橫游說之事,併可得而極論矣。蓋夫古者先王 之世,道德同,教化行而風俗一,士之有賢材學業者, 脩之於身,著於其國,或以德舉,或以言揚,要皆可以 考名覈實而趨事赴功,無或敢為熒惑變亂,而懵乎 是非黑白之混淆也。然而聖人當夫天下極治之世, 每有慮焉,蓋曰:「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豈不以世 之讒人,傷絕善人之事,震駭眾人之聽?邪僻自此焉 而進用,矯偽自此焉而假託,出入起居,發號施令,將 無所適而不盭於道。苟謂世為極治,而慮不及此,吾 恐其漸為始亂之基矣。是故聖人深以讒邪之說有 未易化,而且有以教之,必使其遷善改過而後承之, 「庸之,否則威之。」夫然後士之有德有言者各稱其任, 而天下之欲趨事赴功者,亦皆實有所稽而無慊矣。 自戰國以來,先王之治日以遠甚,聖人之教若罔聞 知,士「之紛騰馳驟於天下者,曾無常有之善心,而惟 磨厲其舌,肆為讒說,莫之能恤。析言則離於理,破律 則壞於法,亂名則喪其實,改作則反其常。此固先聖 王之所必誅而不以聽者」,而戰國之世,乃安然而行 之。孱君弱將,纖兒佞妾,劫之以敗降賊戮之苦,誘之 以聲色狗馬之好。情知非是,故為文飾。勢「欲離合,強 相傾陷,卒使上世元德顯功之冑,日就淪亡而後已。」 嗚呼,讒邪之說有可畏哉!蓋昔孔子曾用於魯,未幾 而即有少正卯之誅,徒謂其言行之偽而不由於誠, 學術之非而不由於是。雖吾孟子亦甚惡夫處士之 橫議,異端之並起,詖淫邪遁,不可勝窮。惜乎孔孟之 道久矣,不明於世,戰國之士不復知有義理之當然, 而惟以利害相勝,故今斷斷然悉以為古之讒說可 堲者也。然今「誘也」注之,「彪也」釋之,吾《正傳》乃從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