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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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之罪,則敬塘為戮之魁,而奉表契丹者同一辱也。 言之污口舌,書之羞簡牘,歷世數君,無足錄者。弒逆 之禍起於梁,篡劫之禍兆於唐,契丹之禍慘於晉,強 臣之禍作於漢,朱、李、石、劉之所以致亡者,盡謂氣數 之衰,不可也。若夫周則不然,太祖開刱於前,世宗栽 培於後,十餘年間,善政累書,與唐之明宗稱「三令主」, 而亡國亦若是之速,此其故何也?豈帝王自有真天, 將生聖人為生民主,而「日月既出」,爝火不容於不息 乎?

五代史部藝文

《免進五代史狀》
宋·歐陽修

右臣準中書劄子,為知制誥范鎮等奏,「乞取臣《五代 史》草,付唐書局繕寫上進」事。伏念臣本以孤拙,初無 他能,少急養親,遂學干祿,勉作舉業,以應所司。自忝 竊於科名,不忍忘其素習,時有妄作,皆應用文字。至 於筆削舊史,褒貶前世,著為成法,臣豈敢當?往者曾 任夷陵縣令,及知滁州,以負罪謫官,閒僻無事,因將 《五代史》試加補緝,而外方難得文字檢閱,所以銓次 未成。昨自還朝,便蒙差在《唐書》局,因之無暇更及私 書,是致全然未成次第。欲候得外任差遣,庶因公事 之暇,漸次整緝成書,仍復精加考定,方敢投進。冀於 文治之朝,不為多士所誚。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與王深甫論五代張憲帖》
前人

修啟:辱教甚詳,蒙益不淺,所疑所論,皆與修所考驗 者同。今既疑之,則欲著一小論於傳後,以哀其忠,如 此得否?修之所書,只是變賜死為見殺,於憲無所損 益。憲初節甚明,但棄城而走,不若守位而死;已失此 節,則見殺與賜死同爾,其心則可喜,但舉措不中爾, 更為不見《張昭傳》中所載,或為錄示,尤幸。

莊宗月一日遇弒,存霸在河中聞變,走太原見殺,而 憲亦走忻州。明宗初三日入洛,十日監國,二十日即 位,憲二十四日死,初以此疑之。又《本傳》言「明宗郊天, 憲得昭雪」,則似非明宗殺之,更為思之,如何?

《與梅聖俞二十三書》

前人。

閒中不曾作文字,祇整頓了《五代史》成七十四卷,不 敢多令人知。深思。吾兄一看,如何可得?極有義類,須 要好人商量。此書不可使俗人見,不可使好人不見, 奈何奈何!失音可救。曾記得一方,祇用新好槐花。尋常 市中買來染物者於新瓦上慢火炒令熟,置懷袖中,隨行隨 坐臥,譬如閒送一二粒置口中,咀嚼咽之,使喉中常 有氣味,久之聲自通。病愈,新篇幸多,為寄此小簡立 焚,勿漏史成之語,惟道意於君謨同此也。

《書五代郭崇韜卷後》
張耒

「自古大臣權勢已隆極,富貴已亢滿,前無所希,則必 退為身慮。自非大奸雄、包異志,與夫甚庸駑,昏闇闒 茸,鮮有不然者。然其為慮也實難,不憂思之不深,計 之不工。然異日釁之所起,往往自夫至深至工,是故 莫若以正。夫正者,操術簡而周;智者,為緒多而拙。夫 正者,無所事計也,行所當然,雖怨仇不敢議之,況繼 之者賢乎?」郭崇韜於五代亦聰明權智之士也,佐莊 宗決策滅梁,遂有天下。自見功高權重,姦人議己,而 莊宗之昏為不足賴也,乃為自安之計。時劉氏有寵, 莊宗嬖之,因立為后,而中莊宗之欲,又結劉氏之援, 此於劉氏為莫大之恩。而莊宗日以昏湎,內聽婦言, 為計宜無如是之良者,然卒之殺崇韜者,劉氏也。使 崇韜謬計,不過劉氏不能有所加恩而已,豈知身死 其手哉!好謀之士敗於謀,好辯之士敗於辯。惟道德 之士,為無所窮,而禍福之變,豈思慮能究之哉!

《題六一先生五代史槁》
周必大

右歐陽文忠公《五代梁史斷》,槁九葉,其元孫偰攜以 相遺。余曰:「陳遵,俠徒也。其書人猶藏去,況文忠翰墨 乎?雖然,在子孫則為手澤,世當寶之,他日得傳玩足 矣。」偰曰:「偰無子,群從又多流落,謀食之不暇,且以揉 壞如此,終當棄之耳。」予既悲其言,為加緝治而題其 後。淳熙十年二月五日,東里周某書。

《五代史跋》
明·楊士奇

《五代史》七十四卷,總十冊,吾郡歐陽文忠公著,板在 太學。前史文章卓然高出,為世師法者,司馬遷《史記》、 班固《前漢書》,及公此書而已,而義例之精,《史》《漢》不及。

五代史部紀事

《五代史王峻傳》:「峻貶商州司馬,太祖以峻監修國史, 意其所書不實,因召史官取日曆讀之。史官以禁中 事非外所知,懼以漏落得罪。峻貶後,李穀監修,因請 命近臣錄禁中事付史館,乃命樞密直學士就樞密 院錄送。史官自此始。」

《賈緯傳》:緯除知制誥,累遷中書舍人、諫議大夫、給事 中,復為修撰。漢隱帝時,詔與王伸、竇儼等同修晉高 祖、出帝、漢高祖實錄。初,桑維翰為相,常惡緯為人,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