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5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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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瀆水首受鉅定,東北至琅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 下云,「博水東北至鉅定,入馬車瀆。」而《孝武紀》曰:「征和 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臨大海。三月,上耕于鉅定,還 幸泰山,修封禪。」計其道里,亦當在齊,去東海遠矣。 凡世家多本之《左氏傳》,其與《傳》不同者,皆當以《左氏》 為正。《齊世家》「吾太公望子久矣」,此是妄為之說。周之 太王,齊之太公,吳之太伯,有國之始祖,謂之太祖,其 義一也。

《趙世家》,「趙簡子除三年之喪期而已。」此因《左傳》「降于 喪食」之文而誤為之解,本無其事。

敬侯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成侯十六年,與 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此文重出。

田敬仲。《完世家》,敬仲之如齊,以陳氏為田氏。此亦太 史公之誤。《春秋傳》未有稱田者,至戰國時始為田耳。 《仲尼弟子傳》:「公孫龍,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歲。」按《漢 書注》,公孫龍,趙人,為堅白異同之說者,與平原君同 時,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且云少孔子五十三歲, 則當田常代魯之年,僅十三四歲爾。而曰「子張、子石 請行。」豈甘羅外黃舍人兒之比乎?

《商君傳》以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此必「安 邑」字誤。其下文曰:「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獻于秦 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乃是自安邑徙都之 事耳。安邑、魏都,其王在焉,豈得圍而便降?《秦本紀》:昭 王二十一年,魏獻安邑。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何煩 再獻乎?

《虞卿傳》,「樓昌」、樓緩恐是一人;虞卿進說,亦是一事。記 者或以為趙王不聽,或以為聽之,太史公兩收之而 不覺其重爾。

燕王遺樂閒書,恐即樂毅事,而傳者誤以為其子。然 以二事相校,在樂毅當日,惠王信讒易將,不得不奔, 其後往來復通,燕亦未失故君之禮。若樂閒不過以 言之不聽而遂懟君絕君,雖遺之書而不顧,此小丈 夫之悻悻者矣。

《屈原傳》,「雖放流,睠顧楚國,繫心懷王,不忘欲反,卒以 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似屈原放流于懷王之時。又 云:「令尹子蘭聞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頃 襄王,頃襄王怒而遷之」,則實在頃襄之時矣。「放流」一 節,當在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筆書之,失其次序爾。 隨何說「英布」當書「九江王」,不當書淮南王。歸漢之後, 始立為淮南王也。蓋採之諸書,其稱未一。

《淮陰侯傳》,先云「范陽辨士蒯通」,後云「齊人蒯通」,一傳 互異。《韓王信說漢王語》,乃淮陰侯韓信語也,以同姓 名而誤。

《秦始皇紀》: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五百石以下, 秩𢌿任淺,故但遷而不奪爵。其六百石以上之不臨 者,亦遷而不奪爵也。史文簡古,兼二事為一條。 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也,其時已秋,歲將盡矣,今年 不驗則不驗矣,山鬼豈能知來年之事哉?退言曰:「祖 龍者,人之先也。」謂稱祖乃亡者之辭,無與我也。皆惡 言死之意。

「始皇崩于沙丘,乃又從井陘抵九原,然後從直道以 至咸陽,回繞三四千里而歸」者,蓋始皇先使蒙恬通 道,自九原抵甘泉,塹山堙谷,千八百里。若徑歸咸陽, 不果行游,恐人疑揣,故載轀輬而北行,但欲以欺天 下,雖君父之尸臭腐車中而不顧,亦殘忍無人心極 矣。

《項羽紀》:「搏牛之蝱,不可以破蟣蝨。」言蝱之大者,能搏 牛而不能破蝨。喻鉅鹿城小而堅,秦不能卒破 鴻門之會。沛公但稱項羽為將軍,而樊噲則稱大王, 其時羽未王也。張良曰:「誰為大王畫此計者?」其時沛 公亦未王也。此皆臣下尊奉之辭,史家因而書之。今 百世之下,辭氣宛然如見。又如黃歇《上秦昭王書》:先 帝文王、武王,其時秦亦未帝,必以書法裁之,此不達 古者矣。

背關懷楚,謂舍關中形勝之地而都彭城。如師古之 解,乃背約,非背關也。古人謂倍為二,秦得百二,言百 倍也。齊得十二,言十倍也。

《孝文紀》:「天下人民未有嗛志」,與《樂毅傳》「先王以為慊 于志」同,皆厭足之意。《荀子》:「惆然不慊。」又曰:「由俗謂之 道,盡嗛也。」又曰:「嚮萬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又曰:「不自 嗛其行者,言濫過。」《戰國策》「齊桓公夜半不嗛。」又曰:「膳 啗之嗛于口。」並是「慊」字而誤從口。《大學》:「此之謂自謙」, 亦「慊」字而誤從言。《呂氏春秋》:「苟可以傔劑貌辨者,吾」 無辭為也,亦「慊」字而誤從人。

三年,復晉陽中都民三歲。《正義》曰:「晉陽故城在汾州 平遙縣西南,此當言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南」, 言晉陽,誤也。然此註已見卷首《中都》下。

文帝前后死,竇氏妾也。諸侯皆同姓,謂無甥舅之國 可娶。《索隱解》非。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漢書》多有食晦者,蓋署朔參差 之失。其云「十二月望日又食」,此當作「月」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