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佞人為之,則便辭利口,傾危變詐,至於賊害忠 信,覆邦亂家。
《雜家》
「雜者,兼儒、墨之道,通眾家之意,以見王者之化,無所 不冠者也。」古者司史歷記前言往行,禍福存亡之道, 然則雜者,蓋出史官之職也。放者為之,不求其本,材 少而多學,言非而博,是以雜錯漫羨,而無所指歸。
《農家》
農者,所以播五穀,藝桑麻,以供衣食者也。《書》敘八政, 其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周官》:「冢宰以九 職任萬民」,其一曰「三農生九榖。」《地官》司稼「掌巡邦野 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為法, 而懸于邑閭」是也。鄙者為之,則棄君臣之義,徇耕稼 之利,而亂上下之序。
《小說家》
小說者,街談巷語之說也。傳載「輿人之誦詩,美詢于 芻蕘。」古者聖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 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 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塗說,靡 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 辟忌,以知地俗。而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 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 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
《兵家》
兵者,所以禁暴靜亂者也。《易》曰:「古者弦木為弧,剡木 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孔子曰:「不教人戰,是謂棄 之。」《周官》大司馬掌九法九伐,以正邦國是也。然皆動 之以仁,行之以義,故能誅暴靜亂,以濟百姓。下至三 季,恣情逞欲,爭伐尋常,不撫其人,設變詐而滅仁義, 至乃百姓離叛,以致於亂。
《天文家》
天文者,所以察星辰之變而參於政者也。《易》曰:「天垂 象,見吉凶。」《書》稱:「天視自我人視,天聽自我人聽。」故曰: 「王政不修,謫見於天,日為之蝕。后德不修,謫見於天, 月為之蝕。」其餘孛彗飛流,見伏陵犯,各有其應。《周官》: 「馮相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 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是也。小人為之,則指 凶為吉,謂惡為善,是以數術錯亂而難明。
《曆數家》
曆數者,所以揆天道,察昏明,以定時日,以處百事,以 辨三統,以知阨會,吉隆終始,窮理盡性,而至於命者 也。《易》曰:「先王以治曆明時。」《書》敘:「期:三百有六旬有六 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春秋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 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又曰:「閏以正時,時以序 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其在《周官》,則亦太史之職。小 人為之,則壞大為小,削遠為近,是以道術破碎而難 知。
《五行家》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常之形氣者也。在天為五星, 在人為五藏,在目為五色,在耳為五音,在口為五味, 在鼻為五臭。在上則出氣施變,在下則養人不倦。故 《傳》曰:「天生五材,廢一不可。」是以聖人推其終始,以通 神明之變,為卜筮以考其吉凶,占百事以觀於來物, 睹形法以辨其貴賤。《周官》則分在保章、馮相、卜師、筮 人,占夢眂祲,而太史之職,實司總之,小數者纔得其 十觕,便以細事相亂,以惑於世。
《醫家》
醫方者,所以除疾疢,保性命之術者也。天有陰陽風 雨晦明之氣,人有喜怒哀樂好惡之情,節而行之,則 和平調理;專壹其情,則溺而生疢。是以聖人原血脈 之本,因鍼石之用,假藥物之滋,調中養氣,通滯解結, 而反之於素。其善者,則原脈以知政,推疾以及國。《周 官》:「醫師之職,掌聚諸藥物,凡有疾者治之」,是其事也。 鄙者為之,則反本傷性。故曰:「有疾不治,𢘆得中醫?」
《後序》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儒道小說,聖人 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醫方,聖人之政也;所施各異, 世之治也。列在眾職,下至衰亂,官失其守,或以其業, 遊說諸侯,各崇所習,分鑣並騖。若使總而不遺,折之 中道,亦可以興化致治者矣。《漢書》有諸子兵書、數術、 方伎之略,今合而敘之為十四種,謂之子部。
宋歐陽修崇文總目敘釋
《儒家類》
仲尼之業,垂之《六經》,其道閎博,君人治物,百王之用, 微是無以為法。故自孟軻、揚雄、荀況之徒,又駕其說, 扶而大之。歷世諸子,轉相祖述,自名一家,異端其言, 或破碎於大道,然計其作者之意,要之孔氏不有殊 焉。
《道家類》
道家者流,本清虛,去健羨,泊然自守。故曰:「我無為而 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雖聖人南面之術,不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