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93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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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家之言。林億等謂「首之以《藥錄》,次之以婦人傷寒、小兒養性、辟穀、退居、補益、雜病瘡癰、色脈針灸、而《禁經》終焉者,皆有指意」 云。

陳氏曰:「其末兼及禁術,用之多驗。」

《外臺祕要方》四十卷。

晁氏曰:唐王燾撰。燾在臺閣二十年,久知洪文館,得古方書數千百卷,因述諸病證候,附以方藥符禁灸灼之法,凡一千一百四門。天寶中,出守房陵及太寧郡,故以「外臺」 名其書。孫兆以燾謂鍼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取灸而不取鍼,譏其為醫之蔽。予獨以其言為然。

陳氏曰:自為序,天寶十一載也。其書博采諸家方論,如《肘後、千金》,世尚多有之,至《小品》深師崔氏、許仁則、張文仲之類,今無傳者,猶間見於此書云。凡醫書之行於世,皆仁廟朝所校定也。按《會要》,「嘉祐二年,置校正醫書局于編修院,以直集賢院掌禹錫、林億校理,張洞校勘,蘇頌等並為校正。後又命孫奇、高保衡、孫」 兆同校正。每一書畢即奏上。億等皆為序,下國子監板行。并補注《本草》《修圖經》《千金方翼》《金匱要略》《傷寒》悉從摹印,天下皆知學古方書矣。

《產寶》二卷。

晁氏曰:唐昝殷撰。殷,蜀人。大中初,白敏中守成都,其家有因免乳死者,訪問名醫,或以殷對,敏中迎之。殷集備驗方藥二百七十八首以獻。其後周頲又作《三論》附於前。

《龍樹眼論》三卷。

晁氏曰:「《佛經》龍樹大士者,能治眼疾,假其說集治七十二種目病之方。」

《太平聖惠方》一百卷。

晁氏曰:太宗皇帝在潛邸日,多蓄名方異術。太平興國中,內出親驗者千餘首,乃詔醫各上家傳方書,命王懷隱、王祐、鄭彥、陳昭遇校正編類,各篇首著其《疾證》。淳化初書成,御製序引。

《慶曆善救方》一卷。

《兩朝藝文志》:「詔以福州奏獄醫林士元藥下蠱毒人以獲全,錄其方,令《國醫類集》附益。八年頒行。」

《皇祐簡要濟眾方》五卷。

《兩朝藝文志》:皇祐中,仁宗謂輔臣曰:「外無善醫,民有疾疫或不能救療。其令太醫簡《聖惠方》之要者頒下諸道,仍敕長吏按方劑以時拯濟。」 令醫官使周應編以為此方,三年頒行。

《太醫局方》十卷。

晁氏曰:元豐中,詔天下高手醫,各以《得效祕方》進,下太醫局驗試,依方制藥鬻之,仍模本傳於世。

《和劑局方》十卷。

晁氏曰:大觀中,詔通醫刊正《藥局方書》,閱歲書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損七十餘方。

陳氏曰:庫部郎中陳師文等校正。凡二十一門,二百九十七方,其後時有增補。

《王氏博濟方》五卷。

晁氏曰:皇朝太原王袞撰。慶曆間,因官滑臺,暇日出家藏七十餘方,擇其善者為此書。《名醫》云「其方用之無不效,如《草還丹》治大風,太乙丹治鬼胎,尤驗。」

《藥準》一卷。

陳氏曰:潞公文彥博寬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為依《本草》而用藥則有準,故以此四十方為處方用藥之準也。

沈存中「《良方》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學,通醫術,類其經驗方成此書,用者多驗。或以蘇子瞻《論醫藥雜說》附之。

陳氏曰:不知何人所錄。其間「辯雞舌香」 一段,言《靈苑》所辯,猶有未盡者。《館閣書目》別有《沈氏良方》十卷,《蘇沈良方》十五卷,而無《靈苑方》。

《靈苑》二十卷。

晁氏曰:亦存中編。本朝士夫如高若訥、林億、孫奇、龐安常,皆以善醫名世,而存中尤善方書,此書所載多可用。

《孫氏傳家祕寶方》三卷。

陳氏曰:尚藥奉御、太醫令孫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醫名,自昭陵時迄於熙、豐,無能出其右者。元豐八年,兆弟宰為河東漕,屬呂惠卿帥并從宰得其書,序而刻之。自言為思邈之後。晁氏《讀書志》作《孫尚祕寶方》,凡十卷。

《養生必用方》十六卷。

晁氏曰:皇朝初虞世撰。序謂:「古人《醫經》行於世者多矣,所以別著者,古方分劑與今銖兩不侔,用者頗難。此方其證易詳,其法易用。苟尋文為治,雖不習之人,亦可無求於醫也。」 虞世,本朝士,一旦削髮。