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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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江贄著。贄,崇安人。隱居不仕,因太史奏少微星見,詔舉遺逸,三聘不起,賜號「少微先生。」

《通鑑要覽》 卷。

崔敦詩著,又有《文集》《制稿》《奏議》、「《制海》《韻鑑》」 等書。

《通鑑小錄》 卷。

永新馮翼翁著

《明焦竑經籍志》

編年類紀錄

《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司馬光》:

《通鑑紀事本末》四十二卷。《袁樞》:

《資治通鑑外紀》十卷,《外紀目錄》三卷劉恕。

《通鑑源委》八十卷。趙完璧。

《通鑑前編》十八卷。金履祥:

《通鑑續編》二十四卷。陳桱:

《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李燾。

《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李燾。

《通鑑問答》五卷。王應麟:

《通鑑解題》十二卷。呂祖謙:

《通鑑通釋》一卷。呂祖謙:

《通鑑要略》 卷。

《續通鑑要略》十卷。宋·章衡

通鑑部總論一

宋司馬光文集

答范夢得

光前者削奏時,將謂宮教二年改官,不知新制乃須 五年,得無卻成奉滯否?慚𢙀!慚𢙀!夢得今來所作叢 目,方是將實錄事目標出。其《實錄》中事應移在前後 者,必已注於逐事下訖。自《舊唐書》以下,俱未曾附注, 如何遽可作長編也?請且將《新、舊唐書》紀、志、傳及統 紀補錄,并諸家傳記小說,以至諸人文集,稍干時事 者,皆須依年月注所出篇卷於逐事之下;《實錄》所無 者,亦須依年月日添附;無日者附於其月之下;稱是 月,無月者附於其年之下;稱是歲,無年者附於其事 之首尾;有無事可附者,則約其時之早晚,附於一年 之下。但稍與其事相涉者,即注之過多不害。嘗見道 原云:「只此已是千餘卷書,日看一兩卷,亦須二三年 功夫也。俟如此附注俱畢,然後請從高祖初起兵修 《長編》,至哀帝禪位而止。其起兵以前、禪位以後事,於 今來所看書中見者,亦請令書吏別用草紙錄出。每 一事中間空一行許素紙。隋以前者與貢父,梁以後 者與道原,令各修入長編中。」蓋緣二君更不看此書。 若足下只修武德以「後,天祐以前,則此等事盡成遺 棄也。二君所看書中,有唐事,亦當納足下處,修入長 編耳。其修《長編》時,請據事目,下所該新舊紀志傳,及 雜史小說文集,盡檢出一閱。其中事同文異者,則請 擇一明白詳備者錄之。彼此互有詳略,則請左右采 獲,錯綜詮次,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 也。」此並作大字寫。若彼此年月事跡,有相違戾不同 者,則請選擇一證據,分明,情理近於得實者,修入正 文,餘者注於其下,仍為敘述,所以取此捨彼之意。凡 年號皆以後來者為定。假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 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稱隋義寧二年。元宗先天 元年正月,便不稱景雲三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 稱「唐天祐四年」也。詩賦等若止為文章詔誥,若止為 除官及妖異,止於怪誕詼諧,止於取笑之類,便請直 刪不妨。或詩賦有所譏諷,詔誥有所戒諭,妖異有所 儆戒,詼諧有所補益,並告存之。大抵《長編》寧失於繁, 毋失於略,千萬切禱切禱!今寄道原所修廣本兩卷 去,恐要見式樣故也。甚思「與足下相見熟,共商確,無 因可得,企渴!企渴!」中前寄去《晉紀》八卷,寫淨草者必 已寫了,其原本卻告分付兒子康令帶來,雖未了,亦 告分付,蓋為今夏遞往南康軍,路中遺失卻三卷,若 更失此,則都無本故也。其寫了淨草,續附遞來,不妨。 卿所清出《魏紀》,今令李永和帶去,有改動者,告指揮 別寫及楷改目痛燈下作此書恕其不謹。光上凡有 人初入《長編》者,並告於下。其注云:某處人或父祖已 見於前者,則注云:「某人之子或某人之孫。」今更寄貢 父所作《長編》一冊去,恐要作式樣。並道原廣本兩卷, 並告存之。

貽劉道原

光再拜。光少時惟得高氏《小史》讀之,自宋訖隋,正史 并《南》《北史》,或未嘗得見,或讀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 《通鑑》,方得細觀,乃知李延壽之書,亦近世之佳史也。 雖於禨祥談嘲小事無所不載,然敘事簡徑,比於南 北正史,無煩冗蕪穢之辭。竊謂陳壽之後,唯延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